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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1021-173538-010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1-05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委组织部2020年智慧党建大数据调度指挥中心项目建设经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目  录

  摘要 1

  报告正文 4

  一、基本情况 4

  (一)项目概况 4

  (二)项目绩效目标 5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5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6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依据 6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8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9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9

  (一)项目决策 9

  (二)项目过程 11

  (三)产出情况 12

  (四)效益情况 13

  五、存在问题和建议 14

  摘  要

  一、项目情况

  弥勒市委组织部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云南省“智慧党建”行动计划(2020-2022)》(云办通〔2020〕2号)以及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0年度云南省“智慧党建”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组通〔2020〕10号)等文件的规定,以推动2020年度全省“智慧党建”工作任务,弥勒市委组织部开展了智慧党建大数据调度智慧中心项目的建设。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弥勒市委组织部的“智慧党建大数据调度指挥建设中心”项目建设后,使弥勒市的党员信息大数据得到单独分离,方便对弥勒市范围内的党员进行电子化信息档案管理,同时大数据指挥中心的建成,使对党员们的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更方便、更快捷。但是该项目的实施也有不足之处,对于该项目,弥勒市组织部未详细进行预算指标申报,预算申报资金依据不充分。对该项目未设立绩效考核指标,实施过程中未进行绩效跟踪以及验收,导致该项目完成进度、完成质量等相关信息无从考核,也未做绩效自评。

  经评价考评打分,项目评价综合得分60.55分,评价等级为:差。其中:项目决策评价得分4分(满分10分);项目过程得分25.12分(满分30分);项目产出得分11.73分(满分40分),项目效果得分19.70分(满分20分)。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弥勒市委组织部未单独制定项目管理制度。

  建议:对于未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的情况,建议弥勒市委组织部制定适合具体项目的业务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组织分工、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根据已制定的管理制度,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度、合规性、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同时保证项目能达到相应的绩效目标。

  (二)对该项目未设立详细预算指标,项目申报预算依据不充分,未做好合理合规得事前预算工作。

  建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云政发[2018]57号)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第二章基本原则:抓紧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管理流程,健全共性的绩效指标框架和分行业领域的绩效指标体系,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大力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透明,主动向同级人大报告、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本部门预算管理内控机制,调整和细化部门支出结构。本级所有专项资金预算必须细化到具体项目,使项目开展后实际支出资金能和预算申报资金作对比。

  (三)未设立绩效考核目标,未进行项目进度跟踪和验收、项目完成度无法得出具体百分比进度,未做绩效自评。

  建议: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文件“第一章第二十一、二十二条: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按照要求具体负责自评工作,对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评价工作主要包括以下环节:确定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建立绩效评价档案。”的要求,设立健全的绩效考核指标,按照考核指标的要求对各细化项目进行验收、跟踪,项目实际完成后,完善绩效自评工作。

  弥勒市委组织部2020年智慧党建大数据调度指挥中心项目建设经费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正文)

  弥勒市财政局: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及《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弥政办发〔2016〕151号)等文件要求,受弥勒市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委托,昆明鸿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中共弥勒市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弥勒市委组织部”)“2020年智慧党建大数据调度指挥中心项目建设经费”项目投入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重点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情况

  弥勒市委组织部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云南省“智慧党建”行动计划(2020-2022)》(云办通〔2020〕2号)以及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0年度云南省“智慧党建”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组通〔2020〕10号)等文件的规定,以推动2020年度全省“智慧党建”工作任务,弥勒市委组织部开展了“2020年智慧党建大数据调度指挥中心项目”的建设。

  主要工作内容为:

  (1)全面启动实施“智慧党建”工作

  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成立“智慧党建”工作机构,组建工作专班,抓好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

  (2)推进“智慧党建”中心建设

  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建设本级“智慧党建可视化调度指挥中心”。

  (3)推进基层党建模块的建设运用

  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做好网上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建立健全党代表信息库,推进发展党员全称网络纪实,建立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信息库,积极推进发展党员档案电子化。

  2.实施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智慧党建大数据调度指挥中心建设经费”共支出473,042.92元。

  3.资金投入

  2020年“智慧党建大数据调度指挥中心建设经费”总预算1,126,000.00元,实际到位500,000.00元,返还市财政2,957.08元,实际支出473,042.92元,结余0.00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未设定绩效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1.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评价,有助于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有效,进而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便于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改进管理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通过评价,掌握弥勒市委组织部“2020年智慧党建大数据调度指挥中心建设经费”财政支出的执行情况,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依据

