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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1021-174029-528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10
  • 有效性
    有效

2018年弥勒市财政局整体支出自我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弥政办发[2015]188号文件《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立弥勒市财政局,为弥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弥勒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弥勒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弥勒市财政局机关设22个内设机构和党总支委员会,负责管理弥勒市投资融资管理局(弥勒市融资担保公司、弥勒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弥勒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弥勒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弥勒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弥勒市金融服务中心。 

  2018年度末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84人,其中:公务员50人、机关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28人;退休人员36人(退休人员工资已纳入社保发放)。 

  2.主要工作职能 

  根据“三定”方案,弥勒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能包括: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拟订全市财政体制改革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和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开远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向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办理中央、省、州对开远市的转移支付,拟订市对乡镇(街道)财政转移支付方案;负责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市与各乡镇(街道)间事权和支出责任。 

  (4)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监管市属国有企业(不包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负责做好弥勒市区域内的中央、省、州属企业的沟通、联络等服务工作。承担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监缴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审核国有企业国有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综合研究全市国有企业的运行状况,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承办全市国有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偿还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 

  (13)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市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4)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5)负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6)承办全市国有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承担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17)按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提出服务和促进我市地方金融业务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代表市人民政府联系、协调地方金融机构,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小微金融机构的管理。 

  (18)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弥勒市财政局2018年设立的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1.绩效总目标       

  紧紧围绕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创新财政理念、优化收支结构,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收支平衡”的总体思路,以务实的作风、有效的举措,抓收入扩支出、抓产业培财源、抓改革增活力、抓重点保民生,以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2.2018年度绩效目标      

  (1)201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计划完成288,9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0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4%。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2,600万元,比上年增长4%; 

  (2)坚持培植壮大产业发展,切实加快现代财源建设; 

  (3)坚持巩固提升民生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4)坚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役,全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5)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有效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二、部门整体收入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1.市级财政拨款收入1824.1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3.27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30.89万元 

  2.上级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1649.42万元 

  2.项目支出91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10.82万元 

  2.项目支出2.54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局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2.自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分办法 

  (1)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分一级、二级、三级指标和各三级指标解释、评价分值、指标说明等(具体详见附件“弥勒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2)评价方法 

   采取书面评价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书面评价主要依据被评价单位提供自评书面材料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自评书面材料和实地考察情况,按评价程序出具评价报告。具体方法可以采用目标比较法、成本效益法、历史比较法、专家评价法、问卷调查法、横向比较法5种方法中的一种,也可多种评价方法并用。 

 (3)评分办法 

  ①项目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 

  ②由评价组根据评价情况,对各单项指标分别进行独立打分。 

  ③总评价分为各单项指标得分总和。 

  ④评价结果: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弥勒市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弥财发〔2017〕68号)规定:按照综合得分(S)的分值确定相应的评价等次,评价等次分为优(S≥95)、良(95>S≥85)、中(85>S≥60)、差(S<60)4个评价等次。 

  3.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我局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进行了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 

   ①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听取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充分了解评价项目有关情况。 

   ②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③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集到的资料,并结合实地调研,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 

   ④现场评价:现场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账册、收集资料、现场勘察、社会问卷调查、座谈、询查、复核、抽查、测试、回访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出评价意见。 

  (3)分析评价 

   ①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 

   ②根据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 

   ③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对履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 

   ④在现场评价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 

   ⑤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迎难而上,扎实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新形势下财政目标任务较好完成,为弥勒市决战脱贫攻坚、实现跨越开放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服务,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我单位按照绩效运行监控的规定,围绕绩效目标,适时监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掌握绩效运行情况、资金支出进度等。当预算支出执行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我单位绩效监控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关键点的绩效运行数据信息,对相关数据信息的核实和分析,对预期产出和预期绩效实现程度的判断,根据绩效运行情况已采取的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预算执行的建议。 

  (三)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  

  我单位绩效评价按照组织实施主体不同,分为部门自评和财政评价。 

  1、我单位自评是由我单位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的绩效评价; 

  2、财政再评价是在对预算部门提交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后,财政部门再次实施的绩效评价; 

  3、财政重点评价是由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的绩效评价。 

  (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2,645万元,比上年增长6.1%,增收10,46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80,800万元的10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54,360万元,比上年增长15.9%,增支62,21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411,800万元的110.3%。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8,888万元,比上年增长7%,增收3,212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1,787万元,比上年增长4.57倍,增支75,317万元。 

  (3)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30,59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6.39%,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 %,减收28,15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25,70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4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9 %,减支30,305万元。 

  根据部门职责,结合2018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我局 

  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党委和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较好完成了各项绩效目标任务,基本实现预期目标。 

  2.经济效益 

  2018年通过对支柱产业、重点项目、中小企业以及“三农”的政策支持、资金扶持等措施,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基本实现预期目标。 

  3.社会效益 

  通过财政对一、二、三产业、“三农”、教育、社会保障、治安、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对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提供新增就业岗位,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稳定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4.行政效能 

  通过抓学习讲质量,全面提高全员综合素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了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 

