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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gaj/2025-00083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12
  • 有效性
    有效

2018年弥勒市公安局度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公安局设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下设31个内设机构和纪委,含14个派出所、2个监管场所、5个综合部门、12执法勤务机构。 

  2、主要工作职能。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

  (5)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6) 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

  (9)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0)加强队伍管理,锻造能力素质 

  (二)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弥政办发[2016]151号文件,2017年制定弥勒市公安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预算经费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并由工作领导小组对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自评,2018年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抽取弥勒市公安局治安辅警人员经费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等级为良。 

  二、部门整体收入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 

  1、市级财政拨款收入 

  2018年弥勒市公安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4,534,195.00元,调整预算数115,445,647.60,较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6,500,200.00,调整预算数93,573,881.4元,年初预算数减少1,966,005元,调整预算数增加21,871,766.2元,年初预算减少的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降低导致公积金预算数减少,调整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是因为2018年增加人员工资及补发公务员绩效考核奖励。 

  2、上级财政拨款收入 

  2018年弥勒市公安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853,600元,较2017年上级财政拨款收入15,047,800元,减少4,194,2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 

  2018年弥勒市公安局基本支出111,507,569.53元,其中:人员经费99,785,105.42元,日常公共经费11,722,464.11元。 

  2.项目支出 

  2018年弥勒市公安局项目支出13,735,475.82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 

  无 

  2.项目支出 

  无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弥勒市公安局制定以下绩效目标: 

  1、夯实治安之基,增加治安防控能力。为维护弥勒市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总体稳定,加大矛盾纠纷排查,涉恐案(事)件的排查和查缉,开展《反恐怖主义法》选差云活动,强化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巡逻防控。 

  2、践行新时代公安工作使命和任务;依法严打方针、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涉枪、涉爆、命案、毒品等严重犯罪,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两抢一盗”以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开展扫毒专项行动、强力整治“黄赌毒”等治安突出问题,不让“黄赌毒”问题反弹抬头。 

  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弥勒市公安局根据年初预算下达预算指标,对预算项目资金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项目具体使用部门,并由具体使用资金部门对项目进行评价打分报警务保障室汇总上报。 

  (三)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 

  具体使用资金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细化、量化,由弥勒市公安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分,现正准备重新修改制定。 

  (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排名从2017年全省101位提升到2018年25位,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安保工作,有效的提升弥勒公安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全年辖区社会大局平稳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2、经济效益 

  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文件规定,降低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和执法水平,在经费紧张的局面下,完成了各项公安工作任务目标,得到社会各界的一直认可。 

  3、社会效益 

  全年发案率相比上年减少,破案率明显提高,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涉枪、涉爆、命案、毒品等严重犯罪,破获辖区影响大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重大毒品案,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为辖区群众创造了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安定有序的市场环境,为全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4、行政效能 

  依法履行公安机关法定职责,深化“放管服”改革措施,提升了行政效率和服务效能,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五)年度工作总结 

  2018年,弥勒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州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履行职责,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一)始终把握改革创新主动力,谋定发展思路,公安工作提档升级。一是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规划了基本建设体系、数据警务体系、数据交通体系、技术支撑体系、执法保障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六大重点项目建设。二是落地重点工作任务。部署了做优名片示范、做强指挥体系、做实维稳打击、做大治安防控、做精数据警务、做细执法办案、做好队伍建设七大重点工作任务。 

  (二)始终把握维护稳定主旋律,确保大局稳定,社会维稳牢固有力。以防失控、防聚集、防升级、防蔓延为目标,防控政治风险、暴恐风险、金融风险、稳定风险、突发风险,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年,化解矛盾纠纷209起。 

  (三)始终把握打防管控主推手,打造平安高地,平安建设破浪前行。一是严厉打击、形成震慑。坚持依法严打方针,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涉枪、涉爆、命案、毒品等严重犯罪,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两抢一盗”以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开展“鹰眼一号”扫毒专项行动,强力整治“黄赌毒”等治安突出问题,不让“黄赌毒”问题反弹抬头。二是严密防范、防出平安。全力防控社会治安风险。开展以派出所为龙头、以群众为基础、以企业单位为支撑的“联勤、联防、联控”的立体防控机制建设,有效防控多发性刑事案件。严防严控新业态安全稳定风险,对出租车、网约车等新经济新业态,会同主管部门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异常,准确研判预警。 

  (四)始终把握基层基础主阵地,优化发展环境,护航民生全速领跑。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制约基层基础工作的短板,持续施力,打牢工作根基。一是补齐基层建设的短板。完成两个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加强对武器警械、防护器材、通信设备、执法仪、移动信息采集终端等基层执法执勤装备配备,保证实战需要。二是补齐规范运行的短板。规范派出所勤务运行机制,按照“实战实效”的原则,深化派出所勤务模式,突出“一警多能、综合用警”。三是补齐基础管控的短板。围绕 “ 人、地、物、事、组织 ” 等基本治安要素,健全完善基础信息采集机制,推进 “ 一标三实 ” 信息采集,实现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等基础要素的全面、准确、有效的管控。四是补齐服务滞后的短板。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放管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强大引擎,坚持“宽放、善管、优服”并重,落实 “最多跑一次”113项事项清单,建成“弥勒公安自助便民服务超市”,真正把“群众只跑一次路”落到实处,公安“放管服”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五)始终把握精细管理主课题,落实严优治警,队伍建设开花结果。一是推进政治建警。33个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二是推进素质强警。以全警轮训为抓手,创办弥勒“公安夜校”,抓实三级教育训练体系。三是推进从严治警。围绕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五个方面抓好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8年弥勒市公安局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和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设立项目有反恐经费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做好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反恐处突备勤工作和武装查缉工作; 

  2、排查和消除辖区涉恐隐患,确保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3、确保辖区社会大局稳定,不发生重大涉恐案事件; 

  (三)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根据年初预算批复情况,细化项目支出明细、方向及标准,合理分配资金,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并适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确保资金在执行年度内执行完毕。 

  (四)项目绩效评价方案 

   委托第三方对弥勒市公安局项目绩效进行评价。 

  (五)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全年开展反恐宣传2次,应急拉动及反恐演练4次 

   2、经济效益: 

  未发生暴力恐怖案事件,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社会效益: 

  强化辖区治安巡逻力度和密度,提高街面防控力度和见警率,发案率下降,辖区社会治安明显好转,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政受到损失。 

  4、行政效能: 

  推进反恐防控措施落实,有效防范了暴力恐怖案事件发生,维护了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绩效评价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由于公安业务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设置绩效评价工作指标体系时,不能够与公安业务工作较好结合,对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不能够客观真实反映出完成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 

  (二)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健全,特别是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过于笼统,打分时操作性不强。 

  (三)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扣分点主要集中在绩效指标制度及资金效率上。反映出我局在目标指设置不全、目标任务不细、效益指标不能准确反映实际公安工作。 

  下一步,弥勒市公安局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情况,通过设置更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更好地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六、改进措施 

  深入推进政府机关绩效管理制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政府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我局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在探索中总结提升,在实践中规范完善,加强绩效管理,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绩效,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制定绩效评价体系,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规范性。强化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问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以预算资金绩效评价为契机,借鉴其他部门在绩效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绩效考评制度,并将贯彻到整体预算执行过程中。把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建立绩效预算激励机制。在预算管理中,将绩效评价从事后评价向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过程等前置环节延伸,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 

  三是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单位在财政预算下达之后对年初预算项目资金分解细化预算指标,明确各项业务工作的预算额度,支出方向和支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