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sfj/2024-00006
- 发布机构弥勒市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4-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云政办发〔2006〕181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2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弥勒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20〕38号)及《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局长王敏亲自安排,由装备财务保障科签头,相关科室全力配合做好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附件:1.《弥勒市司法局2022年度法律援助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2.《弥勒市司法局2022年度普法宣传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3.《弥勒市司法局2022年度社区矫正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4.《弥勒市司法局2022年度依法治市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5.《弥勒市司法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司法局
2023年3月20日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2-2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依法治市).xlsx】附件【附件2-2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法治政府).xlsx】
附件【弥勒市司法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附件5).docx】
附件【附件2-2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普法宣传).xlsx】
附件【弥勒市司法局2022年度普法宣传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附件2).docx】
附件【附件2-2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社区矫正).xlsx】
附件【弥勒市司法局2022年度社区矫正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附件3).docx】
附件【附件2-2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法律援助).xlsx】
附件【弥勒市司法局2022年度法律援助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附件1).docx】
附件【弥勒市司法局2022年度依法治市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附件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