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1165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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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4-2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涉环食药知森民生问题,严格贯彻执行森林草原、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物安全等领域法律法规,全面掌握辖区环食药知森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规律和特点,拟订预防打击对策,依法组织侦办破坏森林草原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及时承办各级交办的大要案件;组织协调辖区跨区域案件的侦办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协调配合林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医疗卫生、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水利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探索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日常巡查、行刑衔接等长效工作机制。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相关要求,我单位名称由上年的“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变更为:“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并加挂“弥勒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牌子。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综合勤务室、政工监督室、侦查一中队(森林草原资源犯罪侦查中队)、侦查二中队(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侦查中队)、侦查三中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中队)、侦查四中队(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侦查中队)。设江边、西山、四家、洛那、竹园5个森林派出所。单位编制22名。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8人,财政部分供养23人为聘用辅警。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聚焦政治建警、理论武装、党建队建、公安改革、实战训练、宣传舆论、自身建设等要点,全力抓实政治建警、执法办案、隐患排查、学习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物安全、非法采矿专项整治等重大战略部署,以案件数量质量实现“双提升”为目标,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配合、协同治理,严厉打击森林草原和环食药知领域违法犯罪,积极推动源头治理,提升打击整治效能。全年查处森林草原等资源类刑事案件37起,查处民生领域类刑事案件18起(其中: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类1起、食品类5起、药品类5起、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领域7起)。年内,推动完成环食药知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建设,着力构建环食药知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整治工作合力。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以及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线,锚定“六个严防、三个确保”工作目标,以“昆仑2022”、“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向环食药知犯罪发起凌厉攻势,用实际行动维护全市环食药知领域持续平稳。
1.强化忠诚教育,锻造过硬队伍。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年内,支部组织召开支委会16次,党员大会4次,党课5次,民主评议党员1次,组织生活会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1次,组织开展谈心谈话4次。同时,坚持每月组织开展1次环食药侦业务知识大讲堂,选派侦查业务骨干参加省总队举办的食品、药品及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侦查业务训练班暨擂台比武7期11人次。定期组织办案民警召开案件讨论分析会,通过提高学习培训的频次,扭转了队伍职能职责增加以后民警普遍存在的“本领恐慌”危机感,及时更新知识和技能,提升民警业务工作能力。
2.紧盯“主业”,打击成效新突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安排,深入推进“昆仑2022”、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打击医疗美容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犯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及环食药领域挂牌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围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侵犯知识产权和伪劣商品犯罪、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犯罪,全力打击整治环食药知森领域违法犯罪。年内,共开展联合巡查检查48次,检查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场所358处,共立涉环食药知领域案件64起、破获55起(完成州局环食药侦支队下达的年度破案目标任务数(46起)的120%,抓获犯罪嫌疑人员42人,取保候审2人,移送起诉37起31人,查扣涉案药品809种15541盒/瓶/包/贴,涉案农药2种1071包,查扣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铵14.6公斤;查获、救助野生动物334条/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74只,三有动物260只/条),收缴野生兰花69株。共计涉案价值48万余元 。抓获1名涉嫌非法采矿罪网上在逃人员,协助五山派出所收缴各类枪支57支,协助外地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环食药违法犯罪线索、证人证言25件120人。
3.全面推行“森林警长制”和“河湖警长制”工作。联合市林长制办公室、市河长制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弥勒市公安局河湖警长制实施方案》,正式在全市公安机关启动实施“森林警长制”和“河湖警长制”,积极协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检整治。年内,先后在弥勒境内设置安装市级林长制公示牌22块,开展联合执法9次,巡山林、巡河湖42次,检查重点场所23个,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条,排查案件线索20条,受立查处森林草原资源类刑事案件37起、非法采矿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人,查获救助各类野生动物242头(只),切实维护了弥勒辖区生态环境和水资源安全。
4.多措并举,推进构建共治格局。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林草、市场监管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对接,牵头召集环食药知领域行刑衔接工作联席座谈会,率先在全州县市创新完成出台了环食药知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有效整合了各行业系统现有资源,推动形成了环食药知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整治工作合力。深入红河卷烟厂、云南红酒厂、云南吉瑞管理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协调召开警企协作联席会,签订警企合作协议,开展共建共治,合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森林草原、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线索摸底排查工作,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及时有效打击违法犯罪。年内,出动警力870人次,车辆190辆次,核查线索48条,查获假农药1种297包,发现5家商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查获过保质期饮料2217瓶,发现存在其他问题11家,责令当场整改5家,签订防噪声污染责任书178份,警企协作协议3份,解决群众投诉噪音扰民3起。
5.强化宣传,营造强大舆论氛围。组织警力深入林区、矿区、社区、村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典型案例释法、村级广播宣讲等方式,及时公布曝光已查处的典型案例,向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药品从业者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法规知识和公安机关在打击环食药知违法犯罪工作中的成效,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同环食药知领域违法犯罪作斗争。组织开展集中专题宣传70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5万余份、张贴悬挂宣传标语36条,与群众面对面现场释法教育4场次,受教育群众5万余人,营造了社会共同参与维护环食药知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依法严厉打击森林草原、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一如既往发挥森林公安机关“守护民生、呵护生态、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公安信息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权威性,力争各项工作进入全州系统前列。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绩效预算编制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确定2022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
