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1021-173521-96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9-0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市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报告
弥勒市财政局: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跟踪评价的通知》的要求,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建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对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市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跟踪评价,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提供评价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绩效跟踪基础上出具绩效跟踪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我们查阅了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决算报表及决算分析报告、2020年度各部门的工作总结,对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报送的资料、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政府组成部门,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工作职能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国家和省、州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许可、登记备案,承担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
3.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依法查处监管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负责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
5.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协助做好锅炉排放标准的执行。
7.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弥勒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9.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0.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2.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3.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全市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职责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14.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二)2020年度单位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60.07万元,为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入2,260.07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31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7.07万元,项目支出158.09万元。
3.财政拨款全年执行情况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部分,年初预算数为1,850.14万元,预算确定数为2,260.07万元,全年执行情况为2,315.16万元,全年执行率为102.44%。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
(一)建强“一支队伍”
1.食品药品相关宣传品发放不低于30000份;
2.法制宣传不低于5次等。
(二)推动“两大战略”
1.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检查企业数不低于100次;
2.开展野生菌中毒防控等专项整治不低于5次等。
(三)营造“三大环境”
1.网络交易市场专项整治不低于2次;
2.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不低于4次;
3.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不低于12次等。
(四)守住“四大底线”
1.“明厨亮灶”率达到100.00%;
2.广告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不低于1次等。
具体绩效目标指标详见附件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三、绩效跟踪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跟踪评价的通知》要求,由财务部门和其他业务科室配合完成资料收集、报送工作。我们在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资料数据基础上进行跟踪评价。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绩效目标开展部门整体工作,经实地评价查看各项工作台账资料,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部门履职情况较好,如:食品药品相关宣传品发放达到31510份;法制宣传开展10次;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检查企业数达到100次;开展野生菌中毒防控等专项整治达到7次;网络交易市场专项整治达到3次;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达到5次;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达到106次;“明厨亮灶”率已达到100.00%;广告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开展1次等。
但也存在部分未实现的绩效目标,如,(1)设定年初预算指标为:完成药品抽检≥25次,2020年度完成药品抽检6次,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是:由于上级任务调整,导致经费不足;(2)设定年初预算指标为:化妆品抽检≥3次,2020年度完成化妆品抽检2次,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是:由于上级任务调整,导致经费不足;(3)设定年初预算指标为:医疗器械抽检≥4次,2020年度完成医疗器械抽检3次,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是:由于上级任务调整,导致经费不足。
具体绩效目标指标详见附件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五、绩效跟踪评价结论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评价最终得分98.7分,等级为“优”;通过对单位进行实地评价、对单位上报资料分析和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目标设定基本合理、绩效指标明确;各项支出合理有效,资金支付进度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基本吻合;基本完成了本年度工作任务计划目标,部门整体履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不足,详见“六、存在的问题”。
六、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部分预算指标值设定不合理的情况,具体表现为:预算指标把握不精准,导致部分预算指标无法完成。如,设定年初预算指标为:完成药品抽检≥25次,2020年度完成药品抽检6次,绩效指标未完成;设定年初预算指标为:化妆品抽检≥3次,2020年度完成化妆品抽检2次,绩效指标未完成;设定年初预算指标为:医疗器械抽检≥4次,2020年度完成医疗器械抽检3次,绩效指标未完成。
(二)存在预算调整数较大的情况。具体表现为:年初预算数为1,850.14万元,预算确定数为2,260.07万元,预算调整数为409.93万元,预算调整率为22.16%。
七、建议
(一)单位在设定年初预算指标时,需多方面考虑,谨慎设定年初预算指标,确保设定指标有目标,执行指标有结果,实施结果有评价,评价结果有运用。
(二)合理控制预算支出情况,做好预算资金与绩效指标的匹配合理性,合理控制绩效指标成本,绩效调整不宜过高,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促进预算管理与经费支出标准的有机结合,预算编制要更加完整细化。
附件:
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评价评分表
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