  (五)年度工作总结 

  1.注重工作稳扎稳打,县域经济发展得到新提升 

  着力抓好风险防控。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建全完善债务管理机制制度,稳妥处理政府债务风险,做到坚定、可控、有序、适度,政府存量债务逐步化解,政府债务结构不断优化,政府债务成本持续降低,债务风险有序释放。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6.67亿元,争取新增债券资金6.29亿元,争取债券置换资金1.94亿元,全年置换、偿还、清理核销存量政府债务12.36亿元。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常态化风险排查机制,互联网金融、民间融资市场风险排查和防治力度不断加强。金融生态持续优化。国有独资公司转型市场化发展步伐加快,市农投公司获批10亿企业债券发行,发行成功5亿元。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推动产能过剩行业加快出清,降低全社会各类营商成本,巩固营改增税制改革成果,共减免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项税收达3.73亿元;加大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力度,民生支出38.7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4%。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展更多优质企业。提高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51.77亿元,同比增长9.87%,各项贷款余额171.72亿元,同比增长10.4%,存贷比68.2%,中小企业贷款余额77.29亿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落实《弥勒市关于贯彻落实省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的实施意见》,建立弥勒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首期规模100万元,支持和培育一批“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发展。筹措企业奖励扶持资金9,276万元,集中扶持和培育新能源、新材料、重点产业,提升科技水平、产品改造升级、达规企业奖励及中小企业孵化园项目建设。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政策。筹措贴息资金2,539万元,发放“贷免扶补”扶持创业贷款4,873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119万元,形成市场、生产主体、经济增长和就业扩大、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提升产业链水平。注重利用技术创新和规模效应,培育和发展新的产业集群。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支持培育创新主体、创新平台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全市科学技术支出732万元。投入园区建设资金4,600万元,食品加工园孵化园初见成效,园区聚集企业36户,从业人员达5,211人。食品加工园孵化园5.3万平方米标准厂房投入使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竣工投入使用,俊港中药饮片、有机油茶产业化示范及精深加工项目等26个项目入驻园区,产业聚集与示范作用初步凸显。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投入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300万元,以重点项目建设为突破口,推行组团服务机制,支持实施省州市重点项目215个。甸溪河治理工程(一期)基本建成,实现水清岸绿景美。弥蒙铁路、石泸高速开工建设,弥玉高速建设稳步推进,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加快形成。继续推进PPP项目建设。全市6个PPP项目进入财政部项目库,总投资73.36亿元。其中财政部PPP示范项目4个,总投资21.43亿元。红河水乡旅游建设项目(一期)--湿地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和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已建成投入运营;弥勒市“一水两污”建设、红河“东风韵”庄园文化旅游综合体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顺利推进。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围绕“绿色弥勒、宜居弥勒、创新弥勒、活力弥勒”,将产业、脱贫、生态、文旅等功能有机融合为一体,力求产业定位“特而强”,功能叠加“聚而和”,建筑形态“精而美”,加快太平湖森林小镇、红河“东风韵”小镇、红河水乡小镇、可邑小镇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5.28亿元,4个特色小镇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均位于全省前15名,获以奖代补资金6亿元,占全省的27%,全州的50%。 

  2.落实财税政策措施,财政收入质量取得新提高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源是财政之基、发展之源,财源建设是做大财政“蛋糕”、解决财政问题的主要“抓手”,事关全市发展大局,是一项打基础、谋长远的系统性、战略性工作。牢固树立经济决定财政的理念,以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基础财源巩固稳定、发展壮大支柱财源、新兴财源蓬勃发展的结构优化的财源构成体系,提升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财税工作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财税工作,按月召开财税运行分析会议,统筹协调全市财税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组织收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暂行办法》《弥勒市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暂行办法》等办法,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及时将州政府下达的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分解到财税部门和乡镇,落实到税种,按月倒逼、按周细化,建立奖惩机制,调动抓征管、增收入的积极性。强化财政收入组织管理。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推进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构建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积极践行“放管服”,营造了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坚持“小税种大管理”理念,精征细管、强征严管、智征精管,狠抓征管措施落实,扎实抓好汇算清缴。全面强化税务稽查,做实“以查促管”“以查促收”工作,深挖增收潜力,堵漏增收,有效防范“跑、冒、滴、漏”,逐步提高税收收入占比,稳步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加强社保基金征缴和清欠工作,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使用安全。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以财政票据管理为切入点,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建立健全“以票治费、以票管收、以票促收”的管理机制,有效的避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现象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降费减负政策,对减免、停征、降低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跟踪落实,确保各项政策实施到位。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发扬“盯、关、跟”精神,采取“按月跟踪、按季督查、定期分析、年终考评”方式,积极争取中央省州在资金和项目上的更大支持。全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完成33.8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3.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城乡统筹发展取得新进展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年农林水支出52,843万元。推进现代农牧业发展。投入农业资金15,370万元,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18万亩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基本建成,黑果坝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园、江边万亩芒果等一批示范种植基地初见成效。新哨镇夸竹村委会、西三镇蚂蚁村委会两个州级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稳步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水平全面提升,温氏新哨种猪场投入运营,新广农牧65万套种鸡项目开工建设。加强生态环保建设。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弥勒。投入林业资金8,640万元、节能环保资金5,379万元,整合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项目,完成营林造林16.68万亩,累计创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11个、州级生态文明村117个,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夯实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水利建设资金8,115万元,实施农村引水安全及小河流治理项目,龙泉水库工程、小宿依水库工程、东西部山区骨干水源连通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洗洒水库扩建、太平雨补水库输水干渠工程加快推进。建成各类水利工程5,341件,新增高效节水面积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平方公里,巩固提升3.6万人安全饮水问题。全力保障精准脱贫工作。把精准脱贫作为财政支出保障的重点,积极筹措扶贫资金,全年统筹整合扶贫资金84,919万元,其中中央、省、州、市级到位的财政扶贫资金16,376万元,扎实有效推进脱贫攻坚,力促“五个一批”政策落地生根。扎实推进一事一议、农业综合开发。综合运用以奖代补等政策,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含增量)24个,美丽乡村项目7个,四位一体项目1个,乡村振兴示范试点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4,567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资金3,015万元,受益村民5,725户2.1万人;投入资金1,282万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3个。抓实农村公路建设。投入交通运输资金27,096万元,实施通村油路项目90个540公里、未通客车建制村安防项目10个127公里。认真落实惠民政策。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兑付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贴等各种惠农补贴8,119万元。兑付城市公交、出租车、农村客运、林(渔)业燃油补贴、新能源公交车补贴1,747万元。 

