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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30-112132-33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4-1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弥勒市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到省到州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中共弥勒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中共弥勒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弥勒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科、办信和网络信访科、督查督办科。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5人。 

  离退休人员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一系列精神,遵照适应新形势、创造新机制、建立新秩序的指导思想,切实推进工作落实,力争构建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信访工作新格局。 

  (1)加强领导,为“两访”工作提供保障。 

  (2)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推动全市信访业务建设。 

  (3)畅通渠道、规范秩序,提高信访事项办结效率。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 

  (5)加强信息宣传,服务信访工作。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高位推动抓部署 

  7月19日市委专题会议听取全市重点人员、重点群体情况汇报,9月17日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听取全市信访工作报告,研究、审议信访事项8次;市政府常务会于8月24日传达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听取全市信访工作报告,研究、审议信访事项7次。截止10月30日,市委书记李健对信访工作批示36次,市委常委、市长对信访工作批示9次;3月29日召开的全市政法信访工作会议上,时任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熊伟对2022年信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兴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永彬常态化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多次带头研究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的化解稳控工作。    

  2.畅通渠道抓实效 

  一是切实加强初信初访的办理。进一步落实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以《办法》为根本指导,进一步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服务理念,认真处理好群众第一次来访、第一封来信,切实加强了初信初访办理工作。面对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难度大,由相关单位部门参与开展联合接访,压实信访首办责任,做好来访群众政策解答和思想疏导工作,全年初信初访受理率100%、办结率100%、一次性化解率82.35%。 

  二是全面推广网上信访。疫情防控形势下鼓励引导群众通过网上信访等非接触方式反映诉求,推行手机信访、微信信访,全市网上信访431件,已办理答复391件,其余40件在办理中。其中:人民网91件,领导信箱58件,微信信访144件,网上投诉175件,网上建议5件、手机APP2件、邮件41件。网上信访占信访总量的63.84%,已成为群众反映诉求的主要渠道。 

  3.“四个专项”抓落实 

  (1)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专项行动。一是坚持推行市级领导定期接访制度,贯彻落实一线工作法,制定印发《2022年市委市政府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程安排表》(〔2022〕-82)《二十大期间市级领导接访日程表》,压实首办主体责任、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坚持 “四个必访”(群众问题多的地方必访,工作推进有难度的地方必访,重大政策出台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地方必访,发生突发事件的地方必访),带案深入一线接访下访,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想方设法协调解决群众所忧、所急、所难、所盼,做到接访不走过场。全年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共接访31批46人次,化解29批42人次;带案下访61件次,化解61件,化解率100%。 

  二是将重复信访和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领导包案化解工作有机结合,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研究制定印发《2022年市级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方案》,明确18位市级党政领导作为包保领导,涉及部门、乡镇(街道)为具体责任单位,部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按照“一名领导包案、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一个化解时限、一个化解结果、一个效评报告”的“七个一”要求,落实案件化解责任、抓实问题解决,既包案件化解、又包人员稳控,确保息诉罢访、事心双解、群众满意。全市市级领导包案信访件54件,均已全部化解。 

  (2)深入开展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督查专项行动。始终坚持和发展好“枫桥经验”,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紧紧依靠群众,以网格化的基层治理为手段,聚焦信访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重点矛盾,全面梳理排查,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问题碰头叠加。全市共排查信访矛盾纠纷162件,化解107件,化解率66.05%,其中重点群体10个、重点人员包保稳控24人、重点矛盾风险隐患清单5件,涉疫网上信访件3件。 

  (3)深入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倒流专项行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为期三年的治理重复信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中央信访联席办交办的重复信访办结以后又出现倒流的信访事项,逐案落实市级包案领导,负责具体化解和稳控,确保按要求将中央信访联席办交办的重复信访事项全部化解,不再倒流。深化《弥勒市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实施方案》,高位推动、挂图作战、倒排工期、依法依规化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市共收到上级交办重复信访件94件,其中,中央信访联席办第一批交办46件,第二批交办12批,省委信访联席办交办36件。截至目前,94件重复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办结后发生信访倒流的有1件,倒流率1.06%。 

  (4)深入开展治理进京访专项行动。以服务党的二十大为工作主线,对全市重点人员、重点群体全面梳理排查,针对全市排查出的10个信访重点群体,按属地属事原则交办到责任单位做好化解稳控工作,目前该10个群体平稳可控;上级交办弥勒市信访重点人员9人,重点人员包保稳控24人,按要求持续精准做实市、镇、村、组“四级包保责任”,目前全市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平稳可控,全年未发生到京非访和敏感时期群众越级上访事件。 

  4.分析研判抓重点 

  弥勒市将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坚持定期对群众信访事项进行分析研判,精准抓住信访背后的共性问题和主要矛盾,主动适应形势变化,从政治的高度研判新问题新情况,针对不同时期的信访特点,尤其是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新特点、研判新趋势,发挥好信访工作的系统性、前瞻性作用,共分析研究呈报《信访工作专报》12期,组织部署领导接访及联合接访工作40余次,把群众呼声反映好、信访事项办理好、合法权益维护好,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5.督查督办抓化解 

