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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swwj/2025-0001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09
  • 有效性
    有效

2018年弥勒市水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2018年弥勒市水务局机关设有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计划财务科、水资源科、工程建设管理科、水利科、安全监督科;设有5家下属单位:弥勒市水电勘测设计队、弥勒市太平水库管理处、弥勒市雨补水库管理中心、弥勒市洗洒水库管理处、弥勒市竹朋灌区管理处。 

  2、主要工作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我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市有关水行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负责防治水旱灾情,承担弥勒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负责全市水政监察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培训和水利涉外事务等。 

  (二)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1、前期准备:收到《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后,我局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梳理涉及资金及项目情况,并与受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确定了进场时间。 

  2、组织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水务局2018年绩效管理评价工作会议,要求此次纳入项目评价的两个分管科室要重视此项工作,按时保质提供相关材料。 

  3、分析评价:根据绩效评价指标,对照资金使用、项目绩效,按照评分标准打分,进行分析评价。 

  二、部门整体收入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2018年共收到财政拨款收入7414.82万元,其中: 

  1.市级财政拨款收入 

  2018年收到市级财政拨款收入271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81.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36.04万元。 

  2.上级财政拨款收入 

  2018年收到上级财政拨款收入4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9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8年共收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24.3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324.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57.3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67.22万元。 

  2.项目支出4799.7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725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4074.7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8.1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0.25万元,全部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407.90万元,全部为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2018年以来,弥勒市水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水利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全市“十三五”规划和“3456”发展战略,紧抓水利发展新机遇,积极争取各级建设资金补助,确保全市“水网”建设整体推进,为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绩效目标以指标分解的形式表现,指标设立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分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二级指标分预算编制、目标设定、年初预算配置、预算执行、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履职、履职效益8个;三级指标分预算编制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等21个。指标分值从1分到10分不等,总分100分。 

  (二)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方案:采取目标比较法,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方式,将财政资金的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和分析判断,将评价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实现的程度、满意度指标对比,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后交市财政局复核。 

  (三)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以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为评价原则,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按评价指标打分情况分为优、良、中、差四级,综合得分≥95分为优,85≤综合得分<95分为良,60分≤综合得分<85分为中,综合得分<60分为差。 

  (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2018年紧抓重点工作,完成年度四项重点目标任务;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稳步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紧抓重点水利项目,有序推进工程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提高人饮安全保障;推进农田水利项目建设,不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不断改善水生态环境;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全面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强化执法监督,促进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抓实监督检查,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开展水利精准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2.经济效益:通过水利工程的兴建,改变过去在伏旱期望天吃饭的局面,为农民保产保收创造有利条件,全方位推动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基础保障。 

  3.社会效益:共建成各类水利工程5341件,新增灌溉面积1.06万亩,新增高效节水面积2.3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km2;完成江河治理4.3公里,中低产田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5.07万亩,巩固提升3.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 

  4.行政效能:强化全市人民生态保护意识、节水治水意识、水法律意识、水资源危机意识、水商品意识、保护水利工程意识。 

  (五)年度工作总结: 

  1、强化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弥勒市水务局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制度》《弥勒市水务局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公务用车、出差及差旅费报销的管理;成立局综合督查办公室,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上级政府、部门决策部署及本局各项决议和重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二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局党组始终坚持抓党建工作,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厘清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全面落实水务系统党建工作责任制;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工作总体布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职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四是创新工作作风,开展党员“亮身份 亮职责 亮目标 亮承诺”活动,进一步提高水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紧抓重点工作,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争取上级资金年度目标任务。 

  3、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年内共建成各类水利工程5341件,新增灌溉面积1.06万亩,新增高效节水面积2.3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km2;完成江河治理4.3公里,中低产田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5.07万亩,巩固提升3.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 

  4、稳步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推进弥勒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列入灾后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稳步有序开展龙泉水库工程、小宿依水库工程、东西部山区骨干水源连通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 

  5、紧抓重点水利项目,有序推进工程建设: 

