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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30-111847-36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4-2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职能。根据中共弥勒市委、弥勒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根据“三定”方案,市民族宗教局工作职能为:负责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负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加强朝觐事务管理,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2019年,根据中共弥勒市委、弥勒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方案,市民族宗教局与市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市民族宗教局仍列市政府工作部门系列。局机关有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与市委统战部合署)、政策法规科、民族事务科、宗教事务科。2022年,有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实有公务员8人;有机关工勤编制1名,实有1人;有退休干部7人。有机关应急公务用车编制1辆。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根据民族宗教局工作职责及2022年度重点工作,制定2022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政策,明确2022年度绩效管理的工作重心和方向,确定相应的绩效管理策略和目标;年中,结合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适时跟进、反馈和调整跟进工作项目,适当调整和优化,确保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计划顺利完成;年底,根据2022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方向、管理策略、工作重点以及组织方式等,结合2022年度绩效管理体系运行效果的分析和总结结果,开展具体的绩效管理体系规划,包括绩效管理制度、绩效运行监控,考核办法及流程等相关表单。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强化教育培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到民族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紧紧抓住对中华文化认同这个民族团结的“根”和“魂”,强化党建统领创建工作,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和市委党校培训班。2022年举办13个班次,1253人参训。二是加大典型示范宣传,引领社会新风尚。提请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了近年来全市涌现出的5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100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注重提炼“十一进”示范创建典型,做好借鉴和推广。工作信息《弥勒市“三抓”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同时被国家民委网站和省民族宗教委网站刊载;《弥勒市深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被民族时报刊载;《弥勒市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被省民族宗教委网站和红河统一战线刊载;《共同富裕视域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路径研究——以弥勒市为例》被《红河》期刊刊载。三是坚持面向群众抓宣传,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全域化。把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与民族节日、法治宣传月、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等紧密结合,开展突出民族特色、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法治宣传活动。2022年在社区设立“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永久性宣传栏30余块,宣传布标20余条,宣传展板1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手册2万余册,开展宣讲活动50余场次,受教育各族群众6万余人次;《新时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签约人数为110264人;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报告会2场次。 

  2.民族宗教维稳工作。一是加大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实行民族宗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零报告”工作制度,随时掌握乡镇(街道)民族宗教团结稳定情况。年内,弥勒市无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矛盾纠纷和问题发生,市域内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二是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全年开展分析研判11次,开展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和疫情防控、反恐督导检查5次,化解矛盾纠纷2起,整改建筑安全隐患11处,指导完成3所宗教活动场所换届,制止停办庙会活动2起和较大规模的集体宗教活动14起,三是做好局机关安全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全力做好局机关及金瑞市场、山汇小区、红河水乡等责任片区的环境卫生整治、疫情防控工作。四是做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宗教领域开展“护航二十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共出动人员30余人次,分5个组从管理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建筑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疫情防控等方面,对全市40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全覆盖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15所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共安装摄像头80个。五是抓实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工作。 

  3.“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依托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平台,稳步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一是根据政务局要求,对新增的1项其他行政职权参加朝觐人员身份复核进行完善配置,我局现有行政职权5类33项,行政事项33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19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检查2项、其他行政职权3项。二是配合市公安局完成了53个公民的民族成份初审工作。三是按照政务管理要求,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及工作人员进驻政务大厅工作。四是在市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条,其中:工作报告1条,公示类9条。六是加强信息工作。共整理上报各类信息102条,其中:上报市委办信息科24条,上报市政府办信息科20条,上报州民族宗教委58条。 

  4.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一是统筹谋划持续深化创建工作。弥勒市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主线,持续巩固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高质量推进区域内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出台了《弥勒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和《弥勒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弥勒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持续巩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二是典型引路打造一批市级示范单位。按照2022年创建工作重点抓基层的工作思路,共创建省级示范单位2个、州级示范单位20个、市级示范单位20个、市级示范家庭200户。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创建取得实效。在7个乡镇(街道)10个宗教工作重点村(社)开展“民族团结  宗教和顺”示范创建活动,弥勒被评为州级“民族团结 宗教和顺”示范市,获得州级奖补资金126万元。四是设置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2022年新设置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17条(个)。 

  5.民族经济发展工作。一是联合市财政局对2021年实施的少数民族特色村项目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4个进行验收。二是认真组织实施2022年度“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项目建设。投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万元,重点实施建设4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带)项目,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三是认真组织实施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建设。投入项目资金34万元,实施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3个、民族文化传承保护项目2个。四是认真做好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省、州有关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整理上报相关材料,并于6月7日接受省级聘请第三方的实地绩效评价。五是开展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组织人员开展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调研、建设进展情况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工作检查7次,并坚持实行项目实施情况“季通报”制度,全年发季度通报4个。六是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年内报备弥勒市第四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示范点16个。 

  6.抓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工作。一是认真开展涉少数民族干部调查统计工作。全市共有少数民族公务员2433人、事业干部6774人,分别占全市总人口数的0.44%、1.22%,占少数民族人口的0.97%、2.70%。完成弥勒市处级、高级职称以上和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以上重要荣誉的哈尼族干部(含离退休)情况统计工作,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3人、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1人,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以上重要荣誉干部3人。二是做好少数民族代表推选工作。推荐上报曾虎龙等6人为云南省省级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其中曾虎龙、段正荣、王增明3人被省委统战部确定为拟入库人员,推荐上报张宏文等30人为州级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其中陈凤彪被州委统战部确定为拟入库人员。三是做好2022年度培养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补助工作。经筛选、初核、公示、审定等程序,弥勒户籍红河州学籍的昂昕鹏、薛淑彦等8名应届少数民族高考生每人获得一次性5000 元的2022年红河州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补助。四是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作。7月20日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党校、市工商联联合举办了弥勒市2022年党外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170余名干部参训。 

