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1021-173359-04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9-0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江边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市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报告
弥勒市财政局: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跟踪评价的通知》的要求,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建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对弥勒市江边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市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跟踪评价,弥勒市江边乡人民政府对其提供评价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绩效跟踪基础上出具绩效跟踪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我们查阅了弥勒市江边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决算报表及决算分析报告、2020年度各部门的工作总结,对弥勒市江边乡人民政府所报送的资料、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弥勒市江边乡人民政府主要工作职能是: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0年度单位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弥勒市江边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622,891.22元,为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入22,622,891.22元(包含本级财政资金15,497,230.91元,上级资金7,125,660.31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弥勒市江边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总计支出23,258,036.07元,其中:基本支出16,806,666.07元(包含本级财政资金15,749,405.76元,上级资金1,057,260.31元);项目支出6,451,370.00元(本级财政拨款资金382,970.00元,其他资金6,068,400.00元)。
二、2020年度绩效目标及工作重点
(一)出重拳,打赢脱贫攻坚“歼灭战”。
1.开展农业机械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低于1次;
2.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材料不低于12000份;
3.全年定期召开社会安全联席会议不低于4次等。
(二)兴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1.完成羊出栏8665只;
2.完成大春粮食播种总面积不低于24290亩;
3.完成蔬菜种植面积不低于3800亩等。
(三)强基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1.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大于85.00%;
2.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大于50.00%;
3.新建公厕不低于3个等。
(四)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1.推进农村户厕改造数量不低于660个;
2.危房改造户数不低于8户;
3.辖区内林业灾害事故发生数低于0起等。
(五)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打造法治廉洁政府。
1.工作任务完成及时率100.00%;
2.重点工作办结率100.00%等。
具体绩效目标指标详见附件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三、绩效跟踪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弥勒市江边乡人民政府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跟踪评价的通知》要求,由财务部门和其他业务科室配合完成资料收集、报送工作。我们在弥勒市江边乡人民政府提供资料数据基础上进行跟踪评价。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弥勒市江边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绩效目标开展部门整体工作,经查看评价各项工作台账资料,弥勒市江边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部门履职情况较好。如:开展农业机械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1次;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材料34870份;全年定期召开社会安全联席会议4次;完成羊出栏10870只;完成大春粮食播种总面积24340亩;完成蔬菜种植面积3800亩;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88.00%;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63.00%;新建公厕3个;推进农村户厕改造数量660个;危房改造户8户;辖区内林业灾害事故发生数0起;工作任务完成及时率100.00%;重点工作办结率100.00%等。
但存在部分未实现的绩效目标,如:(1)部分目标设定不合理。设定年初目标为:完成肉用家禽出栏≥336545羽,全年统计数为222780羽,与实际目标差额113765羽,差异较大原因为受水和地形限制,发展规模化肉禽养殖的很少,导致禽类存栏量总体偏小,且多为兼用型。(2)部分绩效目标不具有可实现性。如设定年初目标为:受理五级联动平台诉求件≥100件,全年完成0件,因五级联动平台网站已经关闭不在使用(2019年9月已关闭),不具备完成目标的实施条件,全年目标无法完成。
具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详见附件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五、绩效跟踪评价结论
弥勒市江边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评价最终得分89.5分,等级为“良”,通过对单位上报资料分析和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弥勒市江边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部门内控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支出合理有效,资金支付进度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基本吻合;基本完成了本年度工作任务计划目标,部门履职情况较好,
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绩效目标不具有可实现性。年度指标数量指标中“受理五级联动平台诉求件≥100件”,全年完成0件,五级联动平台网站已经关闭不在使用(2019年9月已关闭),不具备完成目标的实施条件,全年目标无法完成。
(二)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年度指标数量指标中“完成肉用家禽出栏≥336545羽”,全年统计数为222780羽,与实际目标差额113765羽。数量指标中“完成牛出栏≥7437头”,全年统计数为3655头,与实际目标差额3782头,全年目标未实现。
(三)预算调整率较大。预算调整数11,293,828.36元,年初预算数11,329,062.86元,预算调整率为99.69%。
七、建议
(一)制定绩效目标应考虑实现目标是否具备相关实施条件。如:政策条件,技术、人力资源、群众支持度、外部环境等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目标,保证所定目标具有可实施性。
(二)设定绩效目标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确保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
(三)制定合理的预算资金,后期做好预算资金与工作的匹配程度,调整好预算资金的使用。
(此页无正文)
附件:
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评价评分表
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