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11546-858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4-2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法院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人民法院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2022年安排给我院基础设施建设经费200万元及司法救助金2万元,上述2个项目拟对弥勒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进行改造升级以及对相关人员进行司法救助。项目实施后可有效改善两个派出法庭的基础设施条件,对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提升人民法院整体工作水平起到重要作用;司法救助金项目的实施将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项目实施均已经过充分可行性论证,符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若干意见》(法发〔2014〕21号)文件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云南省法检系统维修改造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云政法通〔2020〕19号)文件精神,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有效规范全省法院、检察院办公用房和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的审批程序,保障全省法院、检察院日常办公和业务开展需求,推动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及时组织人员对2022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进行了认真自查和自评。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生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院的部门预算配置科学,执行有效,管理规范,完成了各项年度工作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综合评价,2022年度我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6.5 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年来,弥勒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923件(含旧存720件),审(执)结9299件,结案率93.71%。员额法官平均办案310件,案件体量、员额法官办案量居全州基层法院第二位。1.依法打击犯罪,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正确调整民事关系,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2.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维护司法权威,执行工作按全年执结案件的要求完成。3.强化审判质量管理,提高审判质量。4.维护司法公正,严格审限制度,全年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在规定的审限内结案。5.对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做到100%公开审判。6.注重人权保障,刑事案件被告人100%获得辩护权。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2022年,弥勒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持续服务大局、持续提高审判质效、持续深化司法改革、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我院制发了《弥勒法院中长期项目预算实施方案》《弥勒市人民法院内控制度》《弥勒市人民法院增收节支措施》,并重新修订了《弥勒市人民法院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弥勒市人民法院公务接待、公务差旅、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暂行)》等管理规定,健全了制度流程,形成具有审判业务特色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二是积极探索预算执行绩效跟踪监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及规范使用,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院制定了预算申报及预算执行方面的规章制度,正在逐步规范、完善预算全过程管理。但尚未制订相关预算执行绩效跟踪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预算申报质量及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质量。此外,预算执行存在偏差,按照明细项看,存在部分预算编制不准确的情况。做实、做准财政预算是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的基础,预算准确度不高的原因还是计划不准确,这也是以后年度预算申报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七、有关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及业务培训力度。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弥勒市人民法院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弥勒市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