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1021-173413-681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9-0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市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报告
弥勒市财政局: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跟踪评价的通知》的要求,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建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对弥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疾控中心)2020年度市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跟踪评价,疾控中心对其提供评价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绩效跟踪基础上出具绩效跟踪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我们查阅了疾控中心2020年度决算报表及决算分析报告、2020年度各部门的工作总结,对疾控中心所报送的资料、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疾控中心主要工作职能是:
承担着各种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及重性精神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检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二)2020年度单位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疾控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4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入761.83万元,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收入80.00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疾控中心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7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75万元,项目支出20.05万元。
3.财政拨款全年执行情况
疾控中心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部分,年初预算数为660.44万元,预算确定数为841.83万元,全年执行情况为781.80万元,全年执行率为93.00%;项目支出部分全年执行数为20.05万元,全年执行率25.00%。
二、2020年度绩效目标及工作重点
2020年,疾控中心将加强重大和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各科室常规疾病防治工作的同时,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效控制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
2020年度年初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如: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人次不少于2000人次;开展疫苗临床试验项目不少于3个;艾滋病检测覆盖率不低于30.00%;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不低于97.00%;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及控制工作不低于70.00%;辖区居民满意度达90.00%等。
具体绩效目标指标详见附件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三、绩效跟踪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疾控中心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跟踪评价的通知》要求,由财务部门和其他业务科室配合完成资料收集、报送工作。我们在疾控中心提供资料数据基础上进行跟踪评价。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疾控中心2020年度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绩效目标开展部门整体工作,经查看各项工作台账资料,疾控中心2020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部门履职情况较好。如: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人次2025人次;开展疫苗临床试验项目6个;艾滋病检测覆盖率达73.20%;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97.00%;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及控制工作72.86%;辖区居民满意度达90.00%等。
但也存在部分未实现的绩效目标。如,设定年初预算指标为:利用各种疾病防治宣传日开展宣传工作5次,2020年度完成4次,绩效指标情况为未完成,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常规工作未完全开展;设定年初预算指标为:医务人员各项业务培训10次,2020年度完成4次,绩效指标情况为未完成,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常规工作未完全开展;设定年初预算指标为:学生健康体检人数11000人,2020年度体检人数为0人,绩效指标情况为未完成,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故未开展学生体检。
具体绩效目标指标详见附件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五、绩效跟踪评价结论
疾控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评价最终得分95.80分,等级为“优”;通过对单位进行评价、对单位上报资料分析和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疾控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目标设定基本合理、绩效指标明确;各项支出合理有效,资金支付进度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基本吻合;基本完成了本年度工作任务计划目标,部门整体履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不足,详见“六、存在的问题”。
六、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预算调整率过高的情况。具体表现为:年初预算数为660.44万元,预算确定数841.83万元,预算调整数为181.39万元,预算调整率为27.00%。
(二)存在项目经费全年执行率较低的情况。具体表现为:项目预算确定数为80.00万元,全年执行情况为20.05万元,全年执行率为25.00%。
七、建议
(一)合理控制预算支出情况,做好预算资金与绩效指标的匹配合理性,合理控制绩效指标成本,绩效调整不宜过高,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促进预算管理与经费支出标准的有机结合,预算编制要更加完整细化。
(二)单位设定年初目标时应多方面考量,谨慎设定年初预算目标,合理支配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不宜过低。
附件:
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评价评分表
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