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30-11211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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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4-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上级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及农村社会保险、补充保险的具体政策。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农村社会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制度,审核、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等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部门乡镇的社会保险工作。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行政机构,内设科室有办公室,工资福利科,职称与事业单位管理科,人力资源开发科,劳动关系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人事财务科,档案科,就业促进科,社会化管理科,执法监察科,信访和调解仲裁科。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实有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3人)。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1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围绕稳岗增收,量质并举抓就业。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坚持“稳存量、调结构、促增收”,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发岗位,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强化就业托底安置,统筹推进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着力提升就业质量,推动就业增收。2022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9.86万人,城镇新增就业8134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341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45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7%。一是广泛收集、精准推送岗位信息。健全完善分级负责、上下联动、互通共享工作机制,市、乡、村三级同步持续开展就业岗位信息“大收集”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用工岗位需求信息进行收集;通过省、州就业局、弥勒驻深圳和东莞服务站及市内外20家人力资源和劳务派遣机构收集300余家省内外用工企业岗位需求信息3万余个。践行“一线工作法”,精准到户开展“敲门行动”,面对面按需推送就业岗位信息。牵头与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共同研发数字化求职招聘平台——“弥勒通”,以最全的岗位招聘信息、最广阔的服务人群、最精准的需求匹配,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2022年以来,通过“弥勒人社”、“弥勒通”等平台线上发布就业信息岗位45期,推送就业岗位1.74万个,线下举办招聘会16场,提供省内外就业岗位3.3万余个,发放宣传材料5500余份。二是扎实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收入增百计划”,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供需对接、稳定就业”的思路,组织全市劳务经纪人及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建立“定向招聘、定向培训、定向输出、定向服务”的项目化推进方式,加大与沿海发达地区的劳务协作,完善劳务用工信息互通平台,将全市低收入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作为优先保障对象,为有集中外出务工需求人员提供全流程服务。外联省外用工企业,做实劳务输出的岗位提供、人员组织、输出对接、维权服务等工作。今年以来,开展“点对点”“一站式”直通车劳务输出17车次680人。三是持续推进重点群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开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学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基地26家共220个岗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参加红河州第四届“正青春·创未来”青年创业创新大赛,云南嘉湖商贸有限公司、云南花能量食品有限公司分别荣获一等奖和二等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共发放创业担保、“贷免扶补”贷款1.115亿元,扶持649名创业人员实现创业,带动2596人成功就业。持续做好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帮扶工作,规范用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政策,兜牢困难人员就业底线。共开发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安置890名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自7月起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500元增加至每人每月800元,共发放补贴687.79万元;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281人,发放补贴347.2万元。认定就业扶贫车间22家,吸纳2501人就业,其中脱贫劳动力114人,共发放补贴129.81万元;审核发放脱贫人口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58.32万元;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380.11万元,惠及824人;发放脱贫人口务工补助3.5万元。四是优化培训服务促进供需匹配。以实施“技能云南”为抓手,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力度,根据培训意愿,科学设置培训的项目、班次、时长,分类实施。结合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实际开展实用技术、通用技能培训,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开展养殖、种植、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提升低收入群体适应就业市场能力,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力争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的目标。今年以来,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87个班,培训6009人次,发放培训补贴656.2万元。
2.围绕惠民共享,全力以赴扩参保。坚持系统观念和问题导向,织密社会保障网,扩大参保覆盖并强化保障,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是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组建覆盖全市的社保服务先锋队,深入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深入企业、社区开展上门服务,对未参保人员实行精准宣传引导,督促企业主动办理参保,为行动不便老年人上门提供社会保险认证服务,助力社保扩面。截至年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9.61万人,其中企业在职职工参保4.09万人,较去年同期增加5800人,扩面成效明显;工伤保险参保5.4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2.57万人。全市各级社保服务先锋队开展宣传服务3.85万次,进企业388次,进社区1887次,进家庭3.62万次,帮助老年人完成社保业务办理8.21万人次。二是推进社会保障卡应发尽发。积极做好未制卡人员制卡信息和库存卡、回收卡、睡眠卡人员信息的核实、补正、采集录入和制发卡工作。加大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激活宣传,在社会保障卡发放时完成持卡人员金融功能激活,同步开展电子社保卡签发工作。截至年底,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55.49万人,已激活金融功能50.05万张,电子社会保障卡申领19.65万张。惠民惠农社保卡管理成效显著,全市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涉及15.08万人,已制发15.07万张,金融功能激活率99.28%。