2.进一步完善细化绩效目标及指标。在2022年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2022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完善、归纳、整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切实可行。
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负责查看资金拨付文件和资金支付凭证、相关会计凭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4.强化自评结果应用提高资金效益,按照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完善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弥勒市财政局2022年年初部门预算批复718.54万元,文号:弥财发【2022】6号
2.整体收支情况: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726.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6.3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9.98%;其他收入0.1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02%。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765.98万元(含2021年年初结转结余支出39.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5.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98%;其他资金支出0.1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02%。其中:基本支出697.1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1.02%;项目支出68.8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98%。
3.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预算收入726.31万元,支出765.87万元,支出占收入的105.44%,原因为本年支出含上年结转资金39.56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共受立查处涉环食药知领域案件55起,完成州局环食药侦支队下达的年度破案目标任务数(46起)的120%,抓获犯罪嫌疑人员42人,取保候审2人,移送起诉37起31人,查扣涉案药品809种15541盒/瓶/包/贴,涉案农药2种1071包,查扣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铵14.6公斤;查获、救助野生动物334条/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74只,三有动物260只/条),收缴野生兰花69株。共计涉案价值48万余元 。抓获1名涉嫌非法采矿罪网上在逃人员,协助五山派出所收缴各类枪支57支,协助外地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环食药违法犯罪线索、证人证言25件120人,各项工作成效排名全州第一名。同时,认真践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的理念,主动加强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农科局、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市法院、市检察院进行工作对接,牵头召集环食药知领域行刑衔接工作联席座谈会,并联合制发了《弥勒市环食药知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弥勒市环食药知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作制度》,率先在全州县市创新完成出台了环食药知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有效整合了各行业系统现有资源,推动形成了环食药知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整治工作合力,为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至9月30日预算资金执行率为76.59%,未达到市级绩效考核要求的85%,至11月30日预算资金执行率为89.82%,未达到市级绩效考核要求的95%,未完成的原因是上年结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在今年优先使用,故今年预算下达资金整体支出在9月、11月都没有完成预算资金执行率。
三、绩效自评结论
2022年以来,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担当实干、争先跨越”的理念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涉环食药知森民生问题,严格贯彻执行森林草原、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物安全等领域法律法规,全面掌握辖区环食药知森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规律和特点,拟订预防打击对策,依法组织侦办破坏森林草原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及时承办各级交办的大要案件;组织协调辖区跨区域案件的侦办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协调配合林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医疗卫生、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水利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探索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日常巡查、行刑衔接等长效工作机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7分,评定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指标满分7.00分,主要从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进行评价。该项自评得分为7.00分。我单位2022年设有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项目均设有绩效目标,目标科学合理、明确、细化、量化。
2.预算配置指标满分8.00分,主要从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预算、重点项目支出预算保障程度三个方面进行评价。该项自评得分为8.00分。我单位2022年预算编制与本单位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基本支出预算能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及其它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无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二)过程情况分析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加强预算执行管控,强化预算执行,根据财政预算指标下达情况及上级管理部门、市级重要工作部署,优先保障重点工作、重要绩效目标完成。
1.预算执行满分8.00分,主要从部门的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支出合规性7个方面进行评价。该项自评得分5.00分,扣3分,扣分原因是: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为76.59%,11月30日为89.22%,扣2分。“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12.41%,扣1分,扣分原因是:年末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单位体制改革,成建制并入市公安局,有部分工作职能由派出所协助完成,故购买16万元车辆燃油补助各乡镇派出所使用形成;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严格审核报批程序,重大开支事前充分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用途,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产出情况分析
部门履职满分35分,主要从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4个方面进行评价。该项综合得分35分。我单位2022年度重点工作办结率达100%。2022年度整体支出15项任务指标,全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2年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履职效果明显,满分30分,自评30分,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2022年预定的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基本完成,但存在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不及预期等原因。原因:本年先保障支出上年结转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39.65万元形成9月30日和11月30日两个时间节点预算执行率达不到市级考核标准形成。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加强预算绩效的学习,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在市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成立了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支出绩效进行自评。将自评结果运用于推进各项工作,做好预算资金管理,达到依法、依规、节约管理和使用资金,促进工作开展,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产生影响的因素、无往年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存在。
附件: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