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1150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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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03-27
- 有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市委统战部”)2023年实施项目6个,其中2个是上年结转项目,4个统战部本年执行项目。项目预算资金共18.2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项目资金6.99万元,本年统战部预算资金11.26万元。其中:
1、本单位存在上年结转指标6.99万元,指标结转计入当年收入。其中:2013499款2022年度统战工作专项资金2.99万元,2130599款乡村振兴工作经费4万元。其中:
(1)2022年度统战工作专项资金2.99万元,为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和宗教场所安全工作,严防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宗教网格员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的能力和水平,管理好宗教事务,教育和引导好信教群众遵纪守法,促进宗教和顺,社会稳定。按照要求,弥勒市委统战部作了相关项目申报,根据《关于2022年度统战工作专项资金划拨的通知》要求,弥勒市收到2022年度统战工作专项经费结转2.99万元,列入本年预算收支,主要用于开展各种培训。
(2)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制作《画好“同心圆”谱好“和顺曲”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宣传片;
2、本年统战部预算资金11.26万元。其中:
(1)省级困难归侨侨眷重点帮扶补助经费0.3万元,主要用于慰问困难归侨侨眷;弥勒市侨联在2023年3000元困难归侨侨眷重点帮扶项目工作经费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对照《云南省困难归侨侨眷重点帮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项目绩效目标表”实施,并做好项目支出原始单据审核、监督及保管工作,困难归侨侨眷重点帮扶项目经费3000元已于2023年12月12日全额发放到困难归侨侨眷郝伟家庭,并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上报了《云南省困难归侨侨眷重点帮扶专项资金帮扶对象登记表》《困难家庭补助金申请表》《困难家庭补助金签收单》《项目绩效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等资料,未出现违规挪用或超范围支出,确保了项目经费支出合规安全。
(2)2023年中央华侨事务经费4.1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侨联建设及暖侨敬老慰问活动。困难归侨侨眷救助补助项目主要对家庭贫困的归侨侨眷进行走访慰问,集中在中秋、春节等重要节日开展慰问,特别是对70岁以上家庭贫困、年老多病的归侨侨眷进行重点救助。和救助补助对象拉家常,叙亲情,宣传党的政策,同时鼓励他们经常和海外亲人联系,把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传递给亲人。基层组织建设项目主要开展三项工作,一是配备市侨联办公室办公用品;二是召开弥勒市第一次侨代会;三是组织部分归侨侨眷开展学习二十大和全国第十一次侨代会精神、参观“侨胞之家”和“党史陈列室”、座谈交流、暖侨慰问、涉侨政策和法律知识宣传等活动。
(3)2023年省级统战专项资金5.2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培训和分析研判走访;一是召开一次全市“一网两单”重点网格员、统战专干、民宗专干业务培训,约80人参加。二是组织部分宗教工作重点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统战民宗专干、网格员20余人到宗教工作做得好的州市现场培训1次。三用于组织宗教团体负责人、各宗教活动场所管委会负责人、宗教界代表人士开展1期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主题培训。四是结合敏感节点,不定期召开各乡镇(街道)、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及市级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会议,分析研判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
(4)疫情防控中央财力补助资金1.61万元,用于支付2022年疫情期间组织志愿者开展疫情防控各项活动。我部于2022年完成了弥勒市疫情应急处置志愿者工作队的组建工作,并于11月28日向社会面公共管控组提供200名志愿者参与市区内社会面管控工作,资金主要用于制作志愿者工作服、工作证和袖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
按照财政局统一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1、上年结转资金支出6.99万元。其中:2022年统战专项资金结转支出2.99万元,2022年结转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制作《画好“同心圆”谱好“和顺曲”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宣传片。
2、省级困难归侨侨眷重点帮扶补助经费0.3万元,主要用于慰问困难归侨侨眷;
3、2023年中央华侨事务经费4.1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侨联建设及暖侨敬老慰问活动。
4、2023年省级统战专项资金5.2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培训;
5、疫情防控中央财力补助资金1.61万元,用于支付2022年疫情期间组织志愿者开展疫情防控各项活动。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1.项目组织及管理:项目管理组织架构项目预算主管单位是中共弥勒市委统战部,负责项目经费统筹管理,工作指导以及管理制度的制定。
2.项目实施部门:弥勒市委统战部办公室、统战工作科、市侨联负责项目申报、项目具体实施和执行与后期管理等工作。项目协同部门:弥勒市委统战部财务科,负责项目年度预算编制上报、年度决算、 项目经费的划拨等工作。
3.项目实施管理流程 ①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工作安排,并根据安排内容开展前期准备工作。②预算编制:根据实际支出需求,按相关经费管理制度编制项目预算,报市财政局及上级相关部门,纳入2023年市委统战部预算。③项目实施:由各项目负责科室负责项目实施过程。④工作总结:年度工作结束后,对项目工作内容进行总结,各类过程管理文件进行归档保存。
4.项目资金管理流程 ①经费申请:项目经费支出按照财务制度等相关要求,依据项目进度以及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用款申请;②资金拨付:根据用款需求先向市财政局提出用款申请,经市财政局审核后采用财政一体化系统支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为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支出责任,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
