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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1021-173528-86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1-05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市公安局、交警队、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辅警工资财政支出调查报告

  目  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1

  (一)基本情况................................................................................1

  (二)编制及人员情况.....................................................................2

  二、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3

  (一)资金拨付情况.........................................................................3

  (二)资金使用情况.........................................................................4

  三、项目取得的成效.........................................................................7

  (一)公安局......................................................................................8

  (二)交警大队..................................................................................8

  (三)自然资源公安局......................................................................8

  四、辅警人员目前存在的问题.........................................................8

  (一)公安局....................................................................................8

  (二)交警队....................................................................................9

  (三)自然公安局............................................................................9

  五、执法人员提标方案及财政资金配套方案................................9

  (一)执法人员提标方案................................................................10

  (二)财政资金配套方案................................................................10

  弥勒市市公安局、交警队、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辅警工资财政支出调查报告

  弥勒市财政局: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及《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弥政办发〔2016〕151号)等文件要求,受弥勒市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委托,昆明鸿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弥勒市市公安局、交警队、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辅警工资财政支出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为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护航弥勒市经济的发展,促进弥勒市公安的长远发展,经2013年9月30日,市第一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审议通过《弥勒市公安局关于增加警力和解决有关经费问题的请示》,会议通过配备治安辅警的决定。内容如下:城区派出所按照现有警力数的1:2配备治安辅警,农村派出所按照现有警力数的1:1配备治安辅警。配备的治安辅警所需费用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含相关保险)计算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每500名流动人口或每200间出租房配备1名协管员的要求,以弥勒市流动人口基数40000人测算,同意配备80名流动人民协管员,所需费用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含相关保险)计算纳入财政预算。招聘145名交通辅警,所需经费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含相关保险)计算财政预算。

  2.根据中共弥勒市委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弥发〔2016〕35号),公安机关要加强公安禁毒专业队伍及辅警力量建设,目前我市公安机关现有禁毒民警编制10人,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备禁毒辅警,辅警工资按当地辅警的平均工资标准执行,由市财政足额保障到位。

  3.2017年弥勒市公安局成立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经弥勒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成立,确定人员编制数,并按照1:1的比例招录辅警。

  4.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29期(2018年度),关于加强行政中心片区保卫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会议同意招录51名行政中心安保辅警,工资标准按照每人每月3500元,纳入年初财政预算。

  (二)编制及人员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弥勒市公安局、交警队、自然资源公安局核定事业编制393人,实有在编人员530人,警务辅助人员现有880名。具体数据如下:

  1.公安局核定行政编制347人,实有在编人员441人,在岗441人,警务辅助人员现有591名。

  2.交警队核定行政编制23人,实有在编人员61人,在岗61人。警务辅助人员现有270名。

  3.自然资源公安局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人。在职年末实有人数28人(行政26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警务辅助人员现有19名。

  二、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拨付情况

  2020年弥勒市财政局共计下拨资金1,537.40万元,该项目预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度弥勒市公安局、交警队、自然资源公安局临聘人员经费补助、三险费用。预算申请资金1,563.00万元,预算批复资金1,537.40万元。预算资金按月分别拨付,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预算批复资金已全部拨付至弥勒市弥勒市公安局、交警队、自然资源公安局银行账户,资金到位率98.36%。具体数据如下:

  1.公安局:2020年弥勒市财政局共计下拨资金1,206.20万元(其中:辅警工资860.00万元,禁毒辅警工资24.00万元,高速公路交巡警辅警工资24.00万元,行政中心安保人员工资214.20万元,派出所交通辅警工资84.00万元),该项目预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度弥勒市公安局临聘人员经费补助、保险费用。预算申请资金1,231.80万元(其中:辅警工资885.60万元,禁毒辅警工资24.00万元,高速公路交巡警辅警工资24.00万元,行政中心安保人员工资214.20万元,派出所交通辅警工资84.00万元),预算批复资金1,206.20万元。预算资金按月分别拨付,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预算批复资金已全部拨付至弥勒市公安局银行账户,资金到位率97.92%。

  2.交警队:2020年弥勒市财政局共计下拨资金264.00万元,该项目预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度弥勒市交警队警务辅助人员经费补助、五险费用。预算申请资金264.00万元,预算批复资金264.00万元。预算资金按月分别拨付,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预算批复资金已全部拨付至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零余额,资金到位率100.00%。

  3.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弥勒市财政局共计下拨资金67.20万元,该项目预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度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临聘人员经费补助、三险费用。预算申请资金67.20万元,预算批复资金67.20万元。预算资金按月分别拨付,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预算批复资金已全部拨付至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银行账户,资金到位率100.00%。年末收回暂未使用额度4.24万元,实际拨入62.96万元,上年结转4.64万元,从行政公用经费开支意外伤害保险费和辅警服装1.67万元,合计收入69.27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弥勒市公安局、交警队、自然资源公安局每月按协管员考勤核算工资及补贴并支付发放。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聘用协管员工资及保险2,517.45万元(其中:工资1,826.82万元、保险费用564.49万元、行政安保服务费126.14万元)。该项目聘用人员经费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1.公安局:弥勒市公安局每月按协管员考勤核算工资及补贴并支付发放。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聘用协管员工资及三险1,820.93万元(其中:工资1,356.32万元、保险费用338.47万元、行政中心安保服务费126.14万元)。该项目聘用人员经费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缴后又作为财政下拨资金返还的非税收入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弥勒市公安局非税总收入690.31万元,非税收入全部上缴后又作为财政下拨资金返还,本年用于辅警工资的非税收入614.73万元,占非税总收入89.05%。

