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1021-173458-171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02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统计局2020年度市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报告

 弥勒市财政局: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跟踪评价的通知》的要求,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建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对弥勒市统计局2020年度市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跟踪评价,弥勒市统计局对其提供评价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绩效跟踪基础上出具绩效跟踪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我们查阅了弥勒市统计局2020年度决算报表及决算分析报告、2020年度各部门的工作总结,对弥勒市统计局所报送的资料、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弥勒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市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乡镇管理乡镇统计工作,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乡镇政府由中央、省、州和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

(二)2020年度单位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弥勒市统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9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入295.00万元,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收入300.00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弥勒市统计局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61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06万元,项目支出256.04万元。

3.财政拨款全年执行情况

弥勒市统计局2020年度资金总额的全年执行率为102.87%,基本支出全年执行率为120.70%,项目支出全年执行率为85.35%。

二、2020年度绩效目标及工作重点

2020年,弥勒市统计局强化统计监测预警分析,稳步推进统计制度改革,开展好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2020年度年初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如:开展统计监测预警分析比少于8次;推进统计制度改革不少于2项;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不低于96.00%;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不少以1项;企业纳规纳限工作不少于15户;统计调查工作完成率不低于98.00%;社会公众对统计服务工作满意度不低于90.00%等。

具体绩效目标指标详见附件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三、绩效跟踪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弥勒市统计局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跟踪评价的通知》要求,由财务部门和其他业务科室配合完成资料收集、报送工作。我们在弥勒市统计局提供资料数据基础上进行跟踪评价。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弥勒市统计局2020年度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绩效目标开展部门整体工作,经查看各项工作台账资料,弥勒市统计局2020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部门履职情况较好。如:实际开展统计监测预警分析11次;实际推进统计制度改革为2项;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为96.00%;实际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为2项;企业纳规纳限工作为19户;统计调查工作完成率为98.00%;社会公众对统计服务工作满意度为90.00%等。

但也存在部分未实现的绩效目标。如,(1)弥勒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年初设定指标:每户普查成本≤5.00元/户,2020年度全年执行情况为普查成本7.64元/户,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是:省要求增加两员补贴,普查工作人员比预计多,增加了普查成本;(2)弥勒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年初制定目标:购买数据采集器≥740台,2020年度全年执行情况为采购0台,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是:各县市无采购,州级未强制要求采购,我单位也未采购。

具体绩效目标指标详见附件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五、绩效跟踪评价结论

弥勒市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评价最终得分87.5分,等级为“良”;通过对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对单位上报资料分析和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弥勒市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指标明确;各项支出合理有效,资金支付进度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基本吻合;基本完成了本年度工作任务计划目标,部门整体履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不足,详见“六、存在的问题”。

六、存在的问题

(一)年初设定指标不合理,未全面考虑指标实现因素,导致部分指标不能完成。弥勒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年初制定目标:购买数据采集器≥740台,2020年度全年执行情况为采购0台,绩效指标未完成。

(二)项目指标实际完成率较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实际完成率为78.42%。

七、建议

(一)单位设定年初目标时应多方面考量,谨慎设定年初预算目标,确保设定指标有目标,执行指标有结果,实施结果有评价,评价结果有运用。

(二)年初设定指标时要确保单位具备实施目标的条件,科学制定指标,目标设定完成就要执行到位。

(此页无正文)

附件:

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评价评分表

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2月16日

相关附件:

附件【2.xls
附件【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