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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tyjrj/2024-00003
  • 发布机构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4-2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同有关部门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休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组织指导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州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移交安置科(军休管理服务科、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科(褒扬纪念科)。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设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弥勒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云南省弥勒军供站、弥勒市人民政府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弥勒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管理服务,为退役军人开展信息登记统计、政策咨询服务和两用人才跟踪协调服务。对全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进行管理服务,主要做好退役金发放、社会保险、医疗待遇、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年度确认、数据更新、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烈士纪念建筑物维护、管理;负责陵园档案资料管理;负责前来祭祀和扫墓烈士家属及社会各界人士来访、接待;负责陵园卫生清扫和绿化;负责军人公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 

  云南省弥勒军供站承担中转部队以及每年入伍新兵、退伍老兵、部队调防、训练、国防施工、紧急救灾、支前民兵、民工等军用饮食供应和住宿保障任务。 

  弥勒市人民政府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主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机制,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截至2022年末实有编制数27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非参公事业人员20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2年,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保障,做好抚恤优待工作,增强退役军人优抚待遇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着力破解矛盾问题,及时回应退役军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水平。  

  一是狠抓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注重宣传舆论引导,确保退役军人始终离军不离党、退役不褪色。  

  二是做好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推进安置制度改革,提高安置质量,改进军休人员和伤病残人员接收安置机制,创新军休服务管理模式,积极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  

  三是做好双拥创建工作。  

  四是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就业服务,积极鼓励创业,切实把退役军人作为重要人力资源使用好、作用发挥好。  

  五是做好抚恤优待工作,构建统筹平衡的抚恤补助量化标准,建立优抚标准动态增长机制和体现尊重的社会优待体系,完善双拥工作机制,增强退役军人优抚待遇的整体性公平性协调性。  

  六是加大权益维护力度,做好信访工作,加强关心关爱,促进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七是着力破解矛盾问题,及时回应退役军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着力解决政策不落实问题,提供特殊困难帮扶援助,加强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水平。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一是做好春节“八一”两节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驻弥部队及在乡烈军属优抚对象“春节”“八一”座谈会; 

  二是落实各项生活补助及优抚政策; 

  三是做好优抚对象解困帮扶(解决优抚人员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 

  四是做好接收安置任务; 

  五是做好烈士纪念日开展纪念活动、清明节接待外地烈士家属及本地烈士家属到外地祭扫烈士; 

  六是全力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县); 

  七是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努力提高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和医疗保障。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退役军人获得感持续增强 

  一是优待褒扬政策落地落细。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抚恤资金。对享受抚恤补助优抚对象自2022年9月份起通过财政“一卡通”社会化方式发放到账。实现了应发尽发。2022年累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3,071.39万元、民兵民工生活补助49.40万元、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114.16万元、解困帮扶临时救助1.8万元、丧葬费补助7.19万元、确保优抚资金、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金发放精准到位。为全市1865人缴纳城乡医疗保险65.28万元、124人补助外地就医32.42万元、477人一站式医疗救助29.16万元;积极协调交通、文旅、卫计、人社、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落实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免费参观国家旅游景区和看病住院优先等医疗等优待政策。向全市3752名优抚对象发放了春节及八一慰问金74.73万元。全市共慰问各类优抚对象,发放慰问款物35.96万元,为立功受奖送喜报总计31人,发放激励金3.1万元。完成8442余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工作。 

  二是移交安置阳光高效。紧紧围绕退役军人、接收单位、部队“三满意”的工作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省下达我市1名转业军官、20名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任务。连续两年获得全州移交安置考核第一名。 

  三是就业创业工作创新推动。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活动3场,组织15家企业参与,并提供岗位100个,40余名退役士兵达成求职意向。全面落实高职院校面向退役士兵单独招生政策,354名退役士兵免费就读高职院校。依托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完成2022年80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按标准发放2021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144.27万元。 

  2.退役军人群体日趋稳定 

  一是帮扶援助打基础。认真落实帮扶援助政策,深入老兵群体,开展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工作,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及时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广大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                    

