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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08-3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市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报告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跟踪评价的通知》的要求,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建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对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市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跟踪评价,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对其提供评价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绩效跟踪基础上出具绩效跟踪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我们查阅了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决算报表及决算分析报告、2020年度工作总结,对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所报送的资料、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主要工作职能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及测绘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工作;指导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弥勒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和市级重大地质矿产专项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和评估便民高效。
19.有关职责分工。(1)与弥勒市水务局地下水管理的职责分工。弥勒市水务局负责地下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地热水、矿泉水等地下水的有关矿产资源属性的管理工作。(2)与弥勒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弥勒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行政区划图。
(二)2020年度单位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1,18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入为1,449.74万元,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收入为39,739.82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总计支出29,58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9.74万元;项目支出28,137.77万元。
3.财政拨款全年执行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部分,年初预算数1,168.75万元,预算确定数为1,449.74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449.74万元,全年执行率为100.00%;项目支出部分年初预算数20.00万元,预算确定数为39,739.82万元,全年执行数为28,137.77万元,全年执行率为68.31%。
二、2020年度绩效目标及工作重点
(一)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1.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不低于3次;
2.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不低于5次等。
(二)持续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总面积100%等。
(三)有序做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1.开展隐患点群测群防97个;
2.建立有效预警体系97个等。
(四)全面落实自然资源保护责任。
1.监测预警保护人员不低于6000人;
2.违法案件查处数不低于60个等。
(五)切实加强为民服务工作。
1.颁发不动产证不低于12728本;
2.不动产登记费不低于600,000.00元等。
具体绩效目标指标详见附件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三、绩效跟踪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跟踪评价的通知》要求,由财务部门和其他业务科室配合完成资料收集、报送工作。我们在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提供资料数据基础上进行跟踪评价。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绩效目标开展部门整体工作,经查看各项工作台账资料,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如: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3次;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8次;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总面积100%;开展隐患点群测群防97个;建立有效预警体系97个;监测预警保护人员6650人;查处违法案件查处数99个;不动产登记费739,300.00元等。
但也存在部分未实现的绩效目标.如:(1)年初设定目标:颁发不动产证≥12728本,本年实际完成颁发不动产证9344本,因疫情影响,导致业务量下降;(2)年初设定目标:完成用地报件计划≥3批,2020年建设用地农转征报批新增成片开发方案、征地前期工作等新的政策规定要求,在未取得省政府成片开发方案批复前,用地报件无法组件上报审批导致该目标未能完成。
具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详见附件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五、绩效跟踪评价结论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评价最终得分88分,等级为“良”,通过对单位上报资料分析和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目标设定有待优化、绩效指标需部分调整;部门内控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指标未完成。年初设定目标:完成用地报件计划≥3批、颁发不动产证≥12728本、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涉及面积≥950亩等数量指标未完成,各项任务及指标完成及时性仅达到77.78%。
(二)预算调整率较大。年初预算数为年初预算数1,168.75万元,预算确定数为1,449.74万元,预算调整数为281.00万元,预算调整率24.04%,预算调整率较大。
七、建议
(一)做好预算管理工作,加强对预算执行的重视度,单位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应与资金支付进度相匹配,便于对整个预算过程的监控。
(二)制定合理的预算资金,后期做好预算资金与工作的匹配程度,调整好预算资金的使用。
附件:
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评价评分表
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