三是全力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从源头抓严抓实基金出口,突出重点环节、重点业务和重点岗位,全面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机制,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共核查疑点数据938条,追缴96人多领冒领资金7.24万元。四是及时足额发放社保待遇。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支付各项社保待遇9.99亿元,其中支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4.45亿元,支付城乡居民养老金1.13亿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4.1亿元,支付失业保险1931万元;支付工伤保险1148万元。有序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被征地农民完成身份认定8079人,其中符合保障条件2722人,兑现参保补助1865人补助资金890万元;发放重度残疾养老补助金50.94万元惠及4609人次,发放2903人丧葬补助金379.32 万元。五是落实助企纾困政策。落实“降、返、补、缓、扩”等政策,确保惠民惠企政策红利应享尽享。2022年,全市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9018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降费5240万元,失业保险降费3778万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发放321户企业,惠及职工13604人,返还资金776.79万元;审核支付1110人失业补助金81万元;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719万元;审核支付84户企业扩岗补贴53.55万元,惠及357名新就业人员。
3.围绕深化改革,激发活力聚人才。深入贯彻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激发人才活力、优化人事管理、扩大人才总量。一是多渠道引进急需人才。事业单位队伍新入职142人。根据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为全市事业单位注入新鲜血液,补充新生力量。2022年,公开招聘105人(其中:统一考试招聘89人、校园公开招聘16人),到岗102人;18名特岗教师顺利转聘,22名公费师范毕业生按时到岗。二是多层次培养使用人才。始终将人才关注的成长发展、职称层次、技能提升等内容作为服务重点,不断丰富和完善评价管理方法,提升人才层次,化助力人才建功立业。2022年,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取得取得正高级职称2人、副高级职称209人、取得中级职称181人、取得初级职称136人;事业单位工人获评技师70人、高技工19人、中级工8人。发放2021年、2022年洪琼花基层专家科研工作站工作经费20万元。推荐6名事业专技人员参加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评选,推荐4名事业专技人员参加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三是完成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牵头研究拟定《弥勒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相应层次职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步骤、程序和标准推进工作。截至目前,完成74人的职员等级晋升和工资兑现工作,其中:晋升六级职员2人、晋升七级职员16人、晋升八级职员54人、晋升九级职员2人。四是规范实施人事管理。完成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6900人,审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参公)工勤人员奖励1399人;办理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转正157人,工龄认定24人;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123人,其中市内调动38人,外市县调入69人,调出本市16人;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共纳入审核数6384人。五是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完成调整清理。完成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7421人次。按照州级会议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每人每年按照24800元绩效资金,基础绩效每人每月发放1388元,年度考核绩效奖8144元,由单位进行二次分配。截至目前,共完成6933人基础绩效审批。审核完成713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共5721万元。
4.围绕维护稳定,巩固和谐劳动关系。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强化治理能力、加强风险防控、优化收入分配,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一是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认真落实“和谐同行”计划,配合市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法检查,制定《弥勒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大力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认真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对重点企业劳动关系进行风险动态监测,加大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工作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规范劳动用工,不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截至目前,云南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累计注册备案单位1698户,共办理劳动用工登记备案29873人(其中农民工11905人),签订率98.99%。二是扎实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积极发挥市治欠办统筹职能,深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根治欠薪工作“两清零”为目标,加大督查、通报、约谈、问责力度,妥善处置融创九熙府、市人民医院、银河星城等项目欠薪问题,扎实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2022年,全市检查在建项目310户次,开展日常巡查322户次。对欠薪举报投诉和上级交办、转办以及通过“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省级“12333举报投诉平台”等反映的欠薪线索及时处置快速反应,今年以来共受理欠薪案件1628件,核实查处回复1628件。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催缴保证金专项行动,为在建项目开设“现金+保函”方式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一步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全市在建项目共缴纳保证金5515万元,保函代替现金缴存764万元。定期组织交通、住建、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排查、接访,通力协作处置案件,今年共开展联合接访9次,受理欠薪诉求22件,涉及218人,涉及金额298万元。三是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优化办案流程,简化法律文书,推进基层调解;开展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行动,建立新就业形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聘请7位法律工作者作为劳动争议特邀调解员参与我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庭前调解工作;探索远程开庭,不断提升劳动争议调处质效。2022年,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57件,其中:裁决结案59件、调解结案93件、撤回申请5件,受理结案案件涉案金额为841万元,时效内结案率为100%。各基层调解组织调解案件共315件,涉及劳动者349人,涉案金额共344万元,综合调解率85.89%。