  二是畅通依法维权渠道。拓宽退役军人信访渠道,搭建网上信访、电话信访和现场接访平台,引导退役军人依法逐级信访。加强信访件办理跟踪问效,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事项,引导和帮助退役军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接待各类来访群众154批次186人次,均已答复;共接收各类信访17件(来信4件、来访5件,网上信访7件、来电1件),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3.“省级双拥模范城”成功创建 

  逐项逐条对照《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暨考评标准》,理清工作思路,把握评分标准,熟悉具体任务,扬长避短,发挥优势,极力营造双拥浓厚氛围,率先在全州开展3家“军人驿站”和42家“崇军惠兵”门店命名及授牌仪式。紧扣“双拥”主题,设置户外广告1303块,打造“双拥”主题公园和“双拥”一条街,开通“双拥”宣传视频彩铃,让“双拥”文化融入城市、浸润人心,打造了一批独具弥勒特色的创建载体,通过特色来推动工作、通过特色来强化弱项、通过特色来获得加分,同时注重痕迹资料收集整理,13个100%落地见效,顺利通过省州的现场检查考核评估。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军政军民的共同努力和鼎力支持,弥勒成功创建为“云南省双拥模范城”。 

  4.烈士纪念设施提质升级 

  先后争取投入上级资金500余万元,建成占地20.01万平方米的弥勒市革命烈士陵园,将散葬在各乡镇的110冢烈士墓统一迁葬到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烈士纪念设施教育群众、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主体功能作用得到较好发挥。2022年以来,共接待服务清明期间到烈士墓开展祭扫活动的烈士家属20批次180余人,“9·30”烈士公祭日200余人。 

  5.军休服务保障水平有效提升 

  严格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完成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10人定期增资、发放工资及各项待遇金185.40万元,坚持重大节日上门走访慰问和看望军休干部及遗属24余人次,慰问物资4.6万元。争取投入上级资金100余万元完成军休所办公场所和军休干部活动场所建设,困扰多年的难点堵点得到解决,军休人员活动场所得到明显改善。组织承办了全省50名军休功臣到弥勒市进行荣誉疗养。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2年预算批复2,46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79.47万元;项目支出2,082.86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总收入5,448.5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436.5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61万元;项目支出4,905.91万元。 

  2022年整体支出5,99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3.37万元;项目支出4,952.86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预算数2,462.33万元,整体支出5996.23万元,执行率243.52%。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序号

部门履职目标

完成情况

1

移交安置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秋冬季和2022年共接收退役士兵100人,其中:符合自主就业领取自主就业金的80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20人。截至20221231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了80人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44.27万元的发放,完成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20名退役士兵选岗和安置工作,联合相关部门组建服务专班,统一办事指南、统一办事流程、统一服务标准,完成了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80人的报到接收工作。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两保接续工作专班,认真组织实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真正让退役士兵感觉到虽然脱下军装但仍有军人的归属感、荣誉感和幸福感,圆满完成年度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任务。

2

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针对困难优抚对象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问题,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共投入资金148.58万元为369户重点优抚对象困难家庭解决了生活困难、医疗、住房问题。其中:投入1.8万元为7户优抚对象解决临时生活困难问题;投入32.42万元为124户解决医疗困难问题;投入114.36万元为238户解决生活困难问题。此工作的开展使重点优抚对象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3

权益维护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1.认真落实帮扶援助政策,深入老兵群体,开展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工作,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及时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广大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2.拓宽退役军人信访渠道,搭建网上信访、电话信访和现场接访平台,引导退役军人依法逐级信访。加强信访件办理跟踪问效,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事项,引导和帮助退役军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接待各类来访群众154批次186人次,均已答复;共接收各类信访17件(来信4件、来访5件,网上信访7件、来电1件),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本项目开展内容、进度与计划一致。