  一是定期梳理信访突出事项和各类信访积案,通过发函督办、跟踪检查、实地指导、会议协调等多种方式,督促、指导乡镇和有关部门综合施策、分类化解信访矛盾,有效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全年共督办信访件15件,组织召开督办专题会议6次,已办结14件,1件退回责任单位重新办理,已办结件均未出现超期办结或因办理质量不高被上级退回重办的情况。 

  二是充分发挥复查复核在解决信访案件中的作用,严把复查事项入口关,严格执行诉访分离、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相关规定,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全年共收到信访案件复查申请2件,经审查,1件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处理而不予受理,已按规定程序出具《申请复查不予受理告知书》,并对相关信访人耐心细致做政策解释、思想疏导等工作,已息诉罢访,1件正在审查中。对其余咨询复查事宜的来访群众,耐心细致甄别其诉求,并按照《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做好引导。 

  6.意识形态紧抓牢 

  一是研究制定《中共弥勒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弥勒市集中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方案》,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工作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认识《条例》出台实施的重大意义,结合新的形势和实践要求,与时俱进推进信访工作新的实践探索,不断增强信访工作活力,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坚强支撑,厚植执政群众基础。 

  二是多渠道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贯彻活动,深入乡镇开展“宣传月”活动,利用双休日、节假日8次深入乡镇集市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册6000册、印有信访知识的无纺布购物袋2000个,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合理表达诉求。《弥勒头条》APP、《弥勒新闻》对《信访工作条例》进行政策解读及宣传报告,确保《条例》宣传始终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一是推动“事要解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信访工作整体质量;二是从源头上对全市信访秩序正本清源,着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大局;三是在重要时期、敏感时段,做好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的稳控工作;四是打造网访主渠道,网上信访占信访总量50%以上;五是开展业务培训,增强基层建设;六是提高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为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信访局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弥勒市信访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弥勒市信访局绩效目标审核制度》《弥勒市信访局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和《弥勒市信访局绩效自评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弥财发〔2022〕6号),市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收入2643989.98元,预算支出2643989.98元。其中:项目支出安排预算为350000元,安排项目2个,包括信访工作经费300000元、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50000元。 

  2.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整体收入情况。部门整体实际收入2919740.15元(包含上年结转2221.1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2590029.28元,项目收入329710.87元。 

  (2)整体支出情况。部门整体实际支出2919740.15元(包含上年结转2221.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25201.0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1989.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00元,资本性支出34550元。 

  项目支出。项目支出329710.87元,其中信访工作经费263615.4元,劝返经费25000元,综治经费11095.47元,信访工作办公经费30000元。 

  3.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年初预算数2643989.98元,年中预算调增273529.07元,合计2917519.05元。2022年总收入2917519.05元,为预算的100%。 

  支出年初预算数2643989.98元,年中预算调增273529.07元,年初结余2221.1元,合计2919740.15元,2022年总支出2919740.15元,为预算的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全市群众来信来访766批次,同比上升14.89%,办结712件,54件正在办理中,办结率93.59%,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4.64%。其中,来信159件,同比上升65.62﹪;来访118批268人次,同比批次上升14.49﹪,人次下降8.53﹪,集体访12批117人次,同比批次持平,人次上升31.46%。网上信访489件,同比上升13.45﹪,占信访总量的63.84%,已成功将网上信访打造为群众信访主渠道,信访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群众赴京访1批1人次,同比批次下降66.7%,人次下降66.7%,到省访15批68人次,同比批次下降11.76%,人次上升142.86%,到州访17批38人次,同比批次下降4%,人次下降34.04%。 

  全市共收到上级交办重复信访件94件,其中,中央信访联席办第一批交办46件,第二批交办12批,省委信访联席办交办36件。截至目前,94件重复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全市共排查信访矛盾纠纷162件,化解107件,化解率66.05%。全市市级领导包案信访件54件,均已全部化解。全年未发生到京非访和敏感时期群众越级上访事件。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绩效目标已完成。 

  三、绩效自评结论 

  在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中,我局认真筹划,严密组织,以严谨、务实的态度,认真收集整理评价资料,全面真实反映年度经费使用管理及2022年整体工作情况,对照《弥勒市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我局自评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详见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整体目标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中长期实施规划及年度工作任务。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后细化分解为具体量化的项目,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3.预算编制科学性与履职目标紧密衔接,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细化。 

  4.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它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须的支出不存在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5.重点支出保障率等于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我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政府采购执行率较好,资金收支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分析。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我局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规范整改,在实现部门绩效目标过程中,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 

  3.资产管理分析。为加强部门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制定《弥勒市信访局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管理。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三)产出情况分析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下达数329710.87元,实际完成数329710.87元,重点工作办结率100%;计划工作数已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圆满完成,且质量达标率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部门履行职责达到全部预期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部门履职过程中未发生廉政问题,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度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1.预算资金执行进度尚需提高。 

  2.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提高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根据信访工作运转及年度内专项工作实施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提高预算执行率。  

  2.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建立规范的财政预算绩效运行机制,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推进项目工作经费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财务人员《政府会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学习培训。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弥勒市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单位自评表 

 

弥勒市信访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