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1021-173957-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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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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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弥勒市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1.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林业局有弥勒市林业局机关1个和下属事业单位11个(即弥勒市森林病虫害防治防检疫站、弥勒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弥勒市林业调查规划队、弥勒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弥勒市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弥勒市营林护林队、弥勒市苗圃、弥勒市木材检查站、弥勒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弥勒市农村能源节能站、竹园国有林场);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财务科、造林绿化科、森林防火科、公益林管理科、资源林政法规科)。
2.主要工作职能。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和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拟订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或审批;承担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本市湿地保护规划,按照国家湿地保护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有关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
(6)组织、指导、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工作。
(7)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照分工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负责天保、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9)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政策,拟订林产品质量、技术规程等林业产业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
(10)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可能发生的森林火灾进行预测预报;做好扑救森林火灾基础性工作;查处森林火灾行政案件;组织专门力量对森林火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开展损失评估,并提出灾害恢复的意见和建议;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责任;负责指导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1)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市级林业资金,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2)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3)承担林业科技、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14)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扎实开展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和安排的各项工作。
1.林业重点工程全面推进。
按照国家、省、州林业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狠抓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功能特色、规范管理、保障机制,以改革创新引领绿色生态发展的要求,强化标兵意识、攻坚意识、改革意识,打好造林绿化攻坚战,全力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2.重点区域绿化强势推进。
坚持绿色发展,立足弥勒良好的自然地理条件和区位优势,进一步加大重点区域绿化工作投入力度,以重点区域或重大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各项指标的完成。继续推进通道和面山绿化项目,坚持宜林则林、宜果则果的原则,以高速公路、城镇面山、乡镇进出口等门户节点和水库四周、河道沟渠两侧、村庄道路、村内空地等为增绿补绿重点,加快国土绿化工程
3.林业生态保护有力推进。
始终把培育、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作为林业建设的首要任务,牢固树立生态红线观念,运用底线思维,制定和执行最严格的林地红线管理办法,坚决遏制林地过快过多流失的势头,严守林地和森林生态红线,不断增加森林资源和生态总量,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基础和生态基础。
一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系建设,按照新时期林业工作基本思路,坚持“生态优先,经济、社会效益兼顾”的原则和“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强化依法治林,全面清理、整治和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非法侵占林地违法行为,维护林业生态安全。
4.林业产业建设持续推进。
逐步将核桃产业建设工作重心转移到栽培管理、提质增效上来,以巩固核桃产业建设成果,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发挥。同时,加强林业企业的服务、管理工作,加快发展林业新型经营主体。
5.平安林区创建和安全生产稳步推进。
紧紧围绕“平安弥勒”“和谐弥勒”和“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创建总目标,坚持“促进林区治安稳定、森林资源安全”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和“三个必须”,进一步强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平安林区创建和安全生产工作,林区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林区社会治安形势日趋稳定、安全生产态势良好。
