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1173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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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4-2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委政法委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委政法委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以巩固提升“省级先进平安县市”成果为主线,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目标,以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为抓手,平安弥勒、法治弥勒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滇中绿色发展强市提供坚强的政法保障。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弥财发〔2022〕6号)文件,2022年弥勒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115.75万元。分别为:项目1:综治经费100.43万元;项目2:护路队专项经费15.32万元。2022年弥勒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部分项目经费进行了预算调整之后实际支出为79.28万元,分别为:项目1.综治经费60.97万元;项目2.护路队专项经费15.32万元;项目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补助经费2.9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综治经费
总体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委政法委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主业主责,以巩固提升“省级先进平安县市”成果为主线,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目标,以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为抓手,平安弥勒、法治弥勒建设取得新成效,为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滇中绿色发展强市提供坚强的政法保障。
阶段性目标:该项目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进行设定,绩效指标分为三级,包括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如下表:
2.护路队专项经费
总体目标:通过深入开展“三排一创”,排除各类涉路安全隐患,如弥蒙铁路通车,确保弥勒市辖区现有运营铁路190.21公里(其中昆河线66.195公里,云桂线67.715公里,弥蒙铁路56.3公里)平稳运营。
阶段性目标:该项目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进行设定,绩效指标分为三级,包括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如下表: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补助经费
总体目标:及时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全面提供救治;及时控制疫情形势,保护人民生命安全。
阶段性目标:该项目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进行设定,绩效指标分为三级,包括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如下表:
(二)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职责分工: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市委政法委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负责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具体事务。
2.管理流程:按绩效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工作要求、时间节点、主体责任。
3.组织实施:制定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收支及票据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对单位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确保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综治经费结合年度政法工作重点,经委务会研究后报市财政局审核调剂部分经费到综治成员单位及乡镇。
4.制度建设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中共弥勒市委政法委员会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方案》《中共弥勒市委政法委员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中共弥勒市委政法委员会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开展2022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编制和调整的重要依据,并按时编制上报相关材料,确保2022年度预算绩效评价的真实性、完整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根据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对象和范围是2022年度财政局批复的我委项目经费。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原则:按目标管理原则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依据:严格执行预算法,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弥政办发2016〕151号)要求,对本单位项目支出情况进行自评。
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设置“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指标分值权重分别为:50%、30%、10%,执行率权重为10%。
评价方法:本次评价指标体系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有关要求设置,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4个指标。综合得分在90(含)-10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含)-9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含)-8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0-60分为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一是领导重视,思想统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市委政法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工作,及时传达学习有关绩效评价工作的文件,充分认识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绩效自评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严密组织,职责明确。根据委政法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职责和分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开展。
2.组织实施。一是收集、整理资料;二是客观分析,实事求是,形成报告;三是报市财政局部门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四是总结提高,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按要求公开绩效自评情况。
3.分析评价。将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调整改进项目实施活动和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参考,与单位的监督考核机制相结合,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在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中,我委认真筹划,严密组织,以严谨、务实的态度,认真收集整理评价资料,全面真实反映各项经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对照《市委政法委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我委项目自评分分别为综治经费98分;护路队专项经费98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补助经费98分。自评结果均为“优”。(详见附件)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详见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2022年预算批复项目均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编制预算时由资金科室提出资金需求,并将项目纳入一体化管理系统项目库,部门统一编制预算,经人大批复后下达项目预算资金,项目立项申请审批文件、材料符合要求。项目立项事前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部门集体决策。项目绩效目标根据相关要求、项目实施内容和范围、资金支出方向等进行设定,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高度相关性,与预算资金量相匹配,总体绩效目标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预算科学,资金分配合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实施由具体科室负责,对项目进行管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综治经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进行设定,绩效指标分为三级,包括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已全部完成。
护路队专项经费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进行设定,绩效指标分为三级,包括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已全部完成。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补助经费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进行设定,绩效指标分为三级,包括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已全部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2022年通过采取压实责任、强化宣传、强化打击、紧盯重点、强化督查、强化考核、严肃查究等有力措施来推进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和执法满意度“双提升”工作,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率。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保障;使严重刑事案件、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和谐稳定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6%,进一步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按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社会治理基础仍然薄弱,治安防控体系不够健全,社会面管控存在短板。
(2)项目预算完成率较低,预算执行进度不及时,1-9月实际支付率较低,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未达到州财政9月30日前支付进度80%以上的目标。
(3)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量化、细化不够,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跟踪管理相关工作落实有待加强。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坚持打防结合,竭力提升社会治安治理水平。
(2)完善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压实责任,资金支付进度符合财政要求。
(3)做好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双监控”工作。对调剂到综治各成员单位的项目资金进行跟踪,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
五、有关建议
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中共弥勒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