  ⑴弥勒市甸溪河治理工程。项目治理甸溪河河道64Km,岸坡支砌128Km,规划总面积约516公顷,工程建设周期为3年,工程批复总投资21.3亿元。工程一期(锦屏山至弥师路段长7.3Km)于2017年3月25日施工,累计完成投资约7.16亿元。 

  ⑵弥勒市洗洒水库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水库总库容2478万m3(增加874万m3),最大坝高67.7m(加高8.2m),概算总投资15288.60万元,设计灌溉面积4.3万亩,城镇供水人口10.25万人,年供水量3317.3万m3,工程于2018年2月开工,累计完成投资3720万元。 

  ⑶弥勒市太平雨补水库输水干渠工程。该工程是烟草援建的水源工程项目,主要任务是提高干渠控制范围内17.27万亩农田的供水效率。工程治理和新建渠道62.683km,概算总投资6565.32万元(烟草援建4974.97万元),于2018年4月28日开工,累计完成投资约1060万元。 

  ⑷弥勒市2017年度东风片区(二期)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项目落实中央补助资金956万元,按照先建后补的政策,工程完成后进行补助。目前,项目完成总投资8697万元,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 

  ⑸弥勒市甸溪河治理工程竹园段。工程治理河长4.843km,两岸治理堤防长9.74 km,使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工程批复总投资3578.48万元,累计完成工程投资1080万元。 

  ⑹弥勒市己白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1346.36万元,实施坡改梯3601.35亩,并配套水池、管网、道路等措施,工程于3月12日开工,累计完成投资1125万元。 

  ⑺灾后薄弱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列入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绿水塘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2018年10月8日开工,预计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 

  6、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提高人饮安全保障。弥勒市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涉及西一镇、弥阳镇、巡检司镇3个镇3.6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工程概算总投资1180.96万元,工程已于6月底开工建设,完成投资900万元。 

  7、推进农田水利项目建设,不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 

  ⑴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八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弥勒2018年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384.39万元,涉及拉里黑村委会12个村民小组810户267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4户107人)总灌溉面积1.35万亩。工程于2月26日开工,累计完成投资1520万元,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35万亩。 

  ⑵弥勒市西二镇大冲山区小水网工程。工程批复总投资763.58万元,涉及17个村民小组1032户3691人受益(建档立卡贫困贫困户143户461人),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7200亩。工程于2017年11月28日开工,2018年7月10日完工,10月22日进行市级验收,累计完成投资660万元。 

  ⑶弥勒市巡检司镇乌崩山区小水网工程。工程批复总投资632.99万元,涉及810户2676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102户412人),改善灌溉面积2550亩,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完成投资500万元。 

  8、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不断改善水生态环境。一是全面建立市、镇(乡)、村三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落实18位处级党政领导,40个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别担任11条河流、10条渠道、39座水库的市级河长和副河长,以党政领导为核心的河(湖)长组织体系实现全覆盖;二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制定《弥勒市贯彻落实2018年红河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行动方案》等工作方案,完善河(湖)长制七项配套制度,安装设置公示牌156块,编制52个“一河一策”、“一库一策”工作方案,三级河(湖)长巡河、巡库3668次;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市政协、人大开展河长制工作督查10次,市级督查20次,下发督办函和整改通知5份;四是力河(湖)长工作见实效。结合“清四乱”、“河长清河行动”等工作,清理河道27条、水库39座、坝塘22个、渠道7条,整治面积330000平方米,清理河道155公里,清理垃圾7800余吨,河道两岸生态恢复93000平方米,关停非法采砂点6个,取缔非法采砂点1个;拆除甸溪河河道岸线管理范围内违规建筑物153平方米,整治非法种植4569平方米,有效改善甸溪河水生态环境。 