5.围绕群众满意,优化服务保民生。把优化人社服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持续改进服务模式、加强行风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放管服”要求,疏通人社公共服务领域的堵点、难点和痛点,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扩展渠道,持续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社保、就业等服务窗口6个,设置“跨省通办”、“一件事综合办理窗口”3个,全面打造高效办公平台和提升群众、企业办事便捷度。二是借力数据共享,深化“互联网+”智慧人社,持续推进一站式、自助式、下沉式服务,实现群众办事“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打包办”。截至目前,基本实现所有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线上办理,受理劳动登记备案、参保登记、缴费申报等业务信息1万余次;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380余件次,实现“足不出户、数据跑路”的自助式服务。三是健全就业信息监测系统,严抓农村劳动力监测,开放线上线下失业登记口。搭建县、乡镇、村(社区)就业桥梁,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方式,成立12个乡镇劳务服务站,打通公共就业服务下延基层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解决农村务工人员就近就业难、外出务工不稳定、收入不持续等问题,及时为务工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求职引荐、用工对接、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2年人社事业发展计划分解至县市共25项,其中2项为州级统筹。截至年底,我市涉及的23项指标已全部完成。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把评价结果应用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落脚点,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2.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各科室的履职效益及资源合理配置。
3.逐步推进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的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按照财政部门绩效管理通知要求,财务与业务科室联动,依据拨入经费进度协调开展工作。依据年初部门预算编制的绩效目标、财政部门拨款的进度,及时通过社银平台和银行代发方式发放社保资金,全部工作均按照绩效目标要求正常开展实施,并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时时进行监控。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年初预算批复(市本级)14406.89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预算各项收入共计14406.89万元,实际收入共计17146.89万元,实际收入高于预算收入2740万元,差异率19.01%,各项预算支出共计14406.89万元,实际支出17338.28万元,实际支出比预算支增加2931.39万元,差异率20.34%。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7108.29万元占总收入17146.89万元的99.77%,其他收入38.6万元占总收入17146.89万元的0.23%。本年支出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支出17308.95万元占总支出17338.28万元的99.83%,其他支出29.33万元占总支出17338.28万元的0.17%;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13974.96万元占总支出17338.28万元的80.6%,项目支出3363.32万元占总支出17338.28万元的19.4%;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1397.16万元占支出17338.28万元的8.05%,商品和服务支出529.61万元占总支出17338.28万元的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42.17万元占总支出17338.28万元的81.56%(其中:生活补助支出主要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离退休费、就业见习补贴、就业专项资金等),基本建设支出33.05万元占总支出17338.28万元的0.19%,资本性支出2.96万元占总支出17566.89万元的0.02%,对企业补助支出1233.33万元占总支出17566.89万元的7.13%(主要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贴)。
3.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17108.29万元,其中:市级资金13942.55万元、上级资金3165.74万元;其他收入38.6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7308.95万元,其中:市级资金13942.55万元、上级资金3366.4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在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等方面都按照相关规定及目标进行,为弥勒市的民生保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基本完成了即定的目标任务。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无
三、绩效自评结论
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我单位的自评综合得分97分,自我评价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所有项目都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
(二)过程情况分析
在资金使用方面,严格制定和执行了财务管理核算制度,资金使用规范,相关资料齐全,成本控制有效,无挪用、截留经费的情况发生。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人社局始终坚持规范、完善机关管理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各级财经纪律,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扎实开展预决算公开、存量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三公经费控制等工作。
(四)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绩效运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财政资金运行中的问题,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单位改进实施管理,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政策性强、专业性强、涉及面广,而从事此项工作的财务人员由于缺乏系统的培训,理论水平及业务能力尚显不足,导致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专业,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监督不能面面俱到。
二是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三是公用经费不足,控制有一定难度,基本为刚性支出。
四是在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方面存在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足的情况,结果应用与实际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增强其相关业务水平,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二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的编制阶段,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确实将每项支出的预算做好做细。在预算的执行阶段,既要满足本单位的工作需要,保障工作正常运行,又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并定期将预算使用情况向局党组汇报,针对突发性支出做好准备工作。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四是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根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适当调整预算资金安排,不断优化目标设定,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以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为依据,科学编制2022年度部门预算,减少预算调整数。
2.在执行2022年度部门预算时,加大对各类经费的合理支出,加快支出进度。
3.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继续探索研究有关经费绩效评价指标设定,力求建立一套完整、科学、符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的指标体系。细化资金投入与指标关联度,有效衡量指标投入产出比例,做到绩效的“科学化、规范化、精心化”管理。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