4

拥军优属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1.积极做好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工作:在春节、八一期间,对驻弥部队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退役军人、80岁以上退役军人、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军人、部分现役军人家属等群体开展走访慰问,共发放慰问品、慰问金110.69万元;为426户家庭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44.15万元,为现役军人送立功喜报31份,发放慰问金3.1万元。2.按时足额发放各类补助资金。以抓好各项优抚政策落实为重点,以办实事、抓重点、解难题为目标,全面落实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优抚工作整体水平大幅提升。1-12月,以社会化方式发放4540名优抚对象及民兵民工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金3565.41万元;发放75名重点优抚对象丧葬补助费71.91万元;发放生活困难优抚对象238人次生活补助金114.16万元。

5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六稳”“六保的工作要求,坚持政府推动、政策优先,市场导向、需求牵引,自愿选择、自主作为,社会支持、多方参与的原则,搭建退役军人与用人单位就业桥梁,服务退役军人,为用人单位提供广纳良才的渠道,全面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活动3场,组织15家企业参与,并提供岗位100个,40余名退役士兵达成求职意向。全面落实高职院校面向退役士兵单独招生政策,354名退役士兵免费就读高职院校,完成20名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适应性教育培训工作。

6

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完成情况

已完成。逐项逐条对照《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暨考评标准》,理清工作思路,把握评分标准,熟悉具体任务,扬长避短,发挥优势,极力营造双拥浓厚氛围,率先在全州开展3军人驿站42崇军惠兵门店命名及授牌仪式。紧扣双拥主题,设置户外广告1303块,打造双拥主题公园和双拥一条街,开通双拥宣传视频彩铃,让双拥文化融入城市、浸润人心,打造了一批独具弥勒特色的创建载体,通过特色来推动工作、通过特色来强化弱项、通过特色来获得加分,同时注重痕迹资料收集整理,13100%落地见效,顺利通过省州的现场检查考核评估。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军政军民的共同努力和鼎力支持,弥勒成功创建为云南省双拥模范城

7

烈士纪念设施完成情况

已完成。2021年投入170万元、2022年投入270.9万元,建成占地20.01万平方米的弥勒市革命烈士陵园,将散葬在各乡镇的110冢烈士墓统一迁葬到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烈士纪念设施教育群众、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主体功能作用得到较好发挥。2022年以来,共接待服务清明期间到烈士墓开展祭扫活动的烈士家属20批次180余人,“9·30”烈士公祭日200余人。

8

军休服务保障完成情况

已完成。严格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完成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10人定期增资、发放工资及各项待遇金185.40万元,坚持重大节日上门走访慰问和看望军休干部及遗属24余人次,慰问物资4.6万元。争取投入上级资金100余万元完成军休所办公场所和军休干部活动场所建设,困扰多年的难点堵点得到解决,军休人员活动场所得到明显改善。组织承办了全省50名军休功臣到弥勒市进行荣誉疗养。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1.各类补助资金执行数与预算数差异大主要是预算数只是预算本级配套部分,本年度收入包含本级配套及上级补助收入。 

  2.各类补助对象人员与年度指标值有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存在死亡。 

  三、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2022年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报告》,自评得分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报告中描述的综合评价结论为:绩效评价得分95.09分,自评等级为“优”。按照三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2022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2022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2022年我单位对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情况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情况,该部分满分为15分,经综合分析,评价得分15分,得分率为100%。部门重点任务得到保障,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细化、量化、完整,但在职人员及“三公经费”控制不理想等情况。各二级指标得分情况见下表。 

  “一级指标投入情况”得分情况表 

   1.目标设定 

项目

总分

得分

得分率

一、目标设定

6

6

100%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3

100%

绩效指标明确性

3

3

100%

二、预算配置

9

9

100%

在职人员控制率

3

3

100%

三公经费变动率

3

3

100%

重点支出安排率

3

3

100%

总分

15

15

100%

  目标设定二级指标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等2个三级指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 

