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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1021-173422-06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0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度市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报告

 弥勒市财政局: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跟踪评价的通知》的要求,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建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对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度市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跟踪评价,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对其提供评价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绩效跟踪基础上出具绩效跟踪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我们查阅了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度决算报表及决算分析报告、2020年度各部门的工作总结,对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所报送的资料、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主要工作职能是: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上级党委、政府、公安机关、林业主管部门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拟定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行使森林及野生动植物案件的刑事执法、治安行政执法和林业行政执法权,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3.负责维护辖区内的林区治安秩序,组织开展全市林业严打专项活动和区域性的严打整治工作,负责信息情况的统计、报告。

4.受市防火指挥部的委托,监督、协调和管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掌握全市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情况,负责信息情况的上传下达,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指导防火队伍建设。

5.负责市森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公安法制、业务宣传、民警教育培训、警籍警衔管理和警务督查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办理民警奖惩等管理工作。

6.完成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单位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747,519.60元,为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747,519.60元,为基本支出7,747,519.60元。

3.财政拨款全年执行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部分:年初预算数为7,065,863.00元,预算确定数为7,747,519.60元,全年执行数为7,747,519.60元,全年执行率为100.00%。

二、2020年度绩效目标及工作重点

2020年,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将锐意进取,担当作为,充分发挥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职能作用;坚持导向,从严治警,着力锻造善作有为忠诚干净森警队伍。始终坚持“从严治警、政治建警”方针;不等不靠,积极争取,深入推进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努力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深入查找剖析容易产生问题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了《办案公开制度》、《案件审核委员会集体议案制度》、《法制部门主审法制员责任制暂行规则》、《案件主办侦查制度》、《防止刑讯逼供和超期羁押的办法》、《民警执法档案管理办法》、《错案追究责任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执法活动的制度和文件,逐步形成以制度办事、靠制度规范行为的执法模式,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树立森林公安队伍良好形象。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电台、“弥勒森警”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警务工作动态,护林防火、林业法律法规知识。

2020年度年初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如:开展受理查处各类涉林案件不少于224起;开展专项行动不少于2次;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不少于10起;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10次;森林火灾查处率不低于80.00%;指纹信息采集率(行政案件)不低于70.00%;林区人民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0.00%等。

具体绩效目标指标详见附件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三、绩效跟踪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跟踪评价的通知》要求,由财务部门和其他业务科室配合完成资料收集、报送工作。我们在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提供资料数据基础上进行跟踪评价。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度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绩效目标开展部门整体工作,经查看各项工作台账资料,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部门履职情况较好。如:开展受理查处各类涉林案件实际执行数224起;开展专项行动6次;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120起;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培训12次;森林火灾查处率达100.00%;指纹信息采集率(行政案件)达100.00%;林区人民群众满意度达100.00%等。

但也存在部分未实现的绩效目标。如,(1)设定年初指标为:林区禁种铲毒行动不少于16次,2020年实际执行情况13次,目标完成情况为未完成。

具体绩效目标指标详见附件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五、绩效跟踪评价结论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评价最终得分96.5分,等级为“优”,通过对单位上报资料分析和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目标设定基本合理、绩效指标明确;各项支出合理有效,资金支付进度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基本吻合。但也存在不足,详见“六、存在的问题”。

六、存在的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绩效目标设定随意性强,不严密。

七、建议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应当树立正确的观念,建立系统的、有效的,全过程的绩效管理体系;科学合理预算编制,提高部门预算质量,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预算编制机制和制度,完善预算管理考核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监督,强化预算约束。

附件:

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评价评分表

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2月14日

相关附件:

附件【2.xls
附件【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