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1211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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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4-19
- 有效性有效
2022年弥勒市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弥勒市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部门主要职责
弥勒市公安局既是承担全市社会治安稳定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性质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市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各类案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法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州公安局的指示,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起草有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或计划,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收集、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状况,及时、准确掌握影响和危害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州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制定对策。
4.研究、贯彻全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法规、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督促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法律,并抓好指导、监督、检查落实工作。
5.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组织部门开展公安机关领导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6.负责全市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承包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7.领导、指挥、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和参与侦查、处置全市各类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及骚乱。
8.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法治建设和执法活动,指导、监督和参与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9.负责组织开展反恐工作,分析、研究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对策。
10.领导、组织和参与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案件,并组织抓好禁种、禁吸毒品工作的落实,检查和监督。
11.负责管理出入境、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12.负责依法承担的公安机关刑罚执行工作;指导、督促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与执法活动。
13.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联防、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4.依法组织实施、监督、参与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组织、协调、处理全市境内的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查处,协助盗、抢机动车辆等案件的侦破组织,负责对机关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工作。
15.组织公安科研项目的立项、鉴定评审、应用和科技交流活动。负责依法实施公安技术侦查工作,组织指导和参与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的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及其他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反犯罪案件。
16.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弥勒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因实有警力人数及分布情况涉密,部门人员编制情况文件涉密。
离退休人员 7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77人。
车辆编制72辆,实有车辆71辆。
二、部门整体收入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
1.2022年底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415.91万元,占总收入14472.68万元的99.6%
2.其他资金收入56.77万元,占总收入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022年底基本支出12413.76万元,占总支出14534.03万元的85.41%。项目支出2120.27万元,占总支出14.59%
(三)其他资金支出
2022年其他资金支出42.1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无
三、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弥勒市公安局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对全局预算统一管理,制定了《弥勒市公安局预算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预算工作会议,以会议方式议事。
(二)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1.前期准备
为认真做好全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和《弥勒市公安局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由警务保障室牵头,根据具体组织实施的部门项目实施情况,对整体支出的财务审批和支出打分,并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监督,强化对整体支出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2.组织实施
根据预算安排,明确具体负责部门,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事前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方案,由警务保障室负责汇总数据、打分并上报。
3.整体支出评价方案
本年度的绩效目标按照比较法、因素法测算自评。通过2022年的整体支出工作情况与年初目标进行比较,合理评分,总体支出评分为98分。
4.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一是年初预算经费准确,减少调整年初预算数;二是各项公安工作有序推进,重点项目保障到位,目标设置合理,可评比性强;三是有效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逐年提升;四是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力。
(1)效益指标。一是提高了社会的管控面和管控力度,提高社会面见警率,有效震慑犯罪分子;二是依法处置各类涉稳聚焦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三是确保辖区社会大局总体平稳,未发生暴恐案事件;四是加强街面巡逻防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是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确保辖区社会治安总体稳定,为弥勒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六是加强法治宣传,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预防诈骗犯罪行为的发生;七是强化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减少各类案事件的发生;
(2)满意度指标。群众对公安工作认可程度大幅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逐年提升,放管服为群众带来更多的便利。
四、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022年弥勒市公安局年初预算申请项目立项3个,分别是反恐补助经费项目,扫黑除恶专项经费项目、缉枪治爆扫黄禁赌工作经费项目,项目金额180万元;具体组织实施部门由市公安局业务警种负责组织实施,在整个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合理监督,项目评分结果为“优”
五、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合理,尤其是年初预算无法预算上级补助资金资金,导致年度预算调整预算数变动大,削弱了预算的约束力;
(二)绩效目标设立不够细致,因公安工作特殊性,专项工作无法有效衡量;
(三)绩效指体系建设不够健全,绩效评价不够客观;
六、改进措施
(一)科学编制预算。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预算,减小预算编制调整数;
(二)强化单位内部制度的监督。根据《弥勒市公安局内部控制制度》不断修订完善结合本部门的控制,科学、合理对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
(三)提高业务警种之间的配合,不断完善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弥勒市公安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