  该指标满分为3分,评价得分3分。具体依据:根据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为:1.做好春节“八一”两节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驻弥部队及在乡烈军属优抚对象“春节”“八一”座谈会;2.落实各项生活补助及优抚政策;3.做好优抚对象解困帮扶(解决优抚人员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4.做好接收安置任务;5.“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6.做好烈士纪念日开展纪念活动、清明节接待外地烈士家属及本地烈士家属到外地祭扫烈士、烈士陵园提质改造:7.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努力提高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和医疗保障。该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因此,该指标得满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 

  该指标满分为3分,评价得分3分。具体依据:根据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整体绩效目标设定了绩效指标,绩效指标清晰、完整,指标值量化并可考核、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因此,该指标得满分。 

  2.预算配置 

  预算配置二级指标包括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和重点支出安排率等3个三级指标。 

  (1)在职人员控制率 

  该指标满分为3分,评价得分3分。具体依据:根据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定方案》和2022年决算报表CS02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年末实有编制数27人,实际在职人数29人,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29/27)*100%=107.41%。因人员是由组织部及人社调整,因此,该指标得分3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 

  该指标满分为3分,评价得分1.85分。具体依据:根据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2021年“三公经费”数1.79万元,2022年数1.70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1.7-1.79)/1.79)*100%=-5%.因此,该指标得分3分。 

  (3)重点支出安排率 

  该指标满分为3分,评价得分3分。具体依据根据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重点任务为优抚支出补助资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烈士陵园提质改造、在乡复员、带病回乡人员补助资金、伤残抚恤补助资金、退役士兵安置经费、三属及烈士子女生活补助资金7个项目、重点项目支出预算数4,952.86万元,项目总支出预算数4,952.86万元,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预算数/部门项目总支出预算数)×100%=(4,952.86/4,952.86)*100%=100%。因此,该指标得满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部门整体支出过程情况指标包括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3个二级指标,总分值20分,本次评价得15.5分,得分率77.5%,各二级指标得分情况见下表。 

  “二级指标过程情况”得分情况表 

项目

总分

得分

得分率

一、预算执行

11

6.5

59.09%

预算完成率

1

1

100%

预算调整率

2

1

50%

结转结余率

1

0.5

50%

结转结余变动率

2

2

100%

公用经费控制率

2

1

50%

三公经费控制率

2

1

50%

政府采购执行率

1

0

0

二、预算管理

7

7

100%

管理制度健全性

1

1

100%

资金使用合规性

2

2

100%

预决算信息公开

1

1

100%

基础信息完善性

1

1

100%

绩效自评

2

2

100%

三、资产管理

2

2

100%

资产管理安全性

1

1

100%

固定资产利用率

1

1

100%

总分

20

15.5

77.5%

  1.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二级指标包括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和政府采购执行率等7个三级指标。 

  (1)预算完成率 

  该指标满分为1分,评价得分1分。具体依据:根据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决算报表,2022年整体支出预算完成数5,996.23万元,预算数2,462.33万元,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5996.23/2462.33)*100%=243.52%。因此,该指标得满分。 

  (2)预算调整率 

  该指标满分为2分,评价得分1分。具体依据:根据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决算报表,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2,462.33万元,决算数为5,448.52万元,预算调整数为2,986.19万元,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2986.19/2462.33)*100%=121.27%,预算调整率得分=(1-预算调整率)*1=(1-121.27%)*1=-0.21。因此,该指标扣1分,实际得分1分。 

  部门整体预算调整情况表 

项目

年初预算数

(万元)

调整预算数

(万元)

本年收入合计

2462.33

5448.5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462.33

5448.52

二、其他收入

0

0

  (3)结转结余率 

  该指标满分为1分,评价得分0分。具体依据:根据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决算报表,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747.43万元,支出预算数2,462.33万元,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747.43/2462.33)*100%=72.39%,结转结余率=30.35%。因此,该指标扣0.5分,实际得分0.5分。 

  (4)结转结余变动率 

  该指标满分为2分,评价得分2分。具体依据:根据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决算报表,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747.43万元,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1,323.79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747.43-1323.79)/1323.79×100%=-43.54%。因此,该指标得满分。 