一是平安林区创建。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以防为前提,以控为目标,以管为常态,以治为抓手,以打为辅助,以稳定为目的”的观念,全力维护林区的政治稳定,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林区”活动,以基层创安为载体,以目标管理为核心,紧紧围绕生态建设的目标,大力开展释法普法宣传工资,深入开展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林区禁种铲毒和“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为林业发展、林区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部门整体收入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52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0.98万元,项目支出6466.96万元。
1.市级财政拨款收入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的单位有2个,分别是弥勒市林业局和弥勒市竹园国有林场,即财政全供养2个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89人,年初在职实有人102人,行政14人,事业88人(含竹园国人林场20人);离退休人员财政全供养1人,部分供养竹园国有林场双渠道退休人员17人。年末实在职人员96人,即行政12人,事业84人,减少原因:行政退休2人,事业退休4人)。
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弥财发【2018】12号文件,市林业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89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7.16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2018年追加指标291.82万元,基本支出追加指标263.82万元,(即追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60.1万元,追加职务变动及基本工资的增加部份等203.72万元);项目支出追加防火经费指标28万元。
基本支出2060.98万元,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234.66万元,死亡抚恤6.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万元,行政在职经费224.21万元,事业在职经费1174.6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60.1万元,生态扶贫护林员经费36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为0元。
2.上级财政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6338.96万元,即项目支出6338.96万元。
项目支出包括: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费486.33万元;陡坡地治理466万元,完善退耕还林282.35万元;项目工作经费10万元; 森林培育1919.2万元(重点防护林1500万元,林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150万元,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50万元,造林补贴100万元,退耕地扶育19.2万元);森林资源管理9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413.51万元;林业贷款贴息103.93万元;森林防火175.78万元,病虫害防治6.86万元; 其他林业支出1381万元(天保森林管护费971万元,江边、西二苗圃建设100元,江边局竹园林场非法占用林地和一地多证专项整治经费4万元,太阳能热水器和节柴改灶36万元,路域桉树替换经费27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为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788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7.14万元,项目支出6052.63万元。具体如下:
1.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1837.14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203.9万元,死亡抚恤支出6.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万元,退耕还林工作费支出8万元,行政在职经费支出221.31万元,事业在职经费1148.6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58.41万元,生态扶贫护林员经费189.5万元。
2.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6052.63万元,其中: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费支出486.33万元;天保公益林项目支出217.36万元;陡坡地治理支出460万元,完善退耕还林支出 274.34万元;项目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森林培育支出1185.8万元(森林抚育47.22万元、森林管护费274.89万元、造林补贴10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96万元;低效林改造间接费支出2万元、第二批造林补贴间接费支出0.69万元、东山核桃提质增效支出10万元、长防林支出200万元、林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150万元);森林资源管理94万元;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749.09万元;动植物保护支出50万元;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377.71万元; 其他林业支出1148万元(森林抚育支出73万元、管护费971万元,江边、西二苗圃建设100元,江边局竹园林场非法占用林地和一地多证专项整治经费4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0元
1.基本支出为0元
2.项目支出为0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 依托项目,狠抓落实,林业生态建设扎实推进。包括:林业重点工程,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石蒙高速公路弥勒段通道东、西面山生态修复,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市树、市花、市标”评选,太平湖森林公园建设,城市建成区绿化,路域桉树替换改造工作,林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报批和实施,林业规划设计。
2. 规范职能,严防严控,森林资源保护全面加强。包括:森林督查,森林资源林政执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湿地资源核查,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
3. 科技支撑,培育产业,林业产业建设稳步发展。包括:核桃产业,绿化苗木培育,林业龙头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社管理,积极申报森林养生、森林体验基地,森林旅游发展规划,弥勒市林业调查规划队资质升级,编制林业资产负债表。
4. 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林业生态扶贫深入推进。包括:调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脱贫攻坚项目库入库项目审定,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调整和补录,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林业项目和专项资金向贫困乡镇、贫困村倾斜。“挂包帮”“转走访”
