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1021-173414-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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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09-0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公安局2020年度市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报告
弥勒市财政局: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跟踪评价的通知》的要求,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建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对弥勒市公安局2020年度市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跟踪评价,弥勒市公安局对其提供评价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绩效跟踪基础上出具绩效跟踪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我们查阅了弥勒市公安局2020年度决算报表及决算分析报告、2020年度各部门的工作总结,对弥勒市公安局所报送的资料、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弥勒市公安局是政府组成部门,弥勒市公安局主要工作职能是:
弥勒市公安局既是承担全市社会治安稳定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性质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市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各类案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法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州公安局的指示,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起草有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或计划,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收集、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状况,及时、准确掌握影响和危害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州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制定对策。
4.研究、贯彻全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法规、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督促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法律,并抓好指导、监督、检查落实工作。
5.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组织部门开展公安机关领导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6. 负责全市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承包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7.领导、指挥、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和参与侦查、处置全市各类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及骚乱。
8.指导、检查、独处全市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法制建设和执法活动,指导、监督和参与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9.负责组织开展反恐工作,分析、研究反恐、敌、社情和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对策。负责查处暴恐、邪教组织犯罪和事件,指导落实防范和处理犯罪的工作措施。
10.领导、组织和参与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案件,并组织抓好禁种、禁吸毒品工作的落实,检查和监督。
11.负责管理出入境、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12.负责依法承担的公安机关刑罚执行工作;指导、督促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与执法活动。
13.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联防、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4.依法组织实施、监督、参与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组织、协调、处理全市境内的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查处,协助盗、抢机动车辆等案件的侦破组织,负责对机关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工作。
15.组织公安科研项目的立项、鉴定评审、应用和科技交流活动。负责依法实施公安技术侦查工作,组织指导和参与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的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及其他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反犯罪案件。
16.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单位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弥勒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77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入11,749.93万元,全部为市级资金。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收入3,025.43万元(包含:市级资金1,626.88万元,上级资金1,398.55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弥勒市公安局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总计支出14,77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73.04万元,全部为市级资金 。项目支出:3,001.99万元(包含:市级资金 1,626.88万元、上级资金 1,375.11万元)。
3.全年执行情况
弥勒市公安局2020年度资金总额全年执行情况如下:年初预算数9,854.17万元(包含: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9,654.17万元,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200.00万元),预算确定数13,376.81万元(包含:基本支出财政拨款11,749.93万元,项目支出财政拨款1,626.88万元),全年执行数13,399.92万元(包含:基本支出11,773.04万元,项目支出1,626.88万元),全市财政拨款全年执行率为100.20%。
二、2020年度绩效目标及工作重点
2020年,弥勒市公安局围绕COP15安保维稳工作“一条主线”,聚力稳定风险防控,提升安保维稳能力;坚决完成扫黑除恶三年奋斗目标,整体推进16个专项打击整体工作;严打涉众型经济犯罪;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最大限度遏制毒品蔓延势头,减少毒品危害。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坚决杜绝吸毒人员的脱管、漏管及失控现象发生;积极推动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助力政府大数据发展。
2020年度年初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如:在《人民公安报》、电视新闻或专题刊载公安业务工作信息不少于5篇;在各级报刊刊载治安工作不少于35篇;组织开展对各办案部门的案件质量考核工作不少于2次;向州公安局政治部报送队伍建设信息不少于21篇;缴获毒品不少于5KG;派出所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00%;挽回经济损失不少于500.00万元;群众对社会安全感和满意度不低于90.00%等。
具体绩效目标指标详见附件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三、绩效跟踪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弥勒市公安局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跟踪评价的通知》要求,由部门分管领导直接负责,财务部和其他业务科室配合完成资料收集、报送工作。我们在弥勒市公安局提供资料数据基础上进行跟踪评价;因为单位性质特殊,大部分资料涉密,故评价人员仅能根据监控表以及部分单位能公开的信息进行评价。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弥勒市公安局2020年度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绩效目标开展部门整体工作,经查看各项工作台账资料,弥勒市公安局2020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部门履职情况较好。如:完成在《人民公安报》、电视新闻或专题刊载公安业务工作信息24篇;在各级报刊刊载治安工作214篇;完成组织开展对各办案部门的案件质量考核工作7次;向州公安局政治部报送队伍建设信息58篇;缴获毒品9公斤;实现派出所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00%;挽回经济损失2,000.00万元;群众对社会安全感和满意度达90.00%等。
具体绩效目标指标详见附件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五、绩效跟踪评价结论
弥勒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评价最终得分90分,等级为“良”,通过对单位进行评价、对单位上报资料分析和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弥勒市公安局2020年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目标设定基本合理;部门内控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支出合理有效,资金支付进度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基本吻合;基本完成了本年度工作任务计划目标,部门履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部分项目进度滞后,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与预算数差异较大情况。但也存在不足,详见“六、存在的问题”。
六、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部分项目指标进度滞后的情况。如,设定年初指标:完成派出所建设工作1个,2020年指标完成值为0个,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未完成。
(二)2020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不合理。年初项目预算数为200.00万元,预算下达数为1,626.88万元,项目实际支出1,626.88万元,实际执行数超年初预算数1,426.88万元。
(三)绩效目标编制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绩效目标设定随意性强,不严谨科学;绩效管理意识和绩效管理理念仍较为薄弱。
七、建议
(一)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批复文件,对项目进行日常跟踪监管,加快项目验收进度,并且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进行资金拨付。
(二)弥勒市公安局应当树立正确的观念,建立系统的、有效的,全过程的绩效管理体系;科学合理预算编制,提高部门预算质量,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预算编制机制和制度,完善预算管理考核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监督,强化预算约束。
附件:
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评价评分表
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