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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4-19
- 有效性有效
中共弥勒市委党校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中共弥勒市委党校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弥勒市2022年州级第一批民族宗教专项经费
项目背景:根据红财行发〔2022〕16号文件精神,州财政预算安排弥勒市第一批州级民族宗教专项经费。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结合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安排此项目。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用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经费,已按照要求进行相关的调查研究并撰写出成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安排资金0.5万元,已使用0.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开展民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开展民族宗教领域风险研判,保障全市民族团结稳定;
2.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开展民族宗教宣传教育。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项目由科研管理科、行政科、办公室等各科室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项目组织实施。
2.项目实施流程。由办公室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明确步骤、方法、时间要求,下达至各科室。根据各科室工作职责由相关科室负责组织实施。
3.管理制度。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按照项目绩效目标执行。为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弥勒市委党校财务管理制度》《弥勒市委党校绩效自评管理办法》《弥勒市委党校财务内控制度》等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了资金的用途作用、资金拨付和管理等内容,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全面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实施结束后通过绩效评价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和预算资金补助的重要因素。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绩效评价目的
在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基础上,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和执行结果评价,将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了解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取得的效果,客观公正地揭示年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实现程度,总结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管理体系,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据。
绩效评价对象:2022年度部门项目资金收支安排、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
绩效评价范围:本级财政安排的1个项目资金,共涉及资金0.5万元。
(三)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指标体系制定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和系统性原则。
2.绩效评价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
《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2023〕-33);
3.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绩效指标体系设置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根据项目实施特性将3个一级指标分解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8个二级指标,并细化分解为若干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及指标权重: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产出50%,效益30%,满意度10%。
4.绩效评价方法
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介绍、核对财务账目、检查档案资料、实地抽查、问卷调查等方式,主要采用目标评价法、询问查证法、公众评议法等方法,现场评价与资料评价相结合,重点查看账目,账实对照,对资金使用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总体性评价。
5.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计划标准,对于本次评价涉及的重要预期目标,采用计划设定的标准。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 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6.绩效评价抽样
项目资金采取现场评价过程中对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实行全覆盖检查,抽样占比为100%。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2022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确定评价范围;三是制定评价指标表;四是汇总分析单位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查找单位在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抓好落实。收集、整理涉及2022年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所需资料,核实评价基础数据,结合实际,形成自评结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单位2022年度1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在90分以上,评定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详见附件2-2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2022年共安排市委党校1个项目,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设定了项目绩效目标,都有相关的政策文件支撑,资金配置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本部门的项目为阶段性项目,设立了工作计划、 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工作总结等环节,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或规定流程开展工作,具备完整的规范和保障制度。资金使用通过管理制度进行了明确的权责划分,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制,立项评审、监督检查。制定了《弥勒市委党校财务管理制度》《弥勒市委党校绩效自评管理办法》《弥勒市委党校财务内控制度》等相关的管理制度,对资金的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审批权限、报销流程等作了细致规定。对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和管理、监督、评价等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有明确的管理措施,执行项目立项、审批、资金使用等有严格的规定程序和手续,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我单位项目资金为弥勒市2022年州级第一批民族宗教专项经费。我单位2022年9月被评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已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民族团结奋斗精神,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不同主题的实践活动,增强民族团结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市委党校切实发挥好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深入调研,形成第一手资料,在外出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活动中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持续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市委党校通过调查研究,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活动,开展与扶贫联系点五山乡觅利村委会脱贫群众民族团结共建帮扶活动,外出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活动等方式,让本地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度认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得到增强,持续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方面,强化项目绩效目标。每年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对无具体内容、无明细支出测算的,或支出测算不够细化的项目,一律不合符要求。其中,所有预算项目,全部制定绩效目标,由本预算单位在申请项目时提报详细绩效信息,包括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投入总额、已投入金额、本年度预算目标和金额等,作为项目审核的依据。另一方面,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对可量化支出的项目,核定统一支出标准,推进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突出其基础支撑作用,扩大“因素法”编审范围,对发展性项目实行一年一梳理、一年一论证审批。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配套机制体制、完善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和公开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填报质量有待加强。绩效指标编制不完整,提炼不出绩效指标,体现不出工作实现效果。主要原因是由于科室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还未深入,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意识不强,部门未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的有效管理模式,绩效管理工作大都为被动应付,存在被财政推着走的情况。
2.编制绩效目标的不确定因素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涵盖。由于预算编制绩效目标时间与每年工作实际情况有偏差,绩效目标设置出现不完善、准确性不高等问题,不能准确反映当年绩效目标任务。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中共弥勒市委党校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中共弥勒市委党校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