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1021-173454-681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9-02
- 有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市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报告
弥勒市财政局: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跟踪评价的通知》的要求,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建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对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市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跟踪评价,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对其提供评价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绩效跟踪基础上出具绩效跟踪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我们查阅了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决算报表及决算分析报告、2020年度各部门的工作总结,对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所报送的资料、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平安弥勒、法治弥勒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对全市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指导推动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二)2020年度单位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6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入431.81万元、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收入235.32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总计支出65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支出472.13万元、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79.13万元。
3.财政拨款全年执行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资金总额的全年执行率为97.62%,基本支出全年执行率为109.34%,项目支出全年执行率为76.12%。
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为:增加了40.32万元,年初预算不包含预发的综合考评奖、正常晋升级别档次、职级晋升的补发工资、年终一次性奖励金、及临时增加的领导工作经费。同时本年度我单位有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也有所变动。
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由于工作需要,调整部分资金到各综治、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及乡镇,共调整了68.06万元,其中综治经费调整了19.46万元,依法治市经费调整了46.6万元。
二、2020年度绩效目标及工作重点
2020年,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始终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推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过高的政法铁军。为弥勒经济社会保驾护航,提供优良的社会环境。
2020年度年初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如:政法队伍及乡镇政法委员培训不少于1500人次;全市铁路联防人员数量不少于20人;护路队数量不少于8人;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满意度不低于86.00%;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少于100次;举办培训活动不少于50期等。
具体绩效目标指标详见附件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三、绩效跟踪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跟踪评价的通知》要求,由财务部门和其他业务科室配合完成资料收集、报送工作。我们在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提供资料数据基础上进行跟踪评价。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绩效目标开展部门整体工作,经查看各项工作台账资料,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部门履职情况较好。如:政法队伍及乡镇政法委员培训为1500人次;全市铁路联防人员数量为20人;护路队数量为8人;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满意度为86.00%;实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0次;举办培训活动不少于50期等。
具体绩效目标指标详见附件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五、绩效跟踪评价结论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评价最终得分95.5分,等级为“优”;通过对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对单位上报资料分析和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明确;资金支付进度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基本吻合;基本完成了本年度工作任务计划目标,部门整体履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不足,详见“六、存在的问题”。
六、存在的问题
存在绩效目标调整的情况。在通知更改指标后,弥勒市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指标仍与年初审定申报表中指标不一致。
七、建议
绩效目标的设定,是绩效管理工作的起点,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基准性指标。
(此页无正文)
附件:
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评价评分表
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