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1021-17341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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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09-0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财政局2020年度市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报告
弥勒市财政局: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跟踪评价的通知》的要求,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建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对弥勒市财政局2020年度市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跟踪评价,弥勒市财政局对其提供评价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绩效跟踪基础上出具绩效跟踪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我们查阅了弥勒市财政局2020年度决算报表及决算分析报告、2020年度各部门的工作总结,对弥勒市财政局所报送的资料、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弥勒市财政局是政府组成部门,弥勒市财政局主要工作职能是:
1.承担全市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2.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划分市级与各乡(镇)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职责,拟订市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3.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4.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6.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负责审核国有企业国有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综合研究全市国有企业的运行状况,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7.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8.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9.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定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
10.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市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1.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2.按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提出服务和促进我市金融业务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小微金融机构的管理。
(二)2020年度单位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709,731.46元,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入21,563,731.46元,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收入2,146,000.00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4,006,359.37元,其中:基本支出20,421,706.80元,项目支出3,584,652.57元。
3.财政拨款全年执行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部分:年初预算数为13,208,191.66元,预算确定数为21,563,731.46元,全年执行数为20,421,706.8元,全年执行率为94.70%。
二、2020年度绩效目标及工作重点
2020年,弥勒市财政局紧盯财政工作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六稳”工作、着力落实“六保”任务,抓收入、管支出、筹资金、推改革,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4,47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20%,增收4,144.00万元,为预算数194,200.00万元的100.10%。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01,812.00万元,比上年增长5.90%,增收5,71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2.40%;非税收入完成92,658.00万元,比上年下降1.70%,减收1,56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7.60%;上划中央、省、州收入完成85,718.00万元,比上年增长3.40%,增收2,796.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9,443.00万元,为预算数412,494.00万元的99.30%,比上年下降13.40%,减支63,164.00万元,较去年同口径(剔除按照上级要求调整到上级财政部门列支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就业补助等资金73,120.00万元)399,487.00万元相比增长2.50%,增支9,95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3,148.00万元,比上年增长52.50%,增收25,19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85,03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6倍,增支174,874.00万元;增支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25,200.00万元和抗疫特别国债9,500.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99,935.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4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3.00%,增收90,976.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15,893.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57.0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9.00%,增支79,852.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15.00万元,为预算数215.00万元的100.00%,比上年增长2.4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78.00万元,调出资金65.00万万元。“四本”预算目标任务的完成,为全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财力保障。2020年度年初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
具体绩效目标指标详见附件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三、绩效跟踪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跟踪评价的通知》要求,由财务部门和其他业务科室配合完成资料收集、报送工作。我们在弥勒市财政局提供资料数据基础上进行跟踪评价。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2020年度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绩效目标开展部门整体工作,经评价查看弥勒市财政局各项工作台账资料,弥勒市财政局2020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部门履职情况较好。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年执行数194,470.00万元,实现比上年增长2.20%,增收4,144.00万元,为预算数194,200.00万元的100.10%;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2.20%;存量资金报表93户;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达1,441.00万元;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01,812.00万元,实现比上年增长5.90%,增收5,71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2.4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3,148.00万元,比上年增长52.50%,增收25,19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85,03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6倍,增支174,874.00万元等。
但也存在部分未实现的绩效目标。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设定年初指标值为107,780.00万元,2020年执行数为73,148.00万元,指标执行情况为未完成,原因是:受政策因素影响,土地出让收入未完成预算任务。
具体绩效目标指标详见附件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五、绩效跟踪评价结论
弥勒市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评价最终得分91分,等级为“良”;通过对单位上报资料分析和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弥勒市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目标设定基本合理、绩效指标明确;各项支出合理有效,资金支付进度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基本吻合;基本完成了本年度工作任务计划目标,部门整体履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不足,详见“六、存在的问题”。
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预算指标值设定不严谨科学,预算指标把握不精准细化,导致部分预算指标无法完成。
(二)部分调整设定年初指标值的情况,不符合绩效评价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七、建议
(一)建议单位在设定年初预算指标时,需多方面考虑,谨慎设定年初预算指标,确保设定指标有目标,执行指标有结果,实施结果有评价,评价结果有运用。加强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合理性,预算与实际支出发生差异时及时查找差异。
(二)单位需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绩效管理意识和管理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精神,树立主体意识和大局意识,推动部门职能职责有效履行和优化调整。
附件:
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评价评分表
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