  9、积极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全面落实防汛工作责任:一是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继续开展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二是落实防汛工作责任。落实全市水库、坝塘防汛责任人,完成市级防洪和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水库、坝塘防汛应急预案和调度方案499个;发放防汛责任人责任告知书等材料4000余份,储备防汛物资近300万元,落实防汛抢险队伍14只448人,成立28人专业抢险队伍;三是强化防汛检查。及时下发相关文件,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汛前、汛中、汛后检查,成立6个市级督察组开展防汛督察工作;四是加强监测预警,全市建设39个自动雨量站,241个简易雨量站,6个水位站,2个视频站、2个图像站,辖区小(2)型水库或附近村寨的降雨观测设备已全覆盖,投入经费14.46万元,落实241个防汛信息员。 

  10、强化执法监督,促进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一是严格执法监督。开展执法巡查125次,进行调查笔录7次,制作现场勘查笔录1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份,下发弥勒市水务局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制止涉嫌违法打井行为9起,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以开展“中国水周”“三下乡”等宣传活动为契机,发放宣传水杯、材料12800余份;三是强化水资源管理。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四项制度”基本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示范县通过省级验收和国家级抽查;新批取水许可2个,延续22个,变更7个;制定《弥勒市地下热水资源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摸排地下热水开采井82眼,注销地下水取水许可5个;抽查地下水取水许可6次,督促检查3家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2次,注销入河排污口1个;完成征收水资源费772.36万元;四是加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审批水土保持方案9个,抽查17个生产建设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13份,缴费通知书7份,完成国家水土保持工程“图斑精细化”及无人机现场复核工作,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0.51万元。 

  11、抓实监督检查,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加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对我市授权范围内的15件在建水利工程及3件烟水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年内召开安全生产会议16次,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0份,安全生产、交通、消防责任告知书共150份。开展安全宣传培训3次,安全监督检查189次,对全市各乡镇和水利工程全覆盖摸底调查。 

  12、开展水利精准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一是落实挂包帮扶。派出挂联干部62人,驻村工队队员4名,挂联巡检司镇高甸和乌崩村委会贫困户310户1221人;二是加大贫困地区水利项目建设。概算投资10437.40万元,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山区小水网等工程,有效改善贫困地区水利基础条件;三是强化贫困群众饮水保障。下达补助资金373.8万元,建设“爱心水窖”1246件,每件补助3000元,水窖建设优先保证建档立卡贫困户建设;2018年预脱贫的2079户7307人饮水均有保障,取水半径不超过一公里。四是提升贫困群众饮水安全。实施弥勒市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解决3.6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投入资金5000元购置消毒灵,用于集中供水水源和水窖水的消毒,协调市疾控中心对贫困村的饮水水质开展监测工作,保障贫困户饮水水质安全。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8年我局涉及绩效评价项目2个,分别是防汛抗旱项目经费105.90万元和河长制工作经费100万元。项目资金于2017年12月以弥财基指[2017]18号文件下达,除河长制工作经费因上级考核延迟拨付时间外,其余所有经费已于2018年12月支付完毕。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在2018年通过实施防汛抗旱工程、河长制项目,对水旱灾害防御提供了科学数据,为降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通过改善河湖水系生态,坚持“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工作思路,突出“一长一事、一长一效”,有力推动了全市河(湖)长制工作逐步从“有名”转向“有实”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生存发展等根本民生问题的迫切要求。绩效目标以指标分解的形式表现,指标设立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分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二级指标分6个;三级指标因项目不同,指标数不同,详细见附件4。 

  (三)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方案:采取目标比较法,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方式,将财政资金的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和分析判断,将评价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实现的程度、满意度指标对比,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后交市财政局复核。 

  (四)项目绩效评价方案:以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为评价原则,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按评价指标打分情况分为优、良、中、差四级,综合得分≥95分为优,85≤综合得分<95分为良,60分≤综合得分<85分为中,综合得分<60分为差。 

