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1021-174144-868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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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8-08
- 有效性有效
2018年度弥勒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弥勒市教育体育局
目 录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二、基本情况表
三、弥勒市教育体育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四、弥勒市教育体育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评分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R
项目名称: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1153 2526 0152 0309 7W
项目单位:弥勒市教育体育局
组织方式:主管部门□ 财政部门R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R 专家组□ 评价组□
云南永盛会计事务所
基本情况表
(一)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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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卢正坪 |
联系电话 |
1898766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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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弥勒市文体中心A1-5 |
邮编 |
652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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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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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资金(万元) |
47,760.97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47,760.97 |
实际支出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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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资金 |
47,760.97 |
其中:财政拨款资金 |
47,760.97 |
47,44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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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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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评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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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教育体育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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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
目标设定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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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明确性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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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配置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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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保障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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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控制率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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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变动率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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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安排率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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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预算执行 |
预算完成率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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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调整率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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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进度率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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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率 |
2 |
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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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变动率 |
2 |
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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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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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控制率 |
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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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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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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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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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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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完善性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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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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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安全性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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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利用率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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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
职责履行 |
党建工作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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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改薄,改善教学条件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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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教师队伍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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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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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教育统筹协调发展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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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教育扶贫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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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校园建设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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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
社会效益 |
学前教育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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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
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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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教育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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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教育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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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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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服务对象及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满意度 |
1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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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8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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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价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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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标准 |
优〔得分≥95〕 |
良〔85≤得分<95〕 |
中〔60≤得分<85〕 |
差〔得分<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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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分值 |
8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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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结果 |
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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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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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称/职务 |
单位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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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梅 |
中级会计师 |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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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婷 |
助理会计师 |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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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永芳 |
助理会计师 |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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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世桂 |
评价人员 |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受弥勒市财政局委托组成绩效评价小组,于2019年6月对弥勒市教育体育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采用现场评价的方式进行,经过对弥勒市教育体育局的现场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承担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4)配合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指导基础教育阶段性发展水平及质量的监测工作。
(5)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负责市级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经费安排计划。
(6)统筹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7)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8)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规划并指导中小学教育技术设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远程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和突发事件处置。
(10)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学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11)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思想状况,及时处理好政治性、突发性重大问题。
(12)领导所属各中小学的党建工作,制定学校党建工作的规划,指导学校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13)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弥勒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2.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组织机构:根据《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弥政办发〔2015〕109号)精神,设立弥勒市教育体育局,为弥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 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弥政办发〔2015〕198号)文件精神,弥勒市教育体育局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局办公室、弥勒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德育科、信访安全科、人事科。
(2)人员情况:弥勒市教育体育局部门核定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48人;2018年末在职在编实有63人,其中:机关人员13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8人。
3.部门整体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2018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67,200.22万元(其中:弥勒市市级财政资金47,760.97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11,279.03万元;全年共发生支出66,853.94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11,625.31万元。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①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弥勒市教育体育局的正常运转和工作的有序开展,资金支出内容主要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2018年弥勒市教育体育局部门整体基本支出年初安排预算39,987.65万元,决算支出数为50,646.11万元。具体支出类型为工资福利支出44,094.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04.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9.91万元,其他支出337.86万元。
②“三公经费”控制率,弥勒市教育体育局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44.41万元较2017年的113.56万元减少69.15万元,减少60.89%。详见下表:
“三公经费”使用及控制情况表
单位: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2018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安排200.0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 16,207.83万元,包括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中专教育、职业高中教育等内容。
(3)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弥勒市教育体育局(本级)资产合计为36,245.39万元,其中银行存款 832.50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355.06万元,其他应收款20,957.93万元,固定资产175.36万元(二辆车72.1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03.25万元),在建工程13,924.54万元;负债合计11,535.28万元,其中:应缴税费1.98万元,其他应付款11,533.30万元;净资产合计24,710.10万元,其中资产基金14,099.90万元,财政补助结转 10,610.20万元。
(4)2018年教育工作目标考评情况
