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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30-111335-54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2023年州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人大代表活动阵地提升改造和信息化建设经费的通知(红财行发〔2023〕30号、31号)及2022年州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合计391104元进行立项,项目资金要保障州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开展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资金用于组织代表参加培训、调研,外出视察学习、县乡人大建设等活动,支付391104元,项目圆满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组织好代表视察,做好向人代会提交意见、建议的准备,提高办理实效和质量,确保代表建议落到实处。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由市人大选联工委和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代表履职活动,并制定了《弥勒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制度》 等办法。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市人大办2023年度州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项目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2.绩效对象和范围。弥勒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纳入绩效评价项目共4个,弥财预指〔2023〕353号2023年度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219104元,弥财行指〔2023〕58号2023年州级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县乡人大建设经费2000元,弥财行指〔2023〕15号2022年州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52000元,弥财行指〔2023〕12号2022年州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建设专项经费100000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自评原则。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和系统性原则。 

  2.绩效自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弥勒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弥财发〔2022〕38号) ;《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2024-34〕);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等。 

  3.评价标准:产出指标:代表培训、调研、视察的次数大于等于1次;效益指标:人大代表发挥作用;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单位根据确定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2024-34〕)要求,积极开展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项目自评绩效由选联工委室填报财务人员协助;单位整体绩效由财务科填报,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得出绩效自评结论,形成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一年来,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切实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全力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2023年,投入资金21.2万元对14个乡镇(街道)代表工作站、村(社区)联络室进行提升改造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市人大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建议办理等活动322人次。通过学习辅导、专题培训、以会代训、学法考法等方式,组织61名市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到浙江大学培训,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促进代表作用发挥。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2023年度较好的实现了绩效目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按要求申报项目立项,有序组织项目的实施。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不断改善、强化项目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均设定了各项目绩效目标,对资金配置方面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整体情况良好。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制定了《弥勒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项目资金按时拨付使用,并达到预期效果。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23年,投入资金21.2万元对14个乡镇(街道)代表工作站、村(社区)联络室进行提升改造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市人大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建议办理等活动322人次。通过学习辅导、专题培训、以会代训、学法考法等方式,组织61名市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到浙江大学培训,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促进代表作用发挥。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得到提升,代表作用得到发挥。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弥勒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单位名称:弥勒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