2.绩效评价对象:2022年、2023年度红河州委统战部“州下拨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州侨联补助项目等项目资金的收支安排、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全面的反映项目支出的预算绩效情况。
3.绩效评价范围:2022年统战专项资金结转支出2.99万元,2022年结转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支出4万元,省级困难归侨侨眷重点帮扶补助经费0.3万元,2023年中央华侨事务经费4.14万元,2023年省级统战专项资金5.21万元,疫情防控中央财力补助资金1.61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4)《红河州委统战部关于开展 2023 年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5)2024-4、2024-34弥勒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相关通知》《关于做好2023度绩效自评工作并公开相关内容的通知》;
(6)其他相关资料。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分别设置预算执行率、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指标,具体详见附件:中共弥勒市委统战部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共6张表)。
4.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分析偏高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5. 绩效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6.绩效评价抽样
全部项目资金。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按照财政局统一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2.开展好2023年度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根据财政局要求,在6月和9月分别开展整体绩效跟踪监控和项目绩效跟踪监控通过建立事中绩效运行跟踪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积极构建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3.组织实施好绩效自评工作,制定方案计划。把绩效自评与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相结合,对2023年实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同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确保两项工作的相互融合推进。
4.是做好2023年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做好财政支出和预算管理绩效自评,按财政要求逐项分解细化评分,有序推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全面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对开展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思想认识,了解和掌握自评操作的方式、方法,提高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质量和水平。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2年统战专项资金结转支出2.99万元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2022年结转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支出4万元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省级困难归侨侨眷重点帮扶补助经费0.3万元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2023年中央华侨事务经费4.14万元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2023年省级统战专项资金5.21万元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疫情防控中央财力补助资金1.61万元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已按照工作计划及进度完成相关工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符合法律法规相关依据,预算科学,规范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一是市委统战部及民宗局指导各乡镇根据市级方案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网格员的管理指导和检查考核,及时调整变动,做好相关培训、调研等,加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开展好基层侨联组织建设,建成了弥勒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并召开了第一次侨代会。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按照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指标,按工作计划按时按质完成相应指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一是通过培训,提高了“一网两单”网格员的业务能力,坚定了宗教界人士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的信心。通过风险分析研判,对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二是切实做好侨务服务工作,牢牢把握凝聚侨心侨力同圆共享中国梦的时代主题,极争取困难归侨侨眷救助补助、送医送药、法律服务站、侨胞之家开展活动等项目落地弥勒并认真实施,不断夯实基层组织和提升侨务工作能力水平。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制定项目绩效评价制度,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拟定项目绩效评价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绩效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制定相关绩效目标。按规定报送项目绩效申报表和项目绩效目标表。
3.组织对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做好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报告。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部分项目资金拨付因年末才下指标未及时完成造成跨年支付情况。
七、有关建议
加强相关业务培训。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单位名称:中共弥勒市委统战部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