(二)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无
(三)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
无
(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林业重点工程方面
(1)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森林管护344.05万亩、重点公益林管护126.88万亩,管护任务全面完成。
(2)营造林计划15.3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7.83万亩,封山育林0.3万亩,森林经营7.2万亩。实际完成营造林15.33万亩,完成率100%。人工造林7.83万亩具体为:天保公益林建设完成0.5万亩,退耕还林完成1.7万亩,长江防护林完成0.8万亩,石漠化1.2万亩,国家造林补贴3.1万亩,陡坡地治理完成0.4万亩,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造林0.13万亩;天保工程封山育林完成0.3万亩;森林经营7.2万亩具体为:森林抚育1万亩,国家造林项目低效林改造1万亩,退休林修复2.2万亩,省级低效林改造1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2万亩。
(3)完成农村能源建设成品灶1000台、太阳能热水器1100台,均达任务数100%。
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方面
整合长江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完成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3.54809万亩,达州任务数2万亩的177%、达市计划数3.54809万亩的100%。
石蒙高速公路弥勒段通道东、西面山生态修复方面
东、西面山共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6500亩,达总建设规模6779.1亩的95.9%;完成采空区边坡生态修复1365.8亩,达总建设规模1409.44亩的96.9%。
认真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方面,
共完成植树117.82万株,达州下达任务114万株的103.4%。
“市树、市花、市标”评选方面
认真组织开展“市树、市花”评选工作,已经结束“市树、市花”网络公众投票。
太平湖森林公园建设方面
积极整合石漠化治理、长江防护林等林业建设项目,推进太平湖森林公园建设。累计完成投资6.6亿元,流转土地14270亩(其中林地5580亩),主要进行一期项目建设,同步开展二期、三期项目部分建设,边建设边开放,产生了加大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城市建成区绿化方面
制定《弥勒市建成区未使用土地绿化实施方案》,共清理、平整1242.5498亩,完成绿化50亩。
路域桉树替换改造工作
制定完成《弥勒市路域桉树替换改造实施方案》,目前正在认真组织有关乡镇开展替换改造。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报批和实施方面
完成弥勒市西三镇密枝山林区森林防火道路、云南雅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修建太平湖森林公园苗圃基地生产道路及其管护设施用房等6个乡镇、企业建设项目的报批和实施。
林业规划设计方面
编制弥勒市“一水两污”市政服务设施垃圾填埋场(五山乡、江边乡、竹园镇、新哨镇4个)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弥勒市2018年国家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作业设计等18个全市、乡镇、企业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
森林督查方面
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督查工作,严格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和严肃查处采石、采砂、采矿等项目建设。
森林资源林政执法
一是查处涉林案件434起,其中刑事案件49起、行政案件385起。二是严格执行天然林禁止商品性采伐政策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全年采伐蓄积量9.966042万立方米,仅达限额指标43.65万立方米的22.8%。三是依法高效做好建设项目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服务工作,共受理林地报件33件,已审批24件、面积205.8278公顷。四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救助放生野生动物137余只,做好疫源疫情监测和报告,严格开展驯养繁殖经营许可,做好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肇事理赔工作。
森林防火方面
收到卫星热点14个,发生1起一般森林火灾,火场总面积0.4公顷,当日扑灭率100%,取得了连续8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的好成绩。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面
投资55.5万元,建设完成“2017年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完成实施森林调查监测面积327.9693万亩,发生各种林业有害生物7.7万亩(发生率3.15%),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0.958万亩(成灾率3.62‰),监测率、测报准确率、防治率均达100%。认真开展植物检疫执法工作,苗木产地检疫率和调运木材、调运苗木检疫率均达100%。
绿化苗木培育
加大绿化苗木培育力度,免费为全市105家单位提供美丽家园建设、扶贫异地般迁和义务植树活动等提供优质营养袋苗13.8万株,折合价款207万余元
石蒙高速公路弥勒段通道东、西面山生态修复
东、西面山共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6500亩,达总建设规模6779.1亩的95.9%;完成采空区边坡生态修复1365.8亩,达总建设规模1409.44亩的96.9%。
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
整合长江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完成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3.54809万亩,达州任务数2万亩的177%、达市计划数3.54809万亩的100%。
森林防火
收到卫星热点14个,发生1起一般森林火灾,火场总面积0.4公顷,当日扑灭率100%,取得了连续8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的好成绩。受立森林火灾案件6起,其中: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各3起。
湿地资源核查
核查湿地斑块80个,面积55642.8亩,向州林业局上报《弥勒市2018年湿地资源核查报告》。
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
投资100万元完成竹园国有林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成为红河州第一家、云南省第七家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核桃产业方面。