  (五)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2018年防汛抗旱项目: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防汛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始终坚持把防汛抗旱工作“两手抓,两样都抓紧抓好”的总方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加强监测预警,强化责任落实,科学合理调度,及时抢险救灾,使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⑴落实防汛工作责任。落实全市水库、坝塘防汛责任人,完成市级防洪和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水库、坝塘防汛应急预案和调度方案499个;发放防汛责任人责任告知书等材料4000余份,储备防汛物资近300万元,落实防汛抢险队伍14只448人,成立28人专业抢险队伍;⑵强化防汛检查。及时下发相关文件,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汛前、汛中、汛后检查,成立6个市级督察组开展防汛督察工作;⑶加强监测预警,全市建设39个自动雨量站,241个简易雨量站,6个水位站,2个视频站、2个图像站,辖区小(2)型水库或附近村寨的降雨观测设备已全覆盖,投入经费14.46万元,落实241个防汛信息员; 

  2018年河长制项目:2018年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提升年、攻坚年。弥勒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将河(湖)长制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之一,高位推进河湖库渠管理保护,有效改善河湖水系生态。全市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真抓实干,坚持“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工作思路,突出“一长一事、一长一效”,有力推动了全市河(湖)长制工作逐步从“有名”转向“有实”。⑴全面建立市、镇(乡)、村三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落实18位处级党政领导,40个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别担任11条河流、10条渠道、39座水库的市级河长和副河长,以党政领导为核心的河(湖)长组织体系实现全覆盖;⑵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制定《弥勒市贯彻落实2018年红河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行动方案》等工作方案,完善河(湖)长制七项配套制度,安装设置公示牌156块,编制52个“一河一策”、“一库一策”工作方案,三级河(湖)长巡河、巡库3668次;⑶河(湖)长工作见实效。结合“清四乱”、“河长清河行动”等工作,清理河道27条、水库39座、坝塘22个、渠道7条,整治面积330000平方米,清理河道155公里,清理垃圾7800余吨,河道两岸生态恢复93000平方米,关停非法采砂点6个,取缔非法采砂点1个;拆除甸溪河河道岸线管理范围内违规建筑物153平方米,整治非法种植4569平方米,有效改善甸溪河水生态环境。 

  2.经济效益:通过防汛抗旱项目实施的甸溪河竹园段改造工程,改善了竹园镇甸溪河旁农田灌溉条件,从而达到农作物增产增收;通过河长制项目,推动弥勒生态环境良好发展趋势,为旅游增收创下有利条件。 

  3.社会效益:⑴通过实施防汛抗旱项目,一是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二是落实防汛工作责任,落实全市水库、坝塘防汛责任人,完成市级防洪和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水库、坝塘防汛应急预案和调度方案499个;三是强化防汛检查,及时下发相关文件,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汛前、汛中、汛后检查;四是加强监测预警,全市建设39个自动雨量站,241个简易雨量站,6个水位站,2个视频站、2个图像站,辖区小(2)型水库或附近村寨的降雨观测设备已全覆盖。⑵通过实施河长制项目,清理河道27条、水库39座、坝塘22个、渠道7条,整治面积330000平方米,清理河道155公里,清理垃圾7800余吨,河道两岸生态恢复93000平方米,关停非法采砂点6个,取缔非法采砂点1个;拆除甸溪河河道岸线管理范围内违规建筑物153平方米,整治非法种植4569平方米,有效改善甸溪河水生态环境。 

  4.行政效能:水库坝塘安全度汛,稳固河岸、防治水土流失,改善河道水环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美化亮化河岸景观。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水污染综合治理长期性、复杂性仍然十分突出,保护治理任务繁重。影响水环境的点源污染目前尚未实现全部监测控制,水质监测机制未形成,农业面源污染尚未得到全面有效的控制,治理难度大。 

  六、改进措施 

  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市水务局要切实按照弥勒市总河长2号令《弥勒市贯彻落实2018年红河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制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履行各部门监测职能职责,完善纳入市级河长管理保护河湖库渠监测体系和制度,争取把纳入市级河(湖)长管理保护的11条河流(段)、39座水库(含水电站水库)、10条渠道污染源监测和水质监测实现全覆盖,为各级河(湖)长治河、护河取得成效提供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