  (5)公用经费控制率 

  该指标满分为2分,评价得分0分。具体依据:根据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决算报表,公用经费年初预算28.05万元,实际支出54.17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54.17/28.05)*100%=193.12%。因此,该指标扣1分,实际得分为1分。 

  (6)三公经费控制率 

  该指标满分为2分,评价得分0分。具体依据: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1.7万元,实际支出2.12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2.12/1.7)×100%=124.71%。因此,该指标扣2分,实际得分为1分。 

  (7)政府采购执行率 

  该指标满分为2分,评价得分0分。具体依据:根据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决算报表,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数9.75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416.31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416.31/9.75)*100%=4269.85%。因此,该指标扣1分,实际得分为0分。 

  2.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二级指标包括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基础信息完善性、绩效自评等5个三级指标。 

  (1)管理制度健全性 

  该指标满分为1分,评价得分1分。具体依据: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具备《项目管理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资金支付审批管理规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内控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且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且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因此,该指标得满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评价得分2分。具体依据:经绩效评价工作组查阅部门收支明细账,会计凭证等相关资料,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部门整体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因此,该指标得满分。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该指标满分为1分,评价得分1分。具体依据:经绩效评价工作组查询弥勒市预决算信息公开网站,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内容、时限进行公开。因此,该指标得满分。 

  (4)基础信息完善性 

  该指标满分为1分,评价得分1分。具体依据: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基本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基本准确。因此,该指标得满分。 

  (5)绩效自评 

  该指标满分为2分,评价得分2分。具体依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按照弥勒市财政局印发的《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2023〕-33)文件的要求,成立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具了《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整体支出单位绩效自评报告》,报告内容基本符合要求,且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及部门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因此,该指标得分2分。 

  3.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二级指标包括资产管理安全性和固定资产利用率2个三级指标。 

  (1)资产管理安全性 

  该指标满分为1分,评价得分1分。具体依据: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因此,该指标得满分。 

  (2)固定资产利用率 

  该指标满分为1分,评价得分1分。具体依据:根据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资产卡片列表,2022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总额2,633.92万元,实际在用固定资产2,633.92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2633.92/2633.92)*100%=100%,得分=1*100%=1。因此,该指标得满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情况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时效,该部分满分为35分,经综合分析,评价得分35分,得分率为100%。部门基本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各项工作的开展符合部门职能职责的范围,履职情况良好。 

  “三级指标产出情况(职责履行)”得分情况表 

项目

总分

得分

得分率

一、职责履行

35

35

100%

移交安置工作完成情况

4

4

100%

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工作完成情况

4

4

100%

权益维护工作完成情况

4

4

100%

拥军优属工作完成情况

4

4

100%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工作完成情况

4

4

100%

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完成情况

4

4

100%

烈士纪念设施完成情况

4

4

100%

军休服务保障完成情况

4

4

100%

重点工作办结率

3

3

100%

总分

35

35

100%

  1.职责履行 

  (1)移交安置工作完成情况 

  该指标满分为4分,评价得分4分。具体依据: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秋冬季和2022年共接收退役士兵100人,其中:符合自主就业领取自主就业金的80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20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了80人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44.27万元的发放,完成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20名退役士兵选岗和安置工作,联合相关部门组建服务专班,统一办事指南、统一办事流程、统一服务标准,完成了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80人的报到接收工作。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两保接续”工作专班,认真组织实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真正让退役士兵感觉到虽然脱下军装但仍有军人的归属感、荣誉感和幸福感,圆满完成年度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任务。因此,该指标得满分。 

  (2)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工作完成情况 

  该指标满分为4分,评价得分4分。具体依据:针对困难优抚对象“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问题,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共投入资金148.58万元为369户重点优抚对象困难家庭解决了生活困难、医疗、住房问题。其中:投入1.8万元为7户优抚对象解决临时生活困难问题;投入32.42万元为124户解决医疗困难问题;投入114.36万元为238户解决生活困难问题。此工作的开展使重点优抚对象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因此,该指标得满分。 

