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11640-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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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4-2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省、州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和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弥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资源林政保护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所属事业单位10个(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野生动植物保护暨自然保护地工作站、林长办公室、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木材检查站、林草工作站、林火监测中心、竹园国有林场、弥勒市苗圃)。
2022年的单位编制年初99人,年末99人(行政10个,工勤2人,事业87人,林长制增编2人); 年初在职人数为94 人,年末在职人数为92人,变动原因:调入6人,军人安置1人,招录1人,调出1人,退休7人,开除2人。年初离退休人员54人,死亡3人,2022年退休4人,年末实有离退休人员79人,年初遗属11人,年末遗属10人。
2022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开展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完成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评估工作,加快40万亩国储林规划建设步伐,组织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工程。实施森林管护面积344.03万亩,其中:国有林和集体公益林155.98万亩。
(2)以林长制为抓手,实现资源整体管护。林长制工作经过近两年的探索与实践,建立健全四级林长组织体系和市级领导划片包保责任区+挂联乡镇机制,实行源头网格化管理,在造林绿化、森林防灭火、病虫害防治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发挥统揽作用,形成全市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推动“林长制”逐步走向“林长治”。
(3)以产业培育为依托,推进林草转型发展。一是调整优化全市林业产业结构。以云南弥勒林业全域生态示范项目为载体,构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治理现代化”林草投资主体多元的格局,以林业一产带动二产、三产快速发展。二是依托市内丰富的林草资源,积极打造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康体疗养结合等地方特色知名品牌和精品线路,巩固拓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果。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按照省州林草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高质量率先开放发展为目标导向,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统筹推进林草生态建设、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文化和生态产业发展,努力提升林草生态产品和优质林产品供给水平,为弥勒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林草新贡献。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2022年计划完成3.05万亩任务,其中:人工造林0.55万亩,森林抚育1万亩,退化林修复1.5万亩。
2.全面加强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和公益林管护。全市林地面积344.03万亩,其中:重点森林管护面积155.98万亩(国有林66万亩,集体国家级公益林71.77万亩,集体地方公益林18.19万亩),一般管护面积188.07万亩。
3.做好国家级、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年度内完成资金兑现。
4.全力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和人员伤亡事故,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5.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以松材线虫病、红火蚁调查防控等为重点,切实抓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和防治,遏制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确保森林和草原资源安全。
6.资源林政管理。主要从林业行政案件查处、林木采伐限额执行,涉林涉草行政许可审批(含林地要数保障)等方面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上下功夫,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能力。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宣传
利用每周例会、QQ和微信等方式组织学习《云南省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弥勒市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等有关预算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在职工心中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2.加强领导,建章立制,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开展
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务室,由财务室具体负责日常考核工作,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到落实。二是建章立制。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根据市财政绩效考核办法和一系列预算绩效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要求绩效目标应当清晰反映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州级资金、市级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与任务数相对应,与资金量相匹配,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和项目实施科室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主要工作职责。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和财政部门要求,实施绩效目标执行监控,重点监控各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三是拟定绩效指标,明确各项目重点和要点。