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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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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弥勒市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5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3人。退休14人,遗属2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内设办公室、综合规划科、经济体制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地区经济科、农村经济科、基础产业科、社会事业科、能源建设科、价格和收费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所。
2、主要工作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弥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拟订弥勒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拟订市级专项规划年度审批计划,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承担弥勒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拟订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价格和行政事业收费政策的执行。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1.做好财政支出和预算管理绩效自评。
2.有序推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一是要制定好我局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明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目标、步骤、方法和要求;二是要全面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对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思想认识,了解和掌握自评操作的方式、方法,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质量和水平。
二、部门整体收入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
1.市级财政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18年我局预算总收入2435.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35.63万元。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35.63万元,本年收入2435.63万元(本级财力2435.6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财政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5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
2018年用于保障本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5.63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在职职工人员经费386.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108.65万元、津贴补贴161.87万元、奖金9.05万元、绩效工资34.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81万元、住房公积金26.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6.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在职职工公用经费9.7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8.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56万元、工会经费4.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6%。抚恤金2.24万元。
2.项目支出
2018年用于保障弥勒市顺利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1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项目工作前期费开支。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根据市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的资金,结合本部门职责,组织实施好发改局预算基本支出、项目前期费支出资金,做好弥勒市项目库项目储备,项目申报,明确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将项目建设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指导督促项目实施。积极申报省、州重点工程,向国家争取项目资金,促进弥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完成,达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1、制定《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附件1)
2、以制度为准绳编制预决算。遵守《预算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年度预算编制的要求,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为依据,按照单位人员、车辆编制、类别、单位固定资产情况、预算单位组织的收入情况等信息认真编制部门预算。严格执行市财政局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所有费用支出必须在年度预算范围内进行审批,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和报销。若需要调整预算应及时上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执行,达到预算执行差异率控制在5%的目标值。年终认真编制部门决算,保证部门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准确性。本单位2018年度预决算财政信息已经按要求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
3、健全财务制度。2018年积极推动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制定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严格财务审批制度,明确支出审批手续,杜绝违规支出。重大经费开支、项目及专项资金开支事项实行局领导班子决策制度,由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决定。
4、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局留存公务用车1辆(价格监测中心),由局办公室集中管理。严禁公车外借,公车私用,公务用车用油、报销、维修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办理和维修。
5、规范财务管理。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财务一般不以现金方式支付报账款与借款;设备购置及向社会购买服务一律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办公用品采取集中定点采购;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和“三公经费”坚决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完善审批、预算手续,做到附件依据齐全,杜绝一切超标准、超预算的开支;从严从紧控制聘用人员,严格聘用审批程序和合同管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机关财务自查自审,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措施组织整改。
(三)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
详见,附件2《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预算绩效评价方案》
(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根据外部发展环境变化调整、充实和完善弥勒市“十三五”规划投资项目储备库,经梳理调整,“十三五”期间拟实施项目732项,估算总投资3586.35亿元,比评估前增加1274.3亿元,“十三五”期间计划投资2069.53亿元,比评估前增加97.48亿元,中期评估报告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后,提交市人大专题会议审议。发改局坚持季分析、月调度,全市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提质的发展态势,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新动能加快培育,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呈现出“六稳”、“五增”的特点。
2.经济效益。
