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mzj/2025-00011
- 发布机构弥勒市民宗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3-2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金额为12万元,资金来源为州财政局下发了《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25号)资金下达到项目所在县市及相关单位,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主要用于下达给云南省金灿影视文化传煤有限公司弥勒分公司(弥勒市微电影《山里彩虹》拍摄)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经费,该项目在2023年底前已全部完成。
2、项目名称:第二批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金额为19.5万元,资金来源于《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2023年第二批民族宗教专项经费的通知》(红财行发〔2023〕29号。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主要用于下乡调研、会议培训、示范创建、政策宣传、社会稳定排查化解工作经费以及2个宗教团体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工作经费。
3.项目名称:彝族研究学会人才培训活动和创建民族团结经费,金额为2万元,资金来源于《弥勒市彝族研究学会关于举行彝族毕摩文化展示及文化创作人才培训和创建民族团结共同体意识活动所需经费的请示》。本彝学会按学会章程“宗旨”,遵纪守法,坚持党的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组织会员积极探索和研究弥勒彝族地区政治、经济、历史文化,开展了非营利性的群众学术交流、艺术创作等活动。为传承和弘扬弥勒辉煌灿烂的彝族优秀历史文化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并得到了上级相关部门的一直关注。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
1.总体目标:根据《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红发〔2022〕59号)规定,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民族团结、宗教和谐,促进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1.职责分工。2023年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由民族事务科为牵头科室,民族事务科、宗教事务科、办公室为主办及会审科室,办公室为项目监督科室。成立项目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资金使用、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
2.管理流程。按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开展绩效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
3.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云南省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州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民族宗教委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等,对项目运行过程、完成结果、实现程度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综合评价。
4.制度建设。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省、州、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工作,建立适合本部门实际的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机制,制定《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项目支出绩效管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目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经费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项目经费使用效益,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树立“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强化资金效益分析,用好每一分钱。
2.对象。12个乡镇(街道)、民族宗教团体、社会团体。
3.范围。2023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第二批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等实施的项目。围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支持云南各民族优秀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交融,支持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不断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原则。一是系统性原则。2023年民族宗教专项经费所设立的各指标之间均有直接的逻辑关系,从不同的侧面反映出各项工作之间的统一关系。二是典型性原则。各指标的设立均具有一定的典型代表性,尽可能准确反映出民族宗教工作领域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民生等综合特征。三是简明科学性原则。各指标体系的设计及评价指标的选择都是以科学性为原则,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各指标之间的真实关系。四是可操作和可量化原则。指标选择上,特别注意在总体范围内的一致性,各指标简单明了、操作性强、便于收集和整理。五是综合性原则。各项指标的综合评价反映最终目标是实现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也是综合评价的重点。
2.依据。《弥勒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20〕38号)、《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弥勒市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弥财发〔2022〕15号)、《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财政自评抽查复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157)、《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2023〕33号。
3.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分一级、二级、三级指标,指标及其分值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文件设置,三级指标根据本项目及绩效评价的特点设置。
4.评价方法。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
5.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是评价人员进行具体打分时依据的定量、定性标准。根据具体评价指标,评价标准采用相对应的评分原则,一般以实现程度的百分率表示,或者以具体完成情况定性标准。
6.评价抽样。对2023年度所有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确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弥勒市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市民族宗教局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对2023年度项目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
2.查阅资料。查阅2023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核实绩效指标。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控跟踪。
4.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3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评分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分得分 | 得分率 |
投入 | 15 | 15 | 100% |
过程 | 20 | 20 | 100% |
产出 | 35 | 35 | 100% |
效果 | 30 | 30 | 100% |
合计 | 100 | 100 | 100% |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检自查。绩效目标立项合理、指标明确,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各项具体绩效指标全部实现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过程规范,立项内容符合国家政策、发展规划要求;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预算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制度,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生。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项目实施的具体效益等设置,我单位项目实施情况均为良好,覆盖面广,群众满意度高,实际完成率和及时率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着力防范和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实现民族团结、宗教和谐、促进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着力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在费用报账支付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科学考核注重实效,切实促进财政资金科学管理和实际绩效水平不断提高。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过程中,制定绩效目标、指标和标准比较困难,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较为薄弱;二是单位人少事多,没有专门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机构,缺乏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
(二)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工作,把评价结果运用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落脚点、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单位无基他需要整改的问题。
附件: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