  4.全力保障改善民生,公共服务能力取得新突破 

  保障教育持续发展。投入教育资金107,843万元,优先保障教师工资发放,全面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确保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经费及时足额兑现,“全面改薄”及教育专项工程稳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落实各项教育惠农政策,教育事业振兴“金秋行动”计划加快实施,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58,848万元,推进弥勒儿童福利院、西二镇敬老院建设,启动弥勒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及2个乡镇敬老院、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加大对困难群体救助工作的支持力度,支持推进职业培训等工作,增强就业公共服务能力。拨付孤儿及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7,232万元,重点用于城乡低保、优抚对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等生活补助;进一步落实养老体系建设,发放10,218名企业职工、67,584名城乡居民、3,747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30,856万元。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投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资金55,088万元,加快推进健康弥勒行动计划,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基本公共卫生、妇幼保健和疾病预防控制等不断加强,分级诊疗、医联体、医共体建设稳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全年累计报销城乡医疗保险支出34,222万元;投入城乡医疗救助金及健康扶贫资金2,043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开通贫困户就医“绿色通道”。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投入城乡社区资金172,242万元,支持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不断巩固提高,城市品位不断提升,乡村环境不断改善。兑付2017年鼓励在城区购买商品住房第二批财政补助资金1,886万元;投入资金64,467万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实施民主街片区、拖白片区、吉山路片区等棚户区改造工程;投入资金500万元,实施弥勒大道南延线地下综合管网建设。力促公共文化建设。投入文化体育与传媒资金2,878万元,夯实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馆、非遗展览馆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推进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不断拓展免费开放服务工作。力保社会公共安全。投入公共安全资金17,060万元,实施西三公安业务用房、司法局政法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支持政法部门反恐禁毒、缉枪制爆,提升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能力。 

  5.全面深化财税改革,财政管理水平取得新成绩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按照改革要求,全市130个预算单位全面实施部门预算,不断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进度,拓展预算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拓展国库管理改革。加强财政专户清理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全面推动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年审批采购项目587次,预算金额27,50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4,910万元,节约资金2,5941万元,节约率9.43%。加强会计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会计法规制度宣传、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资格管理、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会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做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培训工作,培训会计人员355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全市“三公”经费明显下降。推进财政绩效管理。组织开展全市2017年部门预算经费支出绩效自评,完成各级财政部门要求的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完成2018年各级扶贫资金绩效目标填报工作,2017年生态功能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评分94.8分,评价结果良,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成立“三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扶贫资金管理、财政收支真实性检查,防范财政风险。开展“小金库”、规范津贴补贴、棚改危改、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交通城建、企业发展财政资金等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开展财政结余结转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按照规定清理收回本级财政重新安排资金7,115万元,盘活了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了财务收支管理。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我局2018年年初部门预算无项目。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67人,其中:行政人员42人,事业人员25人。年末实有人数84人,其中:行政人员56人,事业人员28人。在职人员超编17人,其中:行政人员超编14人,事业人员超编3人,超编的原因是2013年会计核算中心转轨,编办收回编制而人员并入财政局。 

  建议:应根据年末实有人数向人员编制部门申请调整人员编制人数,据以安排下年度的人员经费预算。 

  2.由于预算单位未设立专门的预算绩效评价机构,对绩效评价目标的设立、评价指标等等没有相应的制度及方案,由财务人员代为编制,致使绩效评价工作未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评价。 

  建议:政府部门要求各预算单位设立绩效评价机构,由专人负责绩效相关工作。 

  六、改进措施 

  (一)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本部门后续人员经费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二)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