  1. 绩效评价的原则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及《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弥政办发〔2016〕151号)等文件要求。本次评价指标体系制定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和系统性原则。

  2.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本项目绩效评价,设立四级评价指标体系,具体构成如下:

  一级指标由决策(占10%)、过程(占30%)、产出(占40%)、效益(占20%)4项,二级指标10项,三级指标16项,四级指标28项,满分100分。

  3. 评价方法

  主要采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所确定的绩效评价方法。在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财政支出的具体情况,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等,了解本项目在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管理、项目产出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等情况,评价本项目绩效得分。

  4.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政办发〔2007〕233号文件);

  (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4)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

  (5)《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71号文件);

  (6)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云财评审〔2017〕39号);

  (7)《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预〔2017〕10号);

  (8)《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弥勒市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弥财发〔2017〕68号);

  (9)被评价单位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

  (10)绩效评价小组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查看、询问、核实所获取资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工作

  (1)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确定绩效评价小组人员,对绩效评价项目进行前期调查,查阅与本项目有关绩效评价法律、法规、政策资料,走访项目实施单位,收集项目评价相关基础资料,了解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管理办法,归纳总结项目特点。

  (2)根据前期调查结果,经绩效评价小组讨论后初步拟定绩效评价方案。

  2.组织实施

  (1)组织召开绩效评价组会议,全面对项目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绩效评价标准和评分标准,对绩效评价小组人员分工。

  (2)进驻项目实施单位,依据绩效评价方案实施绩效评价程序,现场对项目单位提供资料进行分析、核对,并对项目受益对象进行实地走访、勘查、问询。

  (3)分析评价

  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在与财政部门就绩效评价报告交换意见,就交换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弥勒市委组织部的“智慧党建大数据调度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后,使弥勒市的党员信息大数据得到单独分离,方便对弥勒市范围内的党员进行电子化信息档案管理,同时大数据指挥中心的建成,使党员们的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更方便、更快捷。但是该项目的实施也有不足之处,对于该项目,弥勒市组织部未详细进行预算指标申报,预算申报资金依据不充分。对该项目未设立绩效考核指标,实施过程中未进行绩效跟踪以及验收,导致该项目完成进度、完成质量等相关信息无从考核,也未做绩效自评。

  经评价考评打分,项目评价综合得分60.55分,评价等级为:差。其中:项目决策评价得分4分(满分10分);项目过程得分25.12分(满分30分);项目产出得分11.73分(满分40分),项目效果得分19.70分(满分20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云南省“智慧党建”行动计划(2020-2022)》(云办通〔2020〕2号)以及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0年度云南省“智慧党建”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组通〔2020〕10号)等文件规定设立,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此项指标3分,评价得分3分。)

  2.绩效目标

  弥勒市委组织部“2020年智慧党建大数据调度指挥中心”建设经费项目,组织部未单独进行绩效目标的设定(扣1分),因未设定绩效目标,无法对绩效目标合规性、绩效目标是否符合正常业绩水平进行评判(扣2分)。

  (此项指标3分,评价得分0分。)

  3.绩效指标

  弥勒市委组织部“2020年智慧党建大数据调度指挥中心”项目建设经费,组织部未设定绩效目标及具体绩效指标,所以不存在对绩效指标进行细化分解、量化情况(扣1分)。

  (此项指标1分,评价得分0分。)

  4.资金投入

  (1)预算编制

  弥勒市委组织部对“2020年智慧党建大数据调度指挥中心”项目建设经费进行预算时,预算额度测算依据不充分,预算项目投资额未细化实际工作量,无法与预算项目投资额进行匹配。(扣1.5分)

  (此项指标2分,评价得分0.5分。)

  (2)资金分配

  根据中共弥勒市委组织部文件《关于补助“智慧党建”大数据调度指挥中心建设经费的请示》(弥呈组〔2020〕17号)文件内容列示,弥勒市委组织部对“2020年智慧党建大数据调度指挥中心”建设经费项目进行预算资金分配时,预算资金分配依据不充分,未进行合理合规的事情前评估和预算。(扣0.5分)

  (此项指标1分,评价得分0.5分。)

  项目决策部分总分10分,评价得分4分。

  (二)项目过程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

  弥勒市委组织部“2020年智慧党建大数据调度智慧中心”项目建设经费预算资金1,126,000.00元,实际到位5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44.40%。(扣2.22分)

  (此项指标4分,评价得分1.78分。)