  7.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实施2022年民族文化项目。争取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5万元,重点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2个。二是积极申报2023年民族文化项目。通过云南省少数民族文化管理网络平台预算申报弥勒市2023年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9个、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10个。三是认真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工作。协调州民研所为全市16个单位申报的25个牌匾名称进行了哈尼、彝、汉三种文字翻译。 

  8.宗教事务治理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持续开展“五进四创”工作,成功创建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1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宗教活动场所1个、州级“五进”示范宗教活动场所3个、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宗教活动场所2个。二是加大非法宗教防范打处工作。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真开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渗透蔓延和抵御境外渗透专项工作,共取缔非法活动点1个、核查治理非法宗教活动6处。在全市儿童福利、养老机构开展反非法防渗透排查整治工作,没有发现违法违规供奉问题。三是加强宗教场所和教职人员管理,按照“四条标准”选好管理班子成员和聘好教职人员,完成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班子换届3所和教职人员认定备案2名,依法许可宗教场所建设1件。将“宗教工作服务平台”及时录入符合录入条件的28名教职人员信息(伊斯兰教8人、佛教12人、基督教5人、天主教2人、道教1人)。五是选派9名宗教界代表人士(佛教1名、天主教2名、基督教4名、伊斯兰教2名)参与省级学习培训。推荐上报马良和等79人拟入“红河智慧统战数据库”。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一是全力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二是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三是推进民族体育、教育、文化事业健康发展。四是积极助推乡村振兴。五是切实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六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七是做好民族关系调处工作。 

  2.以宗教和顺为主题,依法开展宗教工作。一是引导宗教界发挥在促进经济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强化安全措施确保宗教领域稳定。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努力培养一支爱国爱教的宗教队伍。四是继续加强对非法宗教活动的控制处置力度。五是进一步做好与宗教人士的融洽工作。 

  3.以转变职能为首要,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全面建设。二是加强信息调研工作,努力推进政务公开。三是完善机关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四是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五是认真办理信访、举报和投诉工作。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工作制定2022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政策,明确2022年度绩效管理的工作重心和方向,确定相应的绩效管理策略和目标。 

  1.在2022年中,结合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适时跟进、反馈和调整跟进工作项目,适当调整和优化,确保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计划顺利完成;2022年底,根据2022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方向、管理策略、工作重点以及组织方式等,结合2022年度绩效管理体系运行效果的分析和总结结果,开展具体的绩效管理体系规划,包括绩效管理制度、绩效运行监控,考核办法及流程等相关表单。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单位“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 

  3.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4.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财务工作人员加强绩效管理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规范权力运行操作。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8.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8.2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26万元,主要用于: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23(款)民族事务2012301(项)行政运行2022年预算数为130.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23(款)民族事务2012304 (项)民族工作专项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34 统战事务(款)2013404 宗教事务支出27.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宗教人士生活补助。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5(款)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2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5(款)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8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21011(款)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较上年预算数10.34万元减少0.15万元。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21011(款)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19万元增加1.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整体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 

  2022年民族宗教局财政拨款收入240.95万元,比上年总收入426.03万元减少130.3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的省级、州级资金直接下达到使用单位。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2年民族宗教局支出295.69万元,比上年总支出363.49万元减少67.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的省级、州级资金直接下达到使用单位。 

  3.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民族宗教局支出295.69万元,比上年总支出363.49万元减少67.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的省级、州级资金直接下达到使用单位,因此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由科室负责人组成的评价领导小组,按照单位绩效管理制度,开展绩效评价。按要求时限,组织绩效评价小组及时完成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我单位无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 

  三、绩效自评结论 

  一是通过绩效自评结果,对指标完成好的工作要在下一年度继续巩固和加强;二是利用绩效自评结果,促进部门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三是我单位2022年完成工作任务,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优,自评分100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2年市民族宗教局支出295.69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88.10万元,占总支出的63.65%;项目支出107.59万元,占总支出的36.35%。 

  (二)过程情况分析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资金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五进”宗教场所、天主教堂和佛教场所的修缮和改造、下乡调研、会议培训、社会稳定排查、弥勒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等支出。促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紧扣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为抓手,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为核心,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民族团结更加巩固,宗教关系更加和谐,社会发展更加稳定。 

  (三)产出情况分析 

  我局紧扣“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工作主题和“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宗教工作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按照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和要求,不断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守正创新、扎实工作,促进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和顺、社会安全稳定。 

  (四)效果情况分析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根据实际工作进度按需拨付,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公务支出,管好用好有限的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乡村振兴步伐。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问题:一是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过程中,制定绩效目标、指标和标准比较困难,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较为薄弱;二是单位人少事多,没有专门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强学习指导,提高业务水平,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项目申报工作的规范性、真实性和严肃性。 

  2.加快工作任务的推进速度,提高工作效率,合理使用资金,按质按量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4.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对各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完善相关制度,推进制度落实;三是成立评价领导小组,制定评价方案,按照步骤进行评价工作。四是资产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