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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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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为行政单位,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
(1)机构设置:内设机构 6个,为: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技术中队、刑侦中队、治安中队。派出所5个,为:江边派出所、竹园派出所、西山派出所、洛那派出所、四家派出所。
(2)编制及实际情况: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人。年末在职实有人数31人(行政28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1人,协警14人。退休人员4人已并入人社局统一管理和发放工资。
(3)车辆编制情况:车辆编制4辆(执勤执法车辆),实有车辆4辆(执勤执法车辆)。
2.主要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上级党委、政府、公安机关、林业主管部门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拟定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行使森林及野生动植物案件的刑事执法、治安行政执法和林业行政执法权,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3)负责维护辖区内的林区治安秩序,组织开展全市林业严打专项活动和区域性的严打整治工作,负责信息情况的统计、报告。
(4)受市防火指挥部的委托,监督、协调和管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掌握全市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情况,负责信息情况的上传下达,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指导防火队伍建设。
(5)负责市森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公安法制、业务宣传、民警教育培训、警籍警衔管理和警务督查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办理民警奖惩等管理工作。
(6)完成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3.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计划。部门预算测算资金依据上年同类项目资金支出情况核定下年预算计划,报财政审批,政府批复。当年资金支出按照预算内容控制开支进度,保障资金支出规范、准确、合理、及时,使资金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保证林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绩效目标评价。
二、部门整体收入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
1.市级财政拨款收入: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93,636元,含基本支出拨款6,623,399元(人员经费6,254,866元,公用经费368,533元),其中:2080501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离退休1,600.00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1,414元,2130201款 行政运行6,190,385元;项目支出拨款1,270,237元,(其中:2130201款 行政运行1,097,400元为市级安排公用经费 ,2030207款 森林资源管理172,837元为非税返还工作经费,列入项目经费原因是新建竹园林区派出所、江边林区派出所的建设资金因上级补助资金与项目建设还有大部分缺口,故只能用市级工作经费来开支工程项目款,年终决算填报口径要求将设施建设资金列入项目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无
2.上级财政拨款收入: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2,600元,为中央、省州补助资金,其中:2110503款 政策性社会性补助支出 96,000元,2130213款 林业执法与监督180,800元,2130299款 其他林业支出345,800元(含基本支出35,200元森林公安工作经费)。
(2)政府性基金收入:无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8,516,23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7,641,159.87元(人员经费6,584,916元,日常公用经费1,056,243.87元),其中:2019999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7,990元,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离退休 3,200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1,414元,2130201款 行政运行 6,829,555.87元,2130202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9,000元;
2.项目支出2,863,445.31元,其中:2019999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965元,20402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71,000元,2110503款 政策性社会性补助支出 28,819.9元,2130201款 行政运行1,385,678.94元,2130207款 森林资源管理 43,771.20元,2130213款 林业执法与监督180,800元,其他林业支出453,410.27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504,605.18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建立科学、有效的森林公安工作绩效评价体系,较好地实现了森林公安工作2018年的整体目标。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职能作用。根据财政局对预算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单位领导非常重视,及时成立了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监督室,由王雪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和组织此项工作。
(二)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及相关会计制度、及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资金管理模式,资金支付由各级领导层层把关,保障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三)绩效评价方案
绩效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实绩的原则,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绩效考核目标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单位的“中长期规划”。通过绩效自评发现整体支出和管理中存在问题,为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工作提供条件;通过绩效自评验证单位整体支出决策是否科学合理,以强化支出责任的落实;三是通过对财政支出资金的评价,实现政府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
(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年度预算编制下达后,按照厉行节约机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根据实际工作进度,按需拨付,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尽可能管好用好各项财政资金。
2.经济效益
继续强化“执法办案是主业”的意识,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适时组织专项严打整治,严厉查处破坏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有效遏制案件高发势头,确保了全市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截至目前,共受理查处各类涉林案件237起,其中:破获刑事案件4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8人;受理林业行政案件192起、治安案件1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195人,单位1家;收缴木材600余立方米、野生活树34株,补植补种树木35757株,救助放生野生动物138只(条)。从严从重处罚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力地打击了林区内的违法犯罪活动。
3.社会效益
继续强化“执法办案是主业”的意识,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适时组织专项严打整治,严厉查处破坏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有效遏制案件高发势头,确保了全市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从严从重处罚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力地打击了林区内的违法犯罪活动。
4.行政效能
较好地完成2018年森林公安工作整体目标。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职能作用。
(五)年度工作总结
2018年,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林业、公安部门的正确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3456”发展思路,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大局,恪尽职守、忠诚履职,严厉打击辖区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全局共同努力,已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现将2018年绩效评价工作总结如下: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依据
依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18年的预算配置、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内容的绩效考评,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财政部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3.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原则、指标评价体系、评价方法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原则:遵循客观公正,操作简便高效,尊重客观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
(2)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指标体系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本次主要参照了财政部门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相关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对个性指标进行里调整细化。
(3)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投入产出效益分析法、比较法等方法。
4.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过程
(1)前期准备:按照绩效自评工作需要,组成以戈建生同志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了评价政策。
(2)组织实施:核查2018年度同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情况,根据部门职能和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进行了绩效考评。
(3)分析评价: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无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单位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工作职责主要体现在执法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上,有些具体工作的开展难以用数据、指标进行量化。
(二)全员绩效管理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各部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改进措施
(一)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二)推动相关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从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入手,借鉴其他部门在绩效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制定机关统一的绩效考评制度,并将其贯彻到预算申请、预算分配、项目实施和绩效考评的全过程。把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建立绩效预算激励机制。在预算管理中,将绩效评价从事后评价向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过程等前置环节延伸,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