  (3)权益维护工作完成情况 

  该指标满分为4分,评价得分4分。具体依据:1.认真落实帮扶援助政策,深入老兵群体,开展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工作,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及时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广大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2.拓宽退役军人信访渠道,搭建网上信访、电话信访和现场接访平台,引导退役军人依法逐级信访。加强信访件办理跟踪问效,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事项,引导和帮助退役军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接待各类来访群众154批次186人次,均已答复;共接收各类信访17件(来信4件、来访5件,网上信访7件、来电1件),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本项目开展内容、进度与计划一致。因此,该指标得满分。 

  (4)拥军优属工作完成情况 

  该指标满分为4分,评价得分4分。具体依据:1.积极做好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工作:在春节、“八一”期间,对驻弥部队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退役军人、80岁以上退役军人、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军人、部分现役军人家属等群体开展走访慰问,共发放慰问品、慰问金110.69万元;为426户家庭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44.15万元,为现役军人送立功喜报31份,发放慰问金3.1万元。2.按时足额发放各类补助资金。以抓好各项优抚政策落实为重点,以办实事、抓重点、解难题为目标,全面落实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优抚工作整体水平大幅提升。1-12月,以社会化方式发放4540名优抚对象及民兵民工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金3565.41万元;发放75名重点优抚对象丧葬补助费71.91万元;发放生活困难优抚对象238人次生活补助金114.16万元。因此,该指标得满分。 

  (5)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工作完成情况 

  该指标满分为4分,评价得分4分。具体依据: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六稳”“六保”的工作要求,坚持政府推动、政策优先,市场导向、需求牵引,自愿选择、自主作为,社会支持、多方参与的原则,搭建退役军人与用人单位就业桥梁,服务退役军人,为用人单位提供广纳良才的渠道,全面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活动3场,组织15家企业参与,并提供岗位100个,40余名退役士兵达成求职意向。全面落实高职院校面向退役士兵单独招生政策,354名退役士兵免费就读高职院校,完成20名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适应性教育培训工作。因此,该指标得满分。 

  (6)“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完成情况 

  该指标满分为4分,评价得分4分。具体依据:逐项逐条对照《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暨考评标准》,理清工作思路,把握评分标准,熟悉具体任务,扬长避短,发挥优势,极力营造双拥浓厚氛围,率先在全州开展3家“军人驿站”和42家“崇军惠兵”门店命名及授牌仪式。紧扣“双拥”主题,设置户外广告1303块,打造“双拥”主题公园和“双拥”一条街,开通“双拥”宣传视频彩铃,让“双拥”文化融入城市、浸润人心,打造了一批独具弥勒特色的创建载体,通过特色来推动工作、通过特色来强化弱项、通过特色来获得加分,同时注重痕迹资料收集整理,13个100%落地见效,顺利通过省州的现场检查考核评估。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军政军民的共同努力和鼎力支持,弥勒成功创建为“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因此,该指标得满分。 

  (7)烈士纪念设施完成情况 

  该指标满分为4分,评价得分4分。具体依据:2021年投入170万元、2022年投入270.9万元,建成占地20.01万平方米的弥勒市革命烈士陵园,将散葬在各乡镇的110冢烈士墓统一迁葬到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烈士纪念设施教育群众、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主体功能作用得到较好发挥。2022年以来,共接待服务清明期间到烈士墓开展祭扫活动的烈士家属20批次180余人,“9·30”烈士公祭日200余人。因此,该指标得满分。 

  (8)军休服务保障完成情况 

  该指标满分为4分,评价得分4分。具体依据:严格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完成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10人定期增资、发放工资及各项待遇金185.40万元,坚持重大节日上门走访慰问和看望军休干部及遗属24余人次,慰问物资4.6万元。争取投入上级资金100余万元完成军休所办公场所和军休干部活动场所建设,困扰多年的难点堵点得到解决,军休人员活动场所得到明显改善。组织承办了全省50名军休功臣到弥勒市进行荣誉疗养。因此,该指标得满分。 