2019年,为全面落实《红河州教育局对县市教育局2018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对各县市教育体育局进行了工作目标考评。弥勒市教育体育局2018年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得分98.10分,等级为“一等奖”。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根据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签订的《红河州教育局对县市教育局2018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年度工作部署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将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年度考核指标,并进行考评。本次绩效评价时,评价工作组与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在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基础上根据部门职责职能、目标责任书等相关要求进行细化完善,并征得同意后形成2018年弥勒市教育体育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定量目标具体为:2018年第一批“全面改薄”项目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46个,面积共101310㎡(其中,校舍26个,面积33000㎡,运动场20个,面积68310㎡); 完成公办幼儿园新建扩建项目5个,面积15920㎡,面积开工率、面积竣工率、资金使用率达到100%;完成“一村一幼”项目24个,面积3446㎡,深度贫困村项目8个,面积开工率、面积竣工率、资金使用率达到100%;特岗教师招聘计划10人;城乡教师交流达到10%;幼儿毛入园率达到99%;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80%。;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5%以上,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0.5%以下;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7%,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1.6%以下;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2.5%;普高招生人数达到3275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77.5%;中职招生人数达到3275人。
二、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印发的《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负责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为圆满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工作组在收集基础资料、分析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由中介机构和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共同制定部门整体支出指标体系,设计相关信息采集表及满意度调查问卷等,并明确相关绩效评价进度要求。但弥勒市教育体育局未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进行自评。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验证部门预算配置是否合理、预算执行是否高效、预算管理是否科学、部门履职是否到位;为指导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2.《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管理的通知》(云财绩〔2013〕46号);
3.《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政办发〔2007〕233号文件);
4.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6.《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2015〕171号);
7.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云财评审〔2017〕39号);
8.《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预〔2017〕10号);
9.《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弥勒市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弥财发〔2017〕68号);
10.《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
11.其他相关资料:项目文件、资金文件。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体系
1.评价原则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的规定,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 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 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 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采用比较法和专家评议法、公众评议法及问卷调查法等方法,定量评价为主、定性评价为辅、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项目承担单位自评与中介机构评价相结合的办法。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管理的通知》(云财绩〔2013〕46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政办发〔2007〕2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部门职责职能和部门绩效目标制定,主要构成如下:
一级指标4个,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二级指标8个,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社会效益、满意度;三级指标35个,三级指标主要是对二级指标的细化分解,其中,定性指标17个,定量指标18个。
(2)绩效评价指标权重
评价指标体系包含4个一级指标,其中:投入指标权重15%,过程指标权重40%,产出指标权重25%,效果指标权重20%。
(3)评价要点及评价标准
评价要点是对是对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三级指标的主要内容及主要之点的具体阐述。评价标准是以评分标准来体现,评价标准是以政策导向为基础,结合行业标准、部门绩效目标、部门2018年目标责任户等来确定的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体系的评价要点及评价标准详见附件三《弥勒市教育体育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4)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等,根据记分结果的分值,确定评价结果对象最后达到的档次,具体见下表。
档 次 |
优 |
良 |
中 |
差 |
分值 |
得分≥95 |
85≤得分<95 |
60≤得分<85 |
得分<60 |
备注:若出现下列情形:①虚列项目套取资金;②资金使用率低于60%;③改变资金用途,项目变更没有办理变更手续;④拉用挪用资金,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该项目一律评为“差”。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弥勒市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整个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指导,确定绩效评价方法,委托中介机构负责实施具体的绩效评价工作。弥勒市教育体育局成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小组组织自评,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本次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
中介机构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组织项目组成员进驻弥勒市教育体育局收集、整理、分析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所需资料,并与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共同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弥勒市教育体育局按照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并按照要求开展评价。
3.分析评价
中介机构根据制定的指标体系及弥勒市教育体育局提供的资料,严格按照评分标准逐项进行打分,汇总最终得分。将最终评价结果与弥勒市教育体育局进行书面交换,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5分,评价得分15分,反映出部门整体支出有合理的投入基础。
1.绩效目标合理,设定基本明确。弥勒市教育体育局依据职能职责,将党建工作,全面改薄,素质教育,各类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教育扶贫,平安校园建设,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中职教育,特殊学校等各项教育工作详细分解为多项定性及定量绩效指标内容。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职责职能要求以及部门中长期规划。并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2.预算配置基本合理,弥勒市教育体育局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配置能够全面覆盖人员工资,对机构正常运转、履行职责、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较高。
(二)部门过程管理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部门过程管理综合评价满分为40分,评价得分35.62分,弥勒市教育体育局支出基本按照部门预算批复执行,但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较高,在预算管理及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尚有不足。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完成率较好,但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较高。
(1)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年末结转结余率为17.39%,结转结余变动率为3.07%。
(2)总体来看政府采购执行、“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较好,但公用经费支出未能很好的执行预算。弥勒市教育体育局采购业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为444,141.63元,预算数为596,500.00元,控制率为74.46%,控制率低于100%;2018年公用经费预算数为160,000.00元,实际公用经费支出为60,958,907.92元,公用经费实际支出远超预算。
2.预算管理基本规范,但部分业务管理尚存在不足。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制定了财务管理、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差旅费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预算管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完整、准确,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较好,但尚存在部分不足,例如:部分资金支付审批滞后。(详见七、存在的问题)