绩效指标的本意在于对工作目标的跟踪,财务室对科室申报的所有预算经费进行梳理审核,从项目的明细资金测算到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投入总额、本年度预算目标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并形成绩效目标表及相关材料,提交局党组局务会审议。四是建立行业预算管理指标体系,推进预算编制的标准化、精细化。五是预算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对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跟踪问效。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2年市林草局部门预算2118.72万元,部门批复211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3.27万元,项目支出525.45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市林草局年初结转1924.98万元,本年收入6625.96万元,基本支出1631.65万元,项目支出4994.31万元;本年支出7083.34万元,基本支出1631.65万元,项目支出5451.69万元年,结转1467.6万元(含2022年项目结转207.01万元,2021年项目结转1260.59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市林草局2022年收入6832.97万元,2022年支出6625.96万元,当年预算执行率为96.97万元,年末未支付资金207.01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完成营造林任务3.05万亩,其中:造林0.55万亩,营林2.5万亩(含结转2021年退化林修复1.5万亩和石漠化综合治理0.25万亩,2022年森林抚育1万亩和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造林0.3万亩)。
2.完成重点森林管护面积155.98万亩,其中国有林66万亩,集体国家级公益林71.77万亩,集体地方公益林18.19万亩。国有林管护投入资金1356.05万元,集体林投入管护经费431.81万亩。聘用714个护林员对森林资源进行管护(含生态扶贫护林员300名)。
3.兑现各种补贴资金1864.4万元,其中:通过“一卡通”线上兑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899.6万元,补偿面积89.96万亩,涉及农户41294户;兑付城市面山和通道绿化贷款贴息900万元;兑付政策到期退耕还林森林抚育60.62万元,兑付面积3.03万亩。
4.全力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2022年,全市严格落实责任制,签订各类防灭火责任书共7256份,组建各级森林消防专业队19支共360人,开展各种培训、学习共计77期、9011人次,应急演练15场次,组建督查组107次,开展督查检查5611人次,为安全、科学、高效处置森林草原火情火灾打下坚实基础。强化源头防范,严厉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认真做好护航二十大工作。
5.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2022年,实施森林调查监测面积369.72万亩,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5.66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成灾面积6977亩,成灾率2.86‰;草原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8万亩,防治率100%,成灾面积0.25万亩,成灾率0.78%。2022年,全市调运检疫苗木164.49万株,检疫木材9864.5立方米,检疫草坪4.37万平方米。
6.资源林政管理。严格执行天然林禁止商品性采伐政策和林木采伐限额制度,去年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676份,蓄积量66533.09万立方米,出材36662.73万立方米,采伐面积1768.9787公顷。全年,审批永久占用林地33件,面积124.79公顷;临时占用林地地3件,面积52.83公顷,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延续2件。
7.林长制工作经过近两年的探索与实践,建立健全四级林长组织体系和市级领导划片包保责任区+挂联乡镇机制,形成全市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推动“林长制”逐步走向“林长治”。
8.以产业培育为依托,推进林草转型发展。调整优化全市林业产业结构。以云南弥勒林业全域生态示范项目为载体,构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治理现代化”林草投资主体多元的格局,以林业一产带动二产、三产快速发展。依托市内丰富的林草资源,积极打造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康体疗养结合等地方特色知名品牌和精品线路,巩固拓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果。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弥勒市林草局2022年绩效目标完成任务较好,无未完成任务或绩效目标偏离现象。
(三)绩效自评结论
弥勒市林草局2022年度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优”。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绩效预算管理目标设定合理;部门内部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支出合理,资金支付进度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基本吻合,完成了本年工作任务计划目标,部门履职情况较好。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基本支出投入
弥勒市林草局内设机构5个,所属事业单位10个,年初实有在职人员94人、退休79人,年初基本支出预算数保障经费为1593.26万元,实际支出1631.65万元,主要原因为职级变动和职务晋升、新调入1人及丧葬抚恤形成基本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投入
弥勒市林草局项目投入5201.32万元,主要包含天保森林管护费1356.05万元、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费352.07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331.41万元、林业贷款贴息900万元、草原生态修复补助36.9万元、森林抚育264.8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5万元、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10万元、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及种质资源普查60万元、森林防火193.08万元、林长制经费52.35万元、森林火灾保险86.09万元、春节前亟需支付林草补助经费91.43万元、太平湖森林小镇绿化扶持资金80万元、乡村振兴及其它工作经费12.14万元、生态扶贫护林员经费360万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1-9月财政拨款收入为5124.44万元,1-9月支出5017.9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7.92%。1-11月财政拨款收入为5925.4万元,1-11月支出5818.2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19%; 2022年初1924.98万元,年末结余结转1462.12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为-24.04%;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1.34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3.52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5%。2022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为104.35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252.42%,“三公”经费控制率增高原因分析:新购2辆防火车辆,支出增加54.76万元,全市森林资源管护加强,车辆运行费增加,形成实际“三公”经费支出增加;2022年初采购预算数为22.17万元,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434.61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196.03%。