加强20.5亩核桃采穗圃管理,采收优质核桃嫁接用枝条2.5吨(15万株)。实施完成2017年核桃提质增效2万亩。加强核桃种植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工作,共开展培训13期600余人次,开展科普宣传2次,组织技术人员主动上门开展技术指导服务18余次、20余户。开展核桃改良示范基地建设,完成建设2个基地共33亩改良嫁接工作。
绿化苗木培育方面
加大绿化苗木培育力度,免费为全市105家单位提供美丽家园建设、扶贫异地般迁和义务植树活动等提供优质营养袋苗13.8万株,折合价款207万余元。
林业龙头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社管理
在全省林业企业和合作社管理平台上完成对27个合作社、16个林业企业的数据更新或网上平台监测等管理服务工作。
积极申报森林养生、森林体验基地
完成《云南弥勒太平湖森林养生基地申报书》《云南弥勒可邑森林体验基地申报书》,并已通过州级、省级转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森林旅游发展规划
委托西南林业大学生态旅游学院编制完成《弥勒市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18-2030)。
弥勒市林业调查规划队资质升级
弥勒市林业调查规划队资质等级从丙级晋升乙级,已获得云南省林业厅、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审核通过,正在办理纸质资格证书,弥勒市林业调查规划队成为云南省县市级首家具有乙级资质单位。
编制林业资产负债表。
编制完成《弥勒市林业资产负债表》,掌握了全市森林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分布及消长变化状况。
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林业生态扶贫方面
推选派出4名优秀干部驻村开展扶贫工作,拨付工作经费2.5万元,并按时发放每人每月1500元食宿补贴;为派驻村委会提供绿化苗木1万余株(折合价值6万余元);对各乡镇脱贫攻坚项目库入库项目(行业部门)进行审定,形成红头文件反馈各乡镇;投资600万元,开展实施精准扶贫人工造林项目1万亩;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新聘生态扶贫护林员100名,目前全市共有生态扶贫护林员300名,每年报酬金额为360万元;实施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89.96万亩,兑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303.17万元,涉及3个贫困乡镇、49个贫困村补偿资金为484.96万元;2017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项目3000亩安排在江边乡,补助金150万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涉及贫困户681户,金额28.7万元;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涉及贫困户244户,金额62.05万元。目前,投入贫困地区重点生态工程资金达634.96万元;全力帮助解决挂包联系点东山镇龙细、旧城村委会的基础设施建设、整村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人居环境提升等社会经济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并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大力的关心支持。拨付东山镇扶贫工作专项资金、生态效益补偿、完善退耕还林补助、生态扶贫护林员劳务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绿化苗木补助、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护林防火工作经费等共计233.037万元。投资46万元在旧城、龙细村委会共安排实施核桃提质增效2000亩、低效林改造2000亩、农村能源建设太阳能60台;投资9.12万元在东山镇旧城村委会小新寨村种植核桃2000亩。积极为龙细、旧城村委会协调到位补助资金1052.6万元。
2 .经济效益。
通过每年大规模的造林和强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弥勒市的森林资源呈良性发展态势,面积总量快速增长,质量稳步提高;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在防治土地沙化、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状况方面的成效日益明显。
3.社会效益。
由于造林、森林管护的实施新增就业机会,对增加农民收入的起积极作用;完善退耕还、新一轮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效补偿、林业贷款贴息让农民继续得实惠;国家对天保工程森工企业林业职工实行“五险”(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补助政策,江边局、竹园国有林场共有236个天保企业职工参加了“五险”;由于生态环境的改善,森林旅游业发展迅速,如太平湖森林公园、可邑小镇、东风韵、甸溪河湿地公园、湖泉生态园、锦屏山森林公园。
4.行政效能。
为改善服务态度,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恪守职责,提高行政执行为和公信力,树立良好的林业部门形象,结合实际,制定了《弥勒市林业局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办法实施细则》。为督促领导和职工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制定了《中共弥勒市林业局党组工作规则》二十五项管理制度和《弥勒市林业局公务接待等四项制度》,其中工作日志制度,要求领导及科室负责人把每周本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办公室,关键岗位要求每天作出工作计划及记录执行情况,当天不能完成的,要限时办结。制定弥勒市林业局群众诉求工作制度和群众诉求办理流程图。
(五)年度工作总结
《弥勒市林业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弥林发[2018]188号文件。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有2个,一是发放300名生态扶贫护林员工资;二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2018年各乡镇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了300名生态扶贫护林员,其中:2016年度(续聘)100名,2017年度(续聘)100名,2018年度新选聘100名。各乡镇分别与300名生态扶贫护林员签订了管护合同并报市林业和草原局备案。生态扶贫护林员工资360万元。
完成弥勒市人民政府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红河州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即全市年度森林火灾不超过15次;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2‰以内,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277.82公顷;年度森林火灾当日扑救率不低于98%;年度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计划资金12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根据《中共弥勒市委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勒市精准扶贫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实施方案的通知》(弥发﹝2016〕25号)、《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选聘2018年度生态扶贫护林员的通知》文件,预算300名生态扶贫护林员工资发放项目。
