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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30-111328-81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1
  • 有效性
    有效

中共弥勒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中共弥勒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中共弥勒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度项目为:弥勒市老年大学2023年学费经费 

  项目背景: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加强老年教育的通知精神,推动老年教育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全面发展。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让更多的老年人走进老年大学学习,切实保障弥勒市老年大学持续、健康发展。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保证市老年大学教学正常开展,举办老年教学活动。围绕老年教育工作大局和培育新时代“有快乐、有进步、有作为”老年人办学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着力加强政治建校,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校,从九方面提升老年大学工作能力和办学水平:规范学制管理,丰富课程内容;坚持政治建校,强化思想引领;落实防疫措施,筑牢安全保障;丰富庆祝活动,献礼建党百年;完善制度建设,着力规范办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质量;谋划发展目标,推进阵地建设;弘扬传统美德,提升服务质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校园文化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资金投入14.05万元,实际使用14.0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老年教育工作方针,提升弥勒市老年大学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强化教育宣传力度,按时发放授课教师讲课费及支付各项日常开销,保障老年大学正常运转,提升社会幸福感。 

  阶段性目标: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让更多的老年人走进老年大学学习,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切实保障市老年大学持续、健康发展。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职责分工:成立由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任组长,老年大学负责人和办公室财务人员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具体事务。 

  2.管理流程:按绩效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工作要求、时间节点、主体责任。 

  3.组织实施:按照《中共弥勒市委老干部局财务管理制》,项目经费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每一笔业务都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实行项目专项管理。对于重大的业务和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决定。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督促,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4.制度建设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中共弥勒市委老干部局内部管理规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开展2023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编制和调整的重要依据,并按时编制上报相关材料,确保2023年度预算绩效评价的真实性、完整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目的:掌握单位2023年度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经费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项目经费使用效益,为指导预算项目编制和申报项目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对象和范围:对象是中共弥勒市委老干部局,范围是“弥勒市老年大学2023年学费经费”。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自评原则、依据 

  原则:按目标管理原则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依据:严格执行预算法,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弥政办发〔2016〕151号)要求,对本单位项目支出情况进行自评。 

  2.评价指标体系 

  结合单位职责职能及年度目标任务等实际,设置“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指标分值权重分别为:50%、30%、10%,执行率为10%(详见附件)。 

  3.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标价方法:本次评价指标体系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有关要求设置,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4个指标。综合得分在90(含)-10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含)-9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含)-8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0-60分为差; 

  评价标准:按照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的原则,依据下达的预算,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专项经费投入与产出相结合的办法,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成立部门绩效评价小组,学习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相关文件通知。 

  2.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绩效评价自评,注重评价质量,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通过开展全面、科学、规范的自检自查,市委老干部局项目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全部为“优”。(项目具体得分情况详见附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根据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综合项目的产出、效益及满意度等情况进行了量化打分,项目绩效目标均已完成,项目运行成效为“优”,较好完成了老干部部门工作职能。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认真贯彻落实《弥勒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弥政办发〔2020〕38号)精神,市委老干部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作出安排部署,提出要求。按绩效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工作要求、时间节点、主体责任,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编制和调整的重要依据,并按时编制上报相关材料,确保2023年度预算绩效评价的真实性、完整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弥勒市老年大学2023年学费经费项目下达金额14.05万元,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市委老干部局坚持大额资金支付、基本建设、资产处置、设备购置等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在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领导审批权限,重大经济事项经局务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后执行。经费支出事项严格审核原始票据的合法性,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按照报账流程和审批手续支付,做到事前审批、事中控制、事后检查,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项目资金等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从项目产出情况来看,弥勒市老年大学2023学年共开设阿细跳月、书法、古筝等15个专业26个班、学员1012人次,保证了老年大学教学活动正常开展;举办“银发生辉守初心·薪火相传绘晚晴”文艺演出、“丹青庆七一·翰墨颂党恩”诗书画联展,庆祝“七一”建党节;举行“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弥勒市老年大学2023学年文艺汇演暨迎中秋、庆国庆活动。综合项目实际完成率、年度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质量完成情况等方面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有效保障了部门正常运转。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有效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了老年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提升了广大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效果得到社会一致认可,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算资金的下达、部门预算的执行及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过程中,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集体研究通过;二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预算尽可能做到资金支出明细化,既符合项目实际,又有可操作性;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制订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做到资金支出有理有据、合法合规。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加强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对项目预算编制进行充分论证,依据项目实际内容,合理测算资金规模;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编制人员的业务能力,规范项目预算绩效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三是强化绩效管理意识,并重视产出质量工作。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中共弥勒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中共弥勒市委老干部局 

  2024年3月26日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2-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