  (9)重点工作办结率 

  该指标满分为3分,评价得分3分。具体依据:经绩效评价自评,查阅相关资料,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已完成部门优抚支出补助资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在乡复员、带病回乡人员补助资金、伤残抚恤补助资金、退役士兵安置经费、三属及烈士子女生活补助资金、烈士陵园提质改造等9项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9/9)*100%=100%。因此,该指标得满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部门整体支出效益(履职效益)包括补助事项知晓率、行政效能、提高尊军崇军氛围、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5个二级指标,总分值30分,本次评价得29.58分,得分率98.6%,各二级指标得分情况见下表。 

  “四级指标效益(履职效益)”得分情况表 

项目

总分

得分

得分率

一、履职效益

30

29.58

98.6%

补助事项知晓率

6

6

100%

提高尊军崇军氛围

6

6

100%

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6

6

100%

行政效能

6

6

10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6

5.58

93%

总分

30

29.58

98.6%

  1.履职效益 

  (1)补助事项知晓率 

  该指标满分为6分,评价得分6分。具体依据:通过对退役军人进行随机访问,对于自身相关补助事项均详细知晓,补助事项知晓率达100%。因此,该指标得满分。 

  (2)提高尊军崇军氛围 

  该指标满分为6分,评价得分6分。具体依据: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十四五”时期建设和提质改造规划、推动零散烈士墓迁葬、部分烈士纪念设施和革命烈士陵园整修工程,开展清明祭英烈、“9・30”向英雄烈士敬献花篮等活动,为人民群众了解军事历史提供物质基础,有效提高尊军崇军氛围。因此,该指标得满分。 

  (3)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该指标满分为6分,评价得分6分。具体依据:2022年,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五有”和“全覆盖”的总要求,成立了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市、镇、村(社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优到精”的预期目标。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3个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2个服务退役军人300人以上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按照全国示范型服务中心(站)创建标准和要求,全部完成标准统一、功能完善、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打通了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最后一公里”,有效提升了服务保障水平情况。因此,该指标得满分。 

  (4)行政效能 

  该指标满分为6分,评价得分6分。具体依据: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履职情况能持续运行,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可作为后期经费安排的重要依据。因此,该指标得满分。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该指标满分为6分,评价得分5.58分。具体依据:通过实地走访、查阅相关资料、电话调查,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3%。因此,该指标扣0.42分,实际得分5.58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不准确 

  (1)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过大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结转结余资金747.43万元,支出预算数为2,462.33万元,结转结余率为3035%。 

  (2)政府采购执行率较高 

  根据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决算报表,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数9.75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416.31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4,269.85%,实际支出较预算安排变动较大。 

  2.公用经费控制情况不理想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公用经费年初预算28.05万元,实际支出54.17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54.17/28.05)*100%=193.12%,实际支出较预算安排变动较大。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多层次预算监督体系,将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变更、决算、监督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以实现对财政资金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 

  二是严格区分、控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批复的资金用途来拨付和使用资金,基本支出资金与项目支出资金不得相互挤占和挪用。如确有需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流程经申报批准才能执行,对于未申报预算或预算资金不足的项目,若其他资金有结余,可向财政及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能将结余资金用于资金不足的项目,严禁未经批准随意调剂资金用途。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准确性及资金使用效益 

  1.积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加强对预算的认识;提前安排预算编制时间,提早开展预算编制准备工作,延长预算编制的时间,并调动全员参与预算编制积极性,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水平;全面推行“零基预算”,充分了解预算年度人员及业务的发展情况,全面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合理预测单位经济发展趋势、提高资金效益。 

  2.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内容和金额。根据部门实际需求,合理编制政府预算采购内容,尽量量化至具体数量,少用不确定的描述。同时引导部门进行成本测算,明确预算金额的依据,从而提高编制的合理性。政府采购预算是依法实施采购活动的基础,是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的保障,不是现行预算体制下另搞的一套预算,而是部门预算内的一部分。 

  (二)严格控制部门公用经费 

  加强预算执行的日常管理,实时监督项目的执行进度,建立多层次预算监督体系,将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变更、决算、监督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以实现对财政资金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严格区分、控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