根据《红河州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全市年度森林火灾不超过15次,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2‰以内,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277.82公顷,年度森林火灾当日扑救率不低于98%,年度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
无
(四)项目绩效评价方案
无
(五)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1) 300名生态扶贫护林员工资发放项目
各乡镇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了300名生态扶贫护林员(1000元/月),其中:2016年度(续聘)100名,2017年度(续聘)100名,2018年度新选聘100名。各乡镇分别与300名生态扶贫护林员签订了管护合同并报市林业和草原局备案。生态扶贫护林员工资3,600,000.00元,该工资于2018年4月开始发放,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发放2,615,000.00元,剩余985,000.00元于2019年发放
(2) 森林防火项目
火灾次数:2018年度弥勒市发生森林火情1起(灌木火),森林火灾次数在州级下达的控制指标15起之内。
森林火灾受害率:州级下达的森林火灾受害面积277.82公顷,受害率为1.2‰。
林火当日扑灭率:森林火情发生后,市级和乡镇专业队紧急出动、重兵扑救,分管副市长、市林业局局长、专职副指挥长及时到火灾现场指挥扑救,林火当日扑灭率为100%。
火案查处率:朋普镇黑果坝村委会中哨村民小组的老石桥沟发生1起森林火情,已查处,火案查处率为100%。
卫星监测热点反馈率:2018年度弥勒市共接收到卫星热点14个(其中:计划烧除12个、查无火1个、农事用火1个),监测到的卫星热点都能在签收后2小时内及时反馈,反馈率为100%。
火情上报率:森林火情信息报送实行归口分级报告制度和有火必报制度,即森林火情信息统一由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再报告州森林防火指挥部。2018年度弥勒市发生森林火情1起,按照规定要求上报州森林防火指挥部,没有瞒报、迟报、多头上报森林火情信息,火情上报率为100%。
2.经济效益
通过与各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招聘护林员,既达到生态扶贫的目的,又同时起到保护森林的效果。
通过森林防火能有效保护现有森林资源,森林防火的最终目的是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即减少森林蓄积量损失和树木损伤的价植,减少烧毁木材的价值,减少烧毁野生动植物的价值等。
3.社会效益
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为森林防火区,城市面山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林、公路沿线面山护路林、江河水库水源涵养林、森林旅游景区林得到有效保护。
4.行政效能
市人民政府与12个乡镇人民政府、江边林业局及竹园林场签订了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指挥部与指挥部成员单位签订了责任状;市林业局与各乡镇林业站签订了责任状。市级防火办有专职防火人员9人,组建市级森林消防专业队1支60人,开展了宣传教育、巡山护林、火源管理、火情处置等工作,并对护林员进行监管。严格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不得出现脱岗、漏岗,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发展壮大核桃产业困难多。全市多数村、组干部、群众对核桃产业建设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粗放管理问题突出,种植烤烟、三七损毁核桃情况突出,造成核桃种植面积“倒增长
(二)林业人才队伍力量逐显薄弱。缺乏各类林业大中专院校的专业人才。现有干部职工出现“老龄化”现象。各乡镇林业站职工少、变动频繁,人员在编不在岗现象突出,工作队伍力量薄弱。
(三)基础设施建设对生态建设具有矛盾。林地征占用定额量远远不能满足城镇建设的需要。有些砂、石料场占用林地行为属政府招商引资或重点建设项目,保护、利用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和冲突。
(四)森林资源保护难度越发加大。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范围广,监管对象多,基层管理技术设备粗放、落后,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要求。部分木材老板铤而走险,非法收购木材,甚至唆使农民进行偷砍、盗伐等违法活动。部分地方村、组干部随意出租、出售、承包转让林地的现象也较为严重。
(五)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还需加强。部分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生产用火与森林防火矛盾较突出。有些乡镇、林场对护林员的管理不到位,部分护林员未认真履行职责。林区内可燃物载量增加,火险系数越来越高,容易引发森林火灾。弥勒市扑救重大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还弱,缺乏如航空飞机、视频监控等现代化装备。
(六)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面临诸多困难。加强城市和通道面山、乡村公路、河流廊道、集镇、乡村等区域生态绿化需要加大资金投入,资金缺口较大,贷款资金利息高、偿还压力太大。生物多样性、古树名木、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等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加强保护、建设,森林公园、森林特色小镇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大、融资难。
(七)通道和面山绿化难度大。一是因造林单价低,项目整合难度大,资金筹措困难,影响贷款资金的投放和使用;二是招商引资成效不突出,目前只引进红果公司一家企业参与建设,社会资本动员不够广泛、投入不足;三是“五采区”点多面广、石漠化严重、立地条件差、交通不便,造林难度大,造林成本高,自然灾害和人畜破坏明显;四是以政府主导为主,群众参与绿化的积极性不高。
(八)预算执行情况还有待加强,年终有结余,加快支出。
(九)对预算效管理知识学习存在局限性、绩效管理的合理性科学性还需加强。
(十)保运转经费过低,林业部门长期野外作业,办公、车辆运行及差旅费严重不足,已经1年多不能支付职工差旅费和各垫支报帐款。
六、改进措施 (一)以编制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为契机,转变思想观念,认真领悟,科学、精细化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
(二)加强学习预算绩效管理知识,建立健全单位绩效目标管理体系。科学、合理、规范设立绩效目标情况,细化各项绩效指标,力争产出指标精准100%。
(三)加大林业项目资金投资力度,缓解林业部门经济压力过大问题,解决市林草局为筹集建设资金拆东墙补西墙,借新债还旧债问题。
(四)林业人才短板,现有专技人员“老龄化“突出,外出调查、规划设计、营林造林力不从心。建议政府从林业学校招聘专业人员投入林入建设中,解决林业人才断层现象。
弥勒市林业局
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