  2.交警队: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每月按协管员考勤核算工资及补贴并支付发放。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五险628.25万元(其中:工资415.68万元、五险费用212.57万元)。该项目聘用人员经费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缴后又作为财政下拨资金返还的非税收入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弥勒市交警队非税总收入2,866.67万元,非税收入全部上缴后又作为财政下拨资金返还,本年用于辅警工资的非税收入364.25万元,占非税总收入12.71%。

  3.自然资源公安局: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每月按协管员考勤核算工资及补贴并支付发放。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聘用协管员工资及三险68.27万元(其中:工资54.82万元、工伤、养老保险费用12.57万元,意外伤害保险0.88万元);购买辅警服装0.79万元,全年辅警经费支出69.0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该项目聘用人员经费支出情况如下:

  辅警工资54.82万元为全年人员工资,工伤、养老保险费用12.58万元,养老保险费及工伤11.50万元,其中: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月初发放上月工资,今年1-2月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发放工资和缴交社会保险费。3-12月由单位发放工资和办理相关社会保险费手续。工资中含1-2月社会保险费,工资明细支付时间为1-2月付市人和力资源有限公司辅警工资、从3月份开始由单位发放工资和办理交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中1-9月为缴工伤保险,10月12日缴3-9月养老保险10.22万元,10月工伤保险0.02万元,11月11日缴11月养老保险1.34万元,工伤保险0.01万元,12月7日缴12月养老保险0.97万元,工伤保险0.01万元。

  收入69.27万元-支出69.06万元=0.21万元,结转结余0.21万元为误发退职辅警工资退回。

  上缴后又作为财政下拨资金返还的非税收入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非税总收入72.39万元。财政返还工作经费65.86万元用于支付办公费1.92万元,水费0.50万元,邮电费0.54万元,差旅费0.62万元,专用材料费0.75万元(警务装备)、被装购置7.16万元,劳务费0.42万元,交通费3.95万元,房屋构建的支付江边派出所建设工程款50万元。

  三、项目取得的成效

  (一)公安局

  警务辅助人员作为协助公安民警执法执勤的重要协助力量,在公安机关打击地区违法犯罪、加强社会治安面管理、排查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保维稳处置突发事件、强化毒品打击专项和吸毒人员收戒等公安业务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0年弥勒市公安局加强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连续几年未发生警务辅助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整体队伍安全稳定,为弥勒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近几年弥勒市整体社会治安稳定,街面犯罪率持续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逐年上升。

  (二)交警队

  交通警务辅助人员作为协助交通民警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力量,2020年来紧紧围绕预防事故“减量控大”工作任务,全力推进实施“六大提升工程”,对标对表完成各项任务,全市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降,城区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数据交通项目建设落地见效。

  (三)自然资源公安局

  辅警人员的使用,有效缓解了森林公安警力不足的问题;确保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职能作用;为按时完成上级和市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提高保障。

  四、辅警人员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公安局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弥勒市地区物价上涨,而年初预算保障标准仍然执行2013年的经费保障标准,经费保障水平偏低,工资标准与具体业务工作不成正比,导致整体队伍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工作责任心差,因工资标准低出现难招录,人员流动性较大,队伍不稳定的情况。

  因治安辅警人员、交通协管员、禁毒辅警、高速公路交巡警、行政中心安保工作内容及人员存在交叉,人员流动大,很难将其工作行政准确划分。导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五个模块资金支出难划分,专项管理不规范。且项目属于人员支出,无法立项,未能对设置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整体支出调整预算率过大,预算的执行约束力减弱。

  (二)交警大队

  警务聘用人员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财政保障人均经费低,人数少,单位能保障的工资待遇偏低,导致招聘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队伍管理存在困难;人员流动性较大,导致实际工作中部分人员业务不精,工作出现失误,投诉率高,群众满意度低等一系列连锁反应,另外由于人员流动性大,警用服装等被装购置也造成浪费。

  (三)自然资源公安局

  工资标准低,造成辅警人员不稳定;待遇低,造成招录困难和招录到人员素质不高,难以招录到高素质高能力人员。

  五、执法人员提标方案及财政资金配套方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弥勒市人均可支配收入39,669.00元/年,辅警工资与弥勒市人均收入差距较大,为解决辅警整体队伍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工作责任心差,因工资标准低出现难招录,人员流动性较大,队伍不稳定等问题,根据此次调查现提出以下两种方案:

  方案一:提标后补助3300元/月·人,与弥勒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相符;

  方案二:提标后补助4300元/月·人,比弥勒市人均可支配收入高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