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1021-173447-44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9-02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市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报告
弥勒市财政局: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跟踪评价的通知》的要求,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建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对弥勒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市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跟踪评价,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对其提供评价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绩效跟踪基础上出具绩效跟踪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我们查阅了弥勒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决算报表及决算分析报告、2020年度各部门的工作总结,对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所报送的资料、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拟订卫生健康有关政策法规,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制定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卫生应急,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等。
(二)2020年度单位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2,33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入2,064.98万元,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收入50,265.41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52,33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4.67万元,项目支出50,265.41万元。
3.财政拨款全年执行情况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2020年度资金总额的全年执行率为100.00%,基本支出全年执行率为99.98%,项目支出全年执行率为100.00%。
二、2020年度绩效目标及工作重点
2020年,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全力推进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着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着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着力抓好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抓好健康扶贫工作;着力抓好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工作;着力抓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着力抓好卫健系统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抓好基本公卫等相关工作;着力抓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及病媒生物防治省级先进城市复审工作。
2020年度年初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如:科学配置人力资源不低于98.00%;完成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人数不少于11人;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不低于90.00%;艾滋病治疗有效率不低于89.00%;健康知识宣传活动不少于116次等。
具体绩效目标指标详见附件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三、绩效跟踪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跟踪评价的通知》要求,由财务部门和其他业务科室配合完成资料收集、报送工作。我们在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提供资料数据基础上进行跟踪评价。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绩效目标开展部门整体工作,经查看各项工作台账资料,弥勒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部门履职情况较好。如:科学配置人力资源为98.00%;实际完成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人数11人;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90.80%;艾滋病治疗有效率98.30%;健康知识宣传活动240次等。
但也存在部分未实现的绩效目标。如,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设定年初预算指标为:取出皮下埋置补助数10例,2020年度全年执行情况为0例,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是:今年无人进行取出皮下埋置术。
具体绩效目标指标详见附件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五、绩效跟踪评价结论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评价最终得分93.7分,等级为“良”;通过对单位进行实地评价、对单位上报资料分析和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目标设定基本合理、绩效指标明确;资金支付进度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基本吻合;基本完成了本年度工作任务计划目标,部门整体履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不足,详见“六、存在的问题”。
六、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部分指标未完成情况,目标设定不合理。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年初设定目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31.77万元,2020年完成27.49万元。
(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资金支付进度相符性差异较大,项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际完成率为70.00%,预算完成率为100.00%,差异为30.00%。
七、建议
(一)设定目标时,应多方面考虑,指标设定之后不应轻易调整,合理控制指标金额与指标的匹配性。
(二)单位在实现目标时应考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资金支付进度相符性,差异应控制在10.00%以内。
附件:
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评价评分表
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