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1021-173524-43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0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市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报告

弥勒市财政局: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跟踪评价的通知》的要求,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建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对弥勒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市级财政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跟踪评价,弥勒市应急管理局对其提供评价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绩效跟踪基础上出具绩效跟踪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我们查阅了弥勒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决算报表及决算分析报告、2020年度各部门的工作总结,对弥勒市应急管理局所报送的资料、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是政府组成部门,弥勒市应急管理局主要工作职能是: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乡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组织协调开展一般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弥勒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弥勒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2020年度单位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112,454.56元,为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入9,112,454.56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2,303,559.67元,其中:基本支出9,002,174.91元,项目支出3,301,384.76元(包含:市财政拨款649,984.76元,其他资金2,651,400.00元)。

3.财政拨款全年执行情况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部分,年初预算数为3,765,091.31元,预算确定数为9,112,454.56元,全年执行情况为12,303,559.67元,全年执行率为135.02%,超支36.23%,超支部分为财政拨款3,301,384.76元,其中本级拨款为649,984.76元,其他资金为2,651,400.00元。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

(一)抓好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1.安全宣传培训教育不低于5次;

2.参加安全宣传培训教育人数不低于1000人;

3.针对大型应急演练活动次数不低于3次等。

(二)完善应急预案,全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人员、物资等各项准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不低于2处;

2.应急四个指挥部不低于4个;

3.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灾情险情)不低于20件等。

具体绩效目标指标详见附件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三、绩效跟踪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跟踪评价的通知》要求,由财务部门和其他业务科室配合完成资料收集、报送工作。我们在弥勒市应急管理局提供资料数据基础上进行跟踪评价。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绩效目标开展部门整体工作,经实地评价查看各项工作台账资料,弥勒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部门履职情况较好,如:安全宣传培训教育达到4次;参加安全宣传培训教育人数达到1000人;针对大型应急演练活动次数4次;建设应急避难场所2所;应急四个指挥部建4个;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灾情险情)达到22件等。

但也存在部分未实现的绩效目标,如,(1)设定年初预算指标为:生产安全事故次数≤30次,2020年度发生安全事故33次,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是:安全事故增多,死亡人数增多;(2)设定年初预算指标为:死亡人数≤30人,2020年度死亡人数35人,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是安全事故增多,死亡人数增多;(3)设定年初预算指标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18000份,2020年度完成15236份,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是:市交安委今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五、绩效跟踪评价结论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评价最终得分89分,等级为“良”;通过对单位进行实地评价、对单位上报资料分析和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目标设定基本合理、绩效指标明确;各项支出合理有效,资金支付进度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基本吻合;基本完成了本年度工作任务计划目标,部门整体履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不足,详见“六、存在的问题”。

六、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预算调整率较大的情况。具体表现为:年初预算数为3,765,091.31元,预算确定数为9,112,454.56元,预算调整数为5,347,363.25元,预算调整率为142.02%。

(二)存在部分指标未完成情况。如,设定年初预算指标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18000份,2020年度完成15236份,绩效指标未完成;设定年初预算指标为:道路交通安全保证书≥39000份,2020年度完成0份,绩效指标未完成;设定年初预算指标为: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37000份,2020年度完成0份,绩效指标未完成。

(三)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资金支付进度相符性较低,绩效目标完成程度为86.54%,基本支出全年执行率为98.79%,比例差异为12.25%。

七、建议

(一)合理控制预算支出情况,做好预算资金与绩效指标的匹配合理性,合理控制绩效指标成本,绩效调整不宜过高,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促进预算管理与经费支出标准的有机结合,预算编制要更加完整细化。

(二)单位设定年初目标时应多方面考量,谨慎设定年初预算目标,确保设定指标有目标,执行指标有结果,实施结果有评价,评价结果有运用。

(三)合理安排指标与资金支付的匹配,尽量将差异控制在10%以内。

附件:

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评价评分表

2.弥勒市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