3.部门资产配置合理,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使用率高。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基本得到有效执行,部门所属资产主要是房屋、车辆及其他办公设备,资产配置基本合理,固定资产使用率为100%,有效保障了部门职责的履行。
(三)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25分,评价得分24分。
2018年,弥勒市教育体育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学校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素质逐步提高、素质教育稳步推进、教育教学质量快速提升,实现了教育事业的和谐、健康、快速发展。在以下等方面完成了指标任务:
1. 全面改薄,改善教学条件
(1)2014-2018年“全面改薄”规划校舍面积227036平方米,开工面积213993平方米,占五年规划校舍建设任务的94.26%;完工面积204908平方米,占五年规划校舍建设任务的90.25%;
(2)公办幼儿园新建扩建项目完成目标面积15920㎡,面积开工率、面积竣工率、资金使用率均达到100%。
2. 强化教师队伍
(1)梳理学校教师空编空岗情况,城区学校教师考试选调和乡镇学校间教师流动聘用;
(2)2018年补充教师74人,其中招聘引进紧缺人才37人(含免费师范生1人),公开招聘23人,实施特岗计划聘用特岗教师14人;
(3)开展城乡教师交流,组织教师190人次参与城乡交流活动;
(4)依托教师发展中心开展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应急处置等能力;组织第六届“卓越杯”教师职业技能大赛,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技能;组织国家级、省级、州级教师培训共7501人。
3. 开展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
(1)中考500分以上人数、优秀率及全科合格率均居全州第一;
(2)高考600分以上人数、一本上线人数(率)、本科上线人数(率)、总上线率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主要指标均位居全州第二;600分以上人数133人,比去年增加109人(其中,1人被北京大学录取,4人获“红烟桃李奖”);一本上线人数437人,比去年增加42人;一本率达17.43%,比去年提高3.34个百分点;本科上线率60.81%,比去年提高8.44个百分点;总上线率99.76%,比去年提高6.65个百分点。
4. 各类教育统筹协调发展
(1)开展全市民办幼儿园年检,支持民办学前教育规范发展;
(2)加大乡镇农村学校建设和扶持力度,巩固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强化学籍动态管理,着力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3)开展高中学校布局调整,弥勒四中于秋季学期迁入新校区办学;整合全市高中教育资源,支持庆来学校扩大高中招生规模,逐步形成公办民办相互补充、稳步提升的高中办学格局。以高考为目标,继续推进高中教学改革;
(4)积极开展中职招生宣传,积极探索“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定向培养、联合办学”的办学模式,优化专业设置,拓宽就业渠道,确保毕业生就业率达100%;
(5)全面落实特殊教育课程标准,多形式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
(6)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2018年,创建州级民族团结示范校2所,市级26所。
5. 教育扶贫
(1)全市建档立卡户辍学子女全部清零;
(2)2018年落实各级各类在校建档立卡学生精准教育扶贫资助金789.41万元、惠及8669名学生。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177.87万元、惠及5929人,义务教育寄宿制生活补助金4442.6375万元、惠及78992人,中职国家助学金51.80万云、惠及518人,中职免学费补助170.20万元、惠及1702人,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409.167万元和免学费补助金82.3597万元等学生资助金。落实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1729人获得1313.33万元的助学贷款;
(3)开展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74名“两后生”到广东、天津就读中职学校。
6. 平安校园建设
(1)根据《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制作学校人员安全岗位职责明白卡,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
(2)坚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行安全隐患月报制度,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制度;
(3)2018年,围绕校园欺凌、校舍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重点事项,开展专项督查和部门联合督查30余次,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协防“四位一体”校园治安防控网。全市各学校现有专、兼职保安266人。配备安保装备“八件套”两百余副。安装监控摄像头5605个,一键式报警装置154个,35所学校联网进入教育校园安全平台。
7. 学前教育
(1)幼儿入园(班)率99.23%;
(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8.15%。
8.义务教育
(1)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完成99.98%,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0.05%;
(2)初中毛入学率完成99.38%,初中三年巩固率96.01%,初中三年在校生辍学率0.6%;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1.31%。
9. 高中阶段教育
(1)普高招生人数完成3195人;
(2)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完成74.96%。
10. 中职教育
中职招生人数完成2516人。
11. 特殊教育
残疾儿童少年在校生396人,入学率94.29%;人均受教育年限10.6年。
(四)部门履职效果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20分,评价得分11分,扣分原因为初中三年巩固率未达到目标值97%;未完成普高、中职招生计划;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未达到目标。反映出部门履职效果仍待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学校服务的满意度一般。通过现场满意度调查,项目实施满意度为78.95分,部分群众建议加强教育工作;各校领导多开展体育活动,挖掘学生的体育积极性,合理安排教师,取长补短,让每个学生都能同步发展;加强学习,提高学生素质,教育学生不要乱丢垃圾。
五、综合评价结论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5.62分,评定等级为“良”,通过对评价各项指标的分析,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一)预算配置和执行效果一般,部门资产有效利用。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预算配置较为科学,重点任务保障有力,但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合规方面存在不足。预算管理较为规范,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部门资产有效保障部门职责履行。
(二)部门职责履行较好,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通过对党建工作,全面改薄、改善教学条件,强化教师队伍,开展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各类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教育扶贫,平安校园建设等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基本完成了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红河州教育体育局下达的任务,职责履行情况良好,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运用,根据此次评价结果,我所提出以下建议:
(一)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建议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2018年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预算数与决算数据差异较大,预算编制基础不合理,建议结合预、决算情况及最终评定结果,严格把控次年预算批复。
(二)评价结果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此次评价结果由弥勒市财政局向社会公开。
七、存在的问题
(一)未根据资金来源对不同级别的资金进行专项核算。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在对资金收支进行核算时未根据资金来源对不同级别的资金进行专项核算,无法直接反映不同来源财政资金的实际收支和结余情况,不利于资金的监管。
(二)未对挂账3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及时进行清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弥勒市教育体育局挂账3年以上的往来款余额较大。具体如下:
1. 3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8,121,148.05元。其中,2013年以前挂账其他应收款18,104,648.05元(包括:朋普廉租房工程款3,621,703.74元、竹园虹溪廉租房工程款2,900,613.31元、校安工程项目7,928,600.00元、特殊教育项目625,200.00元、廉租房三期2,500,000.00元、弥勒中学项目规费332,113.00元、一中土地测绘登记费196,418.00元)。
2. 3年以上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为18,666,415.00元。其中,2013年以前挂账其他应付款6,246,415.00元(包括:廉租住房建设经费96,415.00元、朋普廉租房保证金2,640,000.00元、竹园虹溪廉租房保证金3,510,000.00元)。
(三)资金支付审批滞后。
局机关2018-11-4#记账凭证,教育局划拨17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经费,银行回单显示弥阳镇中学学校划拨日期为2018年11月2日,但领导批复日期为2018年11月14日。
八、建议
(一)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细化财务核算,清晰反映各类资金的收支情况。
(二)强化预算执行,完整编制年初预算,合理充分使用预算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使用公用经费。
建议弥勒市教育体育局从源头入手,从源头上规范预算管理行为,提升内部编报质量,结合经费收支情况,对预算编报完整性、真实性的审核与对经费收支情况的检查相结合,从单一预算审核机制提升到“预算加收支”的双轨审查机制。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控制公用经费超支情况。
(三)对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及时清理。
对于逾期3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因故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其他应付款项,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四)严格执行内控及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议弥勒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各学校单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内控及相关管理制度,加强资金审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