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1021-173446-24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9-0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市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报告
弥勒市财政局: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跟踪评价的通知》的要求,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建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对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市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跟踪评价,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提供评价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绩效跟踪基础上出具绩效跟踪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我们查阅了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决算报表及决算分析报告、2020年度各部门的工作总结,对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报送的资料、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工作职能是: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推进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3.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5.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6.指导城市建设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
8.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
9.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1.承担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
12.承担城市管理执法监督责任;
13.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
14.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单位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1,365.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入为3,439.60万元,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入为67,926.20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总计支出71,365.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9.60万元;项目支出67,926.20万元。
3.财政拨款全年执行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部分,年初预算数2,557.43万元,预算确定数为3,439.6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3,439.60万元,全年执行率为100.00%;项目支出部分,年初预算数19,252.50万元,预算确定数为67,926.2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67,926.20万元,全年执行率为100.00%。
二、2020年度绩效目标及工作重点
(一)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城镇棚户区改造不低于200套;农村危房改造为3136户;莲花路中段市政道路为1条;推进“厕所革命”新建镇区公厕,行政村公厕不少于40座等项目建设,不断改善民生,完善城市功能。
(二)抓好园林城市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抓好公园、生产、防护、附属等绿地建设,实施弥勒市城市绿化景观品质提升和主要道路形象提升项目,不断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城市绿化提升面积不低于9670000平方米;公共绿化总养护面积不少于2480000平方米等。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监督管理: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和稳定;加强建筑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面规范本市建筑市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为高质量推进我市建筑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不低于100.00%;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率不低于100.00%等。
具体绩效目标指标详见附件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三、绩效跟踪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跟踪评价的通知》要求,由财务部门和其他业务科室配合完成资料收集、报送工作。我们在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资料数据基础上进行跟踪评价。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绩效目标开展部门整体工作,经查看各项工作台账资料,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部门履职情况较好。如:实际开展城镇棚户区改造200套;农村危房改造为3136户;莲花路中段市政道路为1条;实际新建镇区公厕,行政村公厕40座;城市绿化实际提升面积9670000平方米;公共绿化实际总养护面积2480000平方米;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为100.00%;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率为100.00%等。
但也存在部分未实现的绩效目标。如,(1)设定年初预算指标为:新建弥勒市城市停车场4个,2020年度全年执行情况1个,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是:资金紧张,项目选址困难,多数拟建项目用地存在协调困难、指标不足、用地性质不符等问题;(2)设定年初预算指标为:污水直排口改造不低于59个,2020年度全年执行情况28个,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是:资金缺口大,用地存在协调困难等问题。(3)设定年初预算指标为:开发企业资质审查率不低于100.00%,2020年度全年执行情况为0,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为: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是在州上。
具体绩效目标指标详见附件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五、绩效跟踪评价结论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评价最终得分93分,等级为“良”,通过对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对单位上报资料分析和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市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目标设定基本合理、绩效指标明确;各项支出合理有效,资金支付进度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基本吻合;基本完成了本年度工作任务计划目标,部门整体履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不足,详见“六、存在的问题”。
六、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调整率较大。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年初预算数21,809.93万元,预算确定数为71,365.80万元,预算调整数为49,555.88万元,预算调整率227.22%,预算调整率较大。
(二)个别设定的绩效目标不具备充分实施条件。如:设定年初预算指标为:开发企业资质审查率不低于100.00%,2020年度全年执行情况为0,绩效指标未完成。
七、建议
(一)制定合理的预算资金,后期做好预算资金与工作的匹配程度,调整好预算资金的使用。
(二)部门(单位)在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时要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合理测算,看是否具备充分实施条件,从而提高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附件:
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评价评分表
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