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tjj/2024-00002
- 发布机构弥勒市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4-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弥勒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市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乡镇管理乡镇统计工作,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乡镇政府由中央、省、州和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弥勒市统计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工业能源统计科、投资贸易统计科、法规与设计管理科(统计执法支队)。
弥勒市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弥勒市普查中心承担的除行政执法职能外的其他行政职能划归弥勒市统计局。弥勒市普查中心事业编制5人,弥勒市经济监测中心事业编制2人。实际有行政人员11名,事业人员7名。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抓实统计调查,落实工作职责
市统计局认真执行国家各项统计报表制度,按时完成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工业、能源、投资、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劳动工资等各项常规性统计调查。2022年1-3季度,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78.79亿元,同比增长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0.96亿元,同比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199.33亿元,同比增长2.1%;第三产业增加值148.5亿元,同比增长1.1%。1-11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8%。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02.29亿元,同比增长1.0%。
(2)加强分析研判,提高服务水平
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积极做好统计咨询服务。一是抓实数据指标监测。加强对主要经济指标特别是GDP核算相关指标的统计监测,报数期间,市统计局对企业上报统计数据认真审核,做到即报即审。对各专业数据指标实行日监测,每天将汇总的数据及时报送市分管领导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发现数据异常时,及时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系,共同对企业开展核实查询。二是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市统计局依据每月统计数据,结合当前经济发展中的重点和热点问题,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研判,研判出各行业经济走势,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统计监测预警的前瞻性和准确性。三是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和统计资料编印。编印《弥勒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月度手册、《弥勒统计信息与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弥勒市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2022)》等统计服务资料。目前,共撰写统计信息与分析231篇,工作专报11篇(市级主要领导批示3篇),为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夯实基层基础,筑牢统计根基
扎实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断筑牢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根基。一是抓实基层业务培训。每年利用专业年报会、业务培训会等各种契机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法律法规、基础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1-12月共开展工业、投资、贸易、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农业、服务业等培训27场次,856人次参加培训。二是零距离服务基层。推行统计干部挂钩联系服务企业(单位)制度,把全市工业、建筑业、房地产、批发业和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劳动工资、服务业中的重点企业(单位)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深入企业了解基本情况,指导基层不断完善统计台账,规范基层统计行为,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质量可靠。今年以来,共服务企业100余家次。三是提高基层统计人员待遇保障。根据2021年出台的《弥勒市关于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意见主要任务分工》,市级财政在上级未明确保障标准前,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给予社区、村(居)委会统计协管员劳动报酬,从2021年8月开始执行,有效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四是加强名录库更新维护。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1-12月新增单位817个,变更单位信息963条,剔除单位177个。共修改表内错误197条,表间错误51条,对无法修改的错误已经备注说明。五是扎实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全年抽取辖区内新入库的20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4户贸易企业、3户服务业、4户工业企业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有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4)加强协调配合,抓实纳规纳限
加强与市发展改革局、工商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对纳规纳限和项目入库工作进行衔接和沟通,并深入企业现场服务,积极做好企业纳规纳限和项目入库相关工作。2022年1-12月,弥勒市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333个,入库总投资285.04亿元。建筑业企业月度入库12户,房地产企业月度入库1户,房地产入库项目3个,零售业企业月度纳规1户,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户。目前,全市在库规上工业企业70户,建筑业在库企业36户,房地产在库企业27户,房地产在库项目25个,批发业在库单位14户,零售业在库单位28户,住宿业在库单位16户,餐饮业在库单位19户,规上服务业在库企业14户。
(5)加强依法统计,提高数据质量
始终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一是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常态机制,对照《弥勒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为重点,开展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加大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切实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坚定不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决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性、严肃性。二是加强统计监督。根据《红河州统计局转发云南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22〕3号)要求,分别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21次会议上关于统计监督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及国家、省、州学习贯彻相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三是认真开展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对由省统计局统一随机抽取的30家企业(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其中:29家“四上企业”(单位)和1个乡镇的农业统计。四是开展入退库专项检查。结合《弥勒市统计局2022年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对2021年以来全市798个入退库项目开展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726个、工业24个、贸易17个、建筑业5个、房地产22个、服务业4个。主要检查入退库和数据报送的真实性。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企业(单位)台账不健全、不规范的问题已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工作落实落细。五是认真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根据国家、省、州统计局要求,在全市各乡镇(街道)、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及行业部门认真开展清理工作,暂未发现问题。六是认真开展统计基础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与各行业主管理部门组建联合检查组。分专业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4次,印发《致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的一封信》200余份。制定并印发《弥勒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方案》(弥统发〔2022〕12号),进一步促进基层统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统计数据源头质量。七是做好迎接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问题“回头看”。对照反馈问题,认真查缺补漏,杜绝口头整改、虚假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再次梳理整改措施完成情况,查缺补漏,不断完善台账资料,并进行分类归档。八是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按照州、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立足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聚焦行政干预、统计造假手段隐形变异、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围绕“四必查”“三个一批”,综合采取全面自查、重点督查、个别检查等措施,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多管齐下,深入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题调研、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等工作。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强化统计监测预警分析,稳步推进统计制度改革,开展好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认真完成全市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后续工作,做好普查主要数据的公布、资料开发应用等。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认真细致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任务,为弥勒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统计服务。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2019年制定了《弥勒市统计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弥统发【2019】5号文件。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2年预算批复361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决算支出344.4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总支出34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02万元,占总支出的83.91%,项目支出55.43万元,占总支出的16.09%。基本支出主要由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构成,项目支出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经费和人口抽样调查。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数361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344.4万元,执行率95.4%。
(三)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基本支出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是人员变动,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是政府采购未能全部完成。
三、绩效自评结论
经评价,自评得分98.94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指标15分,自评14.97分,扣分原因是重点支出保障率98.9%。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指标20分,自评18.97分,扣分原因未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和政府采购执行率97.1%。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35分,自评35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指标30分,自评30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由于单位编制人员的限制,全市统计人员主要工作和精力都集中在数据审核和上报,弥勒市具备执法证人员缺口较大,造成弥勒市统计局执法难度较大、法制力量不足的情况。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三)1.加强业务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的学习,相关责任人亲力亲为,特别是重点项目,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解,力求编制内容的合理可行。
2.建议提高统计业务培训范围及频率,加大培训投入,开展网络授课、专业机构及学校讲座教学、单位内部先进工作经验交流等多方位多方向的培训方式,提升弥勒市统计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2、年初预算时制定评价细则。
3、按照指标细则严格执行监控。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弥勒市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弥勒市统计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