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nkj/2025-00009
- 发布机构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4-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2〕7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种药〔2021〕12号)、《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农〔2021〕23号)等文件要求,《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种药〔2021〕12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农业大灾巨灾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农业风险转移分散和保障机制,减少因自然灾害、动物疫病和市场等因素对农业发展的冲击,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发展、稳定农民收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跨越发展。坚持以用促治、利用优先原则,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我单位2022年项目实际累计到位资金18,841.17万元,已支出18,841.17万元。专项资金到位率100%,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单位项目较多,包含农业保险、农村厕所革命、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农业生产救灾、中央生猪调出大县、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财政奖补、农业发展等项目,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各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绩效指标,其中:
1.兑付补贴类:农业保险种植业计划承保面积分别为:水稻2万亩,玉米15万亩;政策性养殖业参保标的为能繁母猪、奶牛。其计划承保数量分别为:能繁母猪40000头、奶牛1500头。组织旱灾区域的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抢灾救灾,完成0.17万亩灾后农作物恢复生长、3.37万亩秋粮作物抗旱稳产及1.03万亩其他灾害救灾共计4.57万亩所需有机肥料的采购、发放工作。
2.项目建设类:弥勒市扶持62个养殖场,进行粪污处理设设施配套升级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暂存冷库建设,通过项目的实施,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规模养殖场、合作社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实现生猪年出栏46.93万头。
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建立养殖场户、种植主体和第三方服务组织的紧密衔接,粪肥还田利用专业化服务主体扶持成效显著,粪肥消纳面积达10万亩/年,粪污综合利用率90%以上,项目区年度化肥减量3%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形成不同地域、不同体量、不同品种的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典型模式。负责项目科室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绩效目标进行了细化、量化,具体详见附件2(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各项目由项目负责科室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组织实施等工作内容,开展绩效监控及跟踪管理,财务人员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负责项目资金的申报和拨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弥勒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20〕38号)等有关要求,对我单位2022年度本级和上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进行绩效自评,以资金安排使用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为重点,全面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及与预算资金相关管理活动,如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绩效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3.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制定是根据弥勒市财政局评价要求,围绕绩效评价的目的,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设置了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样表,具体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3个一级指标,下设多个二级指标和若干个三级指标,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90(含)— 100 分为优、80(含)— 90 分为良、60(含)— 80 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由局属项目科室及单位按照项目绩效目标表打分,财务人员汇总编制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单位对24个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共设定396条绩效目标,共实现绩效目标396条,完成率为92.42%,总体绩效目标实现评价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绩效指标共计完成366个,未完成30个。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负责科室及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制定用款计划,组织项目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农科局财务内控管理制度要求执行,不存在截留、虚列支出等不合规的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22年,单位各项目能按预期达到制定的绩效指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我单位各项目效益指标包含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性3个二级指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组织召开市农科局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会议,召集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对预算项目进行评估,认真填报项目事前评估评分表,通过财政一体化系统项目库进行上报。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是否作为以后年度预算项目编制的重要依据,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和项目申报相挂钩。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升。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被动接受多,主动实施理念有待提升;二是科室、站所协同配合程度待加强。由于系统项目多,项目情况较复杂,需及时协调、各科室配合,才能完成项目自评;三是成果应用待加强。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单位名称: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盖章)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