一是积极发挥发改局职能,重点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4个特色小镇项目建设扎实有序推进,到年底累计完成投资35.41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32%。太平湖森林小镇68栋木屋酒店、会议中心和木屋展示区27栋木屋建筑对外运营,完成大地艺术景观、生态艺术展示中心工程建设;“东风韵”小镇双创园商业部分主体封顶,青年艺术酒店已投入营业,完成绿化景观提升、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红河水乡喜来登、源宿酒店主体工程及副楼工程已完工,福朋、臻品之选酒店正进行施工图设计,文化创意区繁华天地、玲珑大街正抓紧主体工程建设;可邑小镇游客接待中心、会客厅展示中心主体已完工投入使用,花口板块养老公寓主体完工,可邑古村落板块村庄美化工程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高原特色农业、食品加工园、红河卷烟厂、太平湖森林公园、甸溪河治理、易地扶贫搬迁等重大项目建设,弥蒙铁路等项目的推进,形成了投资实物量。
二是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弥蒙铁路建设相关工作。已交付永久红线用地为922.13亩,占设计永久红线用地71.45%。提供临时用地379.91亩,占设计用地的76.96%。已交付白沙坡隧道进口用地106亩,弥勒站房扩建征集方案意见已基本完成,设计单位正开展相关设计工作。
3.社会效益。
一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弥勒市纳入国家规划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441户2092人,涉及7个乡镇11个安置点。实现2018年5月31日已搬迁入住256户1166人,入住率为100%,旧房拆除246户,拆除率为96.09%。通过搬迁对象精准、规划方案精准、项目建设精准、产业扶持精准等措施落实,加快建成了新房、新村、新景、新产业,走出一条以易地扶贫搬迁助推贫困地区发展的新路子。
二是认真做好价格检查工作。共出动车辆14台次,执法人员261人次,检查涉及重点领域及行业企业经营者84个,严密防范哄抬价格及串通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发生。二是组织开展了电力价格、涉企收费、殡葬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违规收取各类保证金208.41万元,国家已明令取消仍继续收取的收费394.06万元,自立名目、扩大范围收费5.15万元。1至12月共办理各类价格投诉举报76件,已办结73件,退款3715.09元,作出行政处罚1件,罚款金额1500元。共计审录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111家,录入率达100%。截止12月11日,共办理各类价格认定案件358件,认定金额1476.18万元。
4.行政效能:
(1)认真组织编制和分解下达弥勒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提出弥勒市2018年计划建议。2018年计划(草案)报告及计划主要指标,经政协弥勒市一届一次会议协商,通过弥勒市第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实施。人代会后又将主要计划指标以(弥发改〔2018〕1号)文件分解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
(2)邀请云南省宏观经济研究院开展关于《弥勒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科学判断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根据外部发展环境变化提出了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调整、充实和完善弥勒市“十三五”规划投资项目储备库,经梳理调整,“十三五”期间拟实施项目732项,估算总投资3586.35亿元,比评估前增加1274.3亿元,“十三五”期间计划投资2069.53亿元,比评估前增加97.48亿元,中期评估报告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后,提交市人大专题会议审议。
(3)扎实抓好项目的储备、筛选、上报和审批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项目和上级资金补助。2018年弥勒市实施500万元以上项目共215项,争取到各级项目补助资金6.6513亿元,产业投资、民间投资增速和占比实现“双提升”(产业投资预计增长20%;占投资总额的36.5%,民间投资预计增长22%,占投资总额的41.5%),有效投资在补短板、强弱项、促转型、增后劲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四)年度工作总结
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按照财政局统一要求,按照《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8年用于保障弥勒市顺利完成各类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项目工作前期费开支。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根据市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的支出,以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目标,合理安排各项预算开支,组织实施好全市项目审批、申报与管理工作,完成弥勒市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等各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和助手,达到弥勒市经济趋稳向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落实。
(三)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1、制定《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附件1)
2、严格执行市财政局批复的年度部门项目预算,所有费用支出必须在年度预算范围内进行审批,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若需要调整预算应及时上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执行,达到预算执行差异率控制在5%的目标值。年终认真编制部门决算,保证部门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项目绩效评价方案
详见,附件2《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预算绩效评价方案》
(五)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加强与省州发改委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对接。根据国家和省州的产业导向和资金安排的重点,扎实抓好项目的储备、筛选、上报和审批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项目和上级资金补助。2018年弥勒市实施500万元以上项目共215项,争取到各级项目补助资金6.6513亿元,产业投资、民间投资增速和占比实现“双提升”(产业投资预计增长20%;占投资总额的36.5%,民间投资预计增长22%,占投资总额的41.5%),有效投资在补短板、强弱项、促转型、增后劲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2.经济效益。
4个特色小镇项目建设扎实有序推进,到年底累计完成投资35.41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32%。弥蒙铁路已交付永久红线用地为922.13亩,占设计永久红线用地71.45%。提供临时用地379.91亩,占设计用地的76.96%。已交付白沙坡隧道进口用地106亩,按时完成还控制性工程用地和配套临时用地供地。弥勒站房扩建征集方案意见已基本完成,设计单位正开展相关设计工作。
3.社会效益。
太平湖森林小镇68栋木屋酒店、会议中心和木屋展示区27栋木屋建筑对外运营,完成大地艺术景观、生态艺术展示中心工程建设;“东风韵”小镇双创园商业部分主体封顶,青年艺术酒店已投入营业,完成绿化景观提升、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红河水乡喜来登、源宿酒店主体工程及副楼工程已完工,福朋、臻品之选酒店正进行施工图设计,文化创意区繁华天地、玲珑大街正抓紧主体工程建设;可邑小镇游客接待中心、会客厅展示中心主体已完工投入使用,花口板块养老公寓主体完工,可邑古村落板块村庄美化工程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高原特色农业、食品加工园、红河卷烟厂、太平湖森林公园、甸溪河治理、易地扶贫搬迁等重大项目建设,形成了投资实物量。
4.行政效能。
以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与使用绩效为目的,在有效开展财政支出合法合规性的基础上,从财政政策的落实、资金管理及支出进度两个方面对财政支出行为过程及其结果作为预算执行的一项重要内容持续关注,推动提升预算执行绩效,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发现还存在以下方面问题:
1、原始凭证不规范,不够完整。
2、预算编制欠完整。由于年初财政预算资金不足,部分项目不能足额编制,导致本部门预算调整较大。
六、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1、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单位经费支出制度,规范财务核算,完整公示相关信息。
2、加强学习和培训。年初制定学习和培训计划,定期在全局开展新制度、新法规学习、培训。
3、加强预算的约束力,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执行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严格控制,尽力避免超预算开支的情况发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附件:1制定《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
2.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预算绩效评价方案》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