  (2)到位资金执行率

  弥勒市委组织部“2020年智慧党建大数据调度指挥中心”项目建设经费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0元,返还市财政2,957.08元,实际支出473,042.92元,结余0.00元。到位资金执行率94.60%。(扣0.16分)

  (此项指标3分,评价得分2.84分。)

  (3)资金使用

  资金使用拨付有完整审批手续,符合实施计划的资金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设立项目资金台账。

  (此项指标8分,评价得分8分。)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

  弥勒市委组织部工作由本部门制定的《中共弥勒市委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日常核算,绩效评价工作积极配合。弥勒市委组织部未单独制定项目管理制度。(扣2.5分)

  (此项指标10分,评价得分7.5分。)

  (2)制度执行

  弥勒市委组织部按照中共弥勒市委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遵循政策和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手续完备,项目申请材料完全及时归档。

  (此项指标5分,评价得分5分。)

  项目过程部分总分30分,评价得分25.12分。

  (三)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本项目实施前未设定具体项目产出数,实际产出数无法与计划产出数做对比,但考虑到该项目大部分设施已经安装完毕,且开展了党员教育培训等相关活动,酌情打分得4分。(扣10分)

  (此项指标14分,评价得分4分。)

  2.产出质量

  本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实施验收程序,质量达标数量无法确定,扣8分;通过调查问卷采访,93.33%的受益对象认为该项目的设施质量很好,扣0.27分。

  (此项指标12分,评价得分3.73分。)

  3.完成及时性

  本项目完成时限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印发的《2020年度“智慧党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列示,2020年12月底前,建成本级“智慧党建可视化调度智慧中心”,由于弥勒市委组织部实施该项目并未进行验收程序,具体完工时限无法确定,但考虑到该项目大部分设施已经安装完毕,且开展了党员教育培训等相关活动,酌情打分得4分。(扣10分。)

  (此项指标14分,评价得分4分。)

  项目产出部分总分40分,评价得分11.73分。

  (四)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智慧党建大数据调度指挥中心的建设,其信息化系列平台进入了机关、企业、学校、园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流动党员群体。全面运用党员教育信息化系统开展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根据向受益群众发放的调查问卷结果显示,95%的受益群众认为该项目的实施情况良好,弥勒市管辖范围内的党员信息得到区域化的单独管理,方便党员群众的教育培训工作、优化信息数据档案转移等相关工作。

  该项指标满分6分,根据调查反馈比例95%计算,该指标得分5.7分。

  2.可持续性影响

  党务工作者运用“智慧党建”系统和相关模块功能开展工作,健全网络、信息、数据等安全制度,加强安全防控,确保各系统安全有序运行。

  调查问卷中100%的相关数据维护人员认为,党建大数据的处理及维护,让弥勒市的党员数据得到安全的保障。使用“智慧党建大数据调度指挥中心”进行长期的教育培训工作,使得党员们在素质教育方面得到更好的提升。

  该项指标满分6分,根据调查反馈比例100%计算,该指标得分6分。

  3.群众满意度

  评价组对2020年“智慧党建”大数据调度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进行问卷调查,目的在于对专项资金实施政策及使用效果进行了解,根据向受益群众发放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100%的受益人对该项政策表示满意。

  该项指标满分8分,根据调查反馈比例100%计算,该指标得分8分。

  项目效益部分总分20分,评价得分19.70分。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弥勒市委组织部未单独制定项目管理制度。

  建议:对于未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的情况,建议弥勒市委组织部制定适合具体项目的业务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组织分工、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根据已制定的管理制度,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度、合规性、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同时保证项目能达到相应的绩效目标。

  (二)对该项目未设立详细预算指标,项目申报预算依据不充分,未做好合理合规得事前预算工作。

  建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云政发[2018]57号)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第二章基本原则:抓紧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管理流程,健全共性的绩效指标框架和分行业领域的绩效指标体系,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大力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透明,主动向同级人大报告、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本部门预算管理内控机制,调整和细化部门支出结构。本级所有专项资金预算必须细化到具体项目,使项目开展后实际支出资金能和预算申报资金作对比。

  (三)未设立绩效考核目标,未进行项目进度跟踪和验收、项目完成度无法得出具体百分比进度,未做绩效自评。

  建议: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文件“第一章第二十一、二十二条: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按照要求具体负责自评工作,对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评价工作主要包括以下环节:确定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建立绩效评价档案。”的要求,设立健全的绩效考核指标,按照考核指标的要求对各细化项目进行验收、跟踪,项目实际完成后,完善绩效自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