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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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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弥勒地处滇东南,是红河州的北大门。行政区域国土面积4004平方公里,下设1街道9镇2乡和1个农场管理局,境内居住着汉、彝、苗、回、壮、傣6个世居民族。2022年全市户籍人口55.32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5.05万人占45.3%。全市少数民族人口占30%以上的乡镇10个、村委会111个、自然村626个,各民族呈现“大杂居、小聚居、相互交融”的分布格局。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四大宗教并存,有合法宗教活动场所40所。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不断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积极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谱写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弥勒篇章扎实工作。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红发〔2017〕13号)和《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20〕5号)《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的通知》(弥办发〔2020〕93号),2021年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为:一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二是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进一步加强。三是大力培养各类干部人才。四是持续巩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稳定和宗教和顺和谐。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申请的项目工作经费,实施周期为2022年1月至12月。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2年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共申请项目6个,项目资金53万元:一般财政预算拨款53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项目经费53万元,支出52.8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54.74万元,执行率100%,项目经费支出分别为:
(1)弥勒市2022年州级第一批民族宗教专项经费,预算确定数16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民族矛盾纠纷排查,保障全市民族团结稳定,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民族宗教宣传教育。
(2)根据红财农发(2002)3号文件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2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确定数为19万,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弥勒市天主教爱国会“五进”宣传栏制作、弥勒市佛教协会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弥阳街道青龙寺观音殿外墙修缮、玉皇阁大雄宝殿更换中柱修缮、西一镇大云天主教堂附属房修缮、新哨镇猴街保佛寺排危修缮、竹园镇祥发村基督教场所和那庵基督教场所屋顶修缮、弥阳镇九峰庵水电改造、竹园镇偏坡基督教固定排危修缮、竹园镇慈恩寺耳房、大门修缮等。
(3)弥勒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奖励经费,预算确定数为14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2022年4月,对全市各行各业推荐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50个和“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100名进行表彰奖励,激励全社会共同做好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弥勒市彝族研究学会深入民间挖掘彝族民间(传承)艺人建立数据库工作经费,预算确定数为1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弥勒彝族文化挖掘、研究、保护与弘扬,做好我市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
(5)弥勒市彝族研究学会召开换届大会经费,预算确定数为1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弥勒市彝族研究学会第二届换届选举。为经续巩固和加强彝族文化研究机构队伍的建设,一如既往继承和弘扬好弥勒彝族文化再立新功。
(6)补助团结民族工作经费,预算确定数为2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2022年民族宗教年度工作任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破解当前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做好新时期民族团结稳定工作,确保年度目标高质量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不断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各族群众和向心力、凝聚力进一步得到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国家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相关方面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1.弥勒市2022年省级、州级民族宗教专项经费项目组织机构情况为: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事务科为牵头科室,民族事务科、宗教事务科、办公室为项目主办及会审科室,办公室为项目监督科室。
2.主管部门及实施部门的职责情况。根据中共弥勒市委、弥勒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方案。
3.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云南省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州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民族宗教委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等,对项目运行过程、完成结果、实现程度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综合评价。
4.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严格执行《云南省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州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资金分配、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和管理、绩效评价及监督检查做出明确规定。
5.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项目开支款项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和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审批,严把支出关,一切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进行人员支出预算编制;预算编制目标等开展单位工作,形成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的全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目的。加强资金管理,树立“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强化资金效益分析,用好每一分钱。
2.对象。12个乡镇(街道)、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部分市级部门、社会团体。
3.范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和州级民族宗教专项经费、第三次民族团结经费等实施的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原则。一是系统性原则。2022年民族宗教专项经费所设立的各指标之间均有直接的逻辑关系,从不同的侧面反映出各项工作之间的统一关系。二是典型性原则。各指标的设立均具有一定的典型代表性,尽可能准确反映出民族宗教工作领域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民生等综合特征。三是简明科学性原则。各指标体系的设计及评价指标的选择都是以科学性为原则,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各指标之间的真实关系。四是可操作和可量化原则。指标选择上,特别注意在总体范围内的一致性,各指标简单明了、操作性强、便于收集和整理。五是综合性原则。各项指标的综合评价反映最终目标是实现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也是综合评价的重点。
2.依据。《弥勒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20〕38号)、《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弥勒市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弥财发〔2022〕15号)、《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财政自评抽查复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157)、《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2023〕33号。
3.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分一级、二级、三级指标,指标及其分值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文件设置,三级指标根据本项目及绩效评价的特点设置。
4.评价方法。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
5.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是评价人员进行具体打分时依据的定量、定性标准。根据具体评价指标,评价标准采用相对应的评分原则,一般以实现程度的百分率表示,或者以具体完成情况定性标准。
6.评价抽样。对2022年度所有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确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按照财政局要求,市民宗局成立由科室负责人组成的评价领导小组,按照单位绩效管理制度,开展绩效评价。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合理进行工作安排、分工。制定单位内部账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财务等相关人员制定绩效评估方案,进行绩效评估,做好绩效评估工作。对本单位的资金进行严格管控,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资金的社会效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2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评分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分得分 |
得分率 |
投入 |
15 |
15 |
100% |
过程 |
20 |
20 |
100% |
产出 |
35 |
35 |
100% |
效果 |
30 |
30 |
100% |
合计 |
100 |
97 |
100% |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根据自评情况,市民族宗教局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比较好,各项具体绩效指标全部实现并超出预期目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项目投入情况包括项目立项和资金落实情况,该部分满分为15分,综合分析,再评价得分15分,得分率为93.33%。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项目过程情况包括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情况,该部分满分为20分,综合分析,再评价得分18分,得分率为90%。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项目产出情况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该部分满分为35分,综合分析,再评价得分35分,得分率为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项目效益情况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该部分满分为30分,综合分析,再评价得分30分,得分率为1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市民宗局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组各成员的责任和分工。按照工作计划,开展项目资金的使用,对各项资金实施绩效进行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
一是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过程中,制定绩效目标、指标和标准比较困难,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较为薄弱;二是单位人少事多,没有专门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机构,缺乏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
(二)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工作,把评价结果运用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落脚点,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七、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部门绩效管理意识,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编制完整、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根据年度重点工作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完整、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绩效指标值,具有考核性、可衡量性,全面完整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
(二)加强绩效目标基础管理。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对于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修改、完善,并将绩效目标作为部门预算申报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开展绩效编制人员培训,加深编制人员对绩效目标的理解,掌握编制方法,规范填写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值、度量单位、指标类型等,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三)强化预算约束力,规范使用资金及会计核算,按规定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避免因资金拨付时效而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约束力,按规范支出项目资金,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单位无其他整改问题。
附件: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