2.预算绩效管理
市林草局2022年成立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新制定《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机制》《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绩效自评管理办法》《弥勒市林业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方案 》等制度,着力抓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有效使用资金,为林草部门正常运转和长远发展提供坚实支撑。2022年3月市林草局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自评。2022年8-11月开展了两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跟踪评价。2022年11月开展2023年项目申报事前评估。按要求在人民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决算。2021年3-4月州审计组对弥勒市林草局进行红河州林草系统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及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指出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并于2023年2月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审计整改公开。
3.资产管理
2019年市林草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第七章第八章对资产管理及非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管理作出相关规定,2022年10月制定《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入职、离职管理制度》,对入职和离职人员作出具体规定,就办公设备领用和移交用作出具体要求,有效促进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2022年市林草局年初固定资产总额1807.86万元,新购置固定资产97.69万元,11月申请财政审批处置固定资产86.47万元,年末固定资产总额1819.08万元。市林草局实际在用固定资产1815.44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为99.79%。2022年受疫情影响,当年未形成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待2023年处置收入后上缴国库。
(三)产出情况分析
1.2022年计划完成营造林3.05万亩任务,实际完成3.05万元任务,任务完成率为100%。
2.全市重点森林管护面积155.98万亩,实施管护面积155.98万亩,管护任务完成率100%。
3.上级下达财政惠农补贴资金1864.4万元,实际兑付补贴资金1860.22万元,因验收不合格未兑付4.18万元,补贴资金兑付率为100%
4. 2022年,全市没有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一般火情12起,收到1个卫星热点,连续12年保持无较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无人员伤亡情况记录。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5.2022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5.66万亩,成灾率为2.86‰,成灾率控制在省州规定的4‰以内。草原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8万亩,成灾率0.78%,成灾率控制在省州规定的5.5%以内。
6.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676份,蓄积量66533.09万立方米,出材36662.73万立方米,采伐面积1768.9787公顷。全年,审批永久占用林地33件,面积124.79公顷;临时占用林地地3件,面积52.83公顷,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延续2件。
7.市级总林长签署发布2022年第1号总林长令,对林长制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根据林长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林长名单及管护责任区,持续督促各级林长落实管护责任;加快督促林长公示牌建设,全市安装各级林长公示牌共计282块;加强巡山护林工作力度,全市各级林长、护林员使用“林长通”手机APP巡山护林达101594人次,巡山护林向常态化转变。
8.2022年,云南弥勒云峰山国家石漠公园顺利通过国家级自然公园评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同意弥勒新建国家石漠公园;完成西三镇森林康养试点建设以及西三镇马龙社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和“中国森林体验基地”申报工作。继续推进核桃产业建设,积极推广弥勒优良乡土核桃种植,2022年共采集、蜡封弥勒2号优良乡土核桃接穗6000余枝,高接改良核桃2000余株;积极通过师带徒活动、技术指导服务等形式组织开展核桃种植管理技术培训5期50人次。
9.组织干部职工学习,2022年市林草局共组织参加政策法规、业务技术等培训34次439人次。
(四)效果情况分析
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碳库。森林和草原对国家生态安全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林草兴则生态兴。林草部门履职效益:一是增加农户家庭惠农补贴收入和护林员家庭收入1681.42万元,增加714名护林员就业机会,并带动周边就业。二是有效保护了县域内的植被类型和高等植物群落及野生动物种群,防止水土流失。三是全市绿化面积增加,森林覆盖率提高。四是绿化美化乡村、山林,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更进一步,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就,也得到了全社会广泛肯定。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弥勒市林草局通过部门整体支出自查,未发现问题。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无。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弥勒市林草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