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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1021-174150-06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0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弥勒市投资促进局2018年招商引资专项经费

  目 录 

  一、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二、基本情况表 

  三、弥勒市投资促进局2018年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四、弥勒市投资促进局2018年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R 

  项目名称: 2018年招商引资专项经费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12532526784621947T   

  支出科目编码:   2011308                    

  项目单位:弥勒市投资促进局 

  组织方式:主管部门□        财政部门R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R         专家组□       评价组□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基本情况表 

一、基本情况 

单位负责人 

刘浩 

联系电话 

15126192915 

地址 

弥勒市髯翁西路延长线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1月-2018年12月 

计划投入额(万元) 

100.00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100.00 

实际支出(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100.00 

省财政 

 

省财政 

 

市财政 

100.00 

市财政 

100.00 

其他财政资金 

 

其他财政资金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标准分值 

评分分值 

投入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规范性 

1 

1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2 

绩效指标明确性 

2 

2 

资金落实 

资金预算合理性 

5 

0 

资金到位率 

3 

3 

资金到位及时性 

2 

0 

过程 

业务管理 

管理机构健全性 

2 

2 

制度执行有效性 

3 

3 

项目质量可控性 

4 

4 

招商引资统计制度 

3 

3 

档案管理规范性 

3 

3 

财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2 

2 

资金使用合规性 

15 

15 

会计核算规范性 

3 

2 

产出 

项目产出 

2018年度省外投资完成率 

3 

3 

2018年度省外到位资金增长率 

2 

2 

2018年度实际利用外资完成情况 

2 

0 

2018年新增注册外资企业情况 

2 

2 

资金使用率 

3 

3 

新签约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 

3 

3 

新签约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 

3 

3 

工业项目省外到位资金 

3 

3 

产业导向完成率 

3 

3 

工业标志性项目 

2 

2 

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组织质量达标情况 

2 

2 

成本节约率 

2 

2 

效果 

项目效益 

世界500强企业累计引进效益 

3 

3 

国内500强企业累计引进效益 

3 

3 

招商引资项目带动行业发展效益 

3 

3 

引入高新技术企业完成效益 

3 

3 

社会效益 

受益对象满意度 

8 

7.78 

合计 

100 

89.78 

三、评价结论 

标准分值 

优(≥95) 

良(95>得分≥85) 

中(85>得分≥60) 

差(<60) 

评价分值 

89.78 

评价结果 

 

四、评价人员 

姓名 

职称 

单位 

签名 

鲍梅 

会计师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徐世桂 

评价人员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阮婷 

评价人员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梅永芳 

评价人员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弥勒市投资促进局2018年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受弥勒市财政局的委托,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于2019年6月对弥勒市投资促进局2018年招商引资专项经费进行绩效评价。在弥勒市投资促进局报送绩效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现场对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资料检查,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弥勒市投资促进局2018年预算招商引资专项经费100.00万元,用于招商引资工作所需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绩效评价前期调研及相关资料显示,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完成红河州委、州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具体为:年内引进省外实际到位资金10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450万元美元;新增注册外资企业2户;年内工业项目到位资金30亿元;年内新开工5000万元以上项目11个;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新签约项目11个;引进境外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1个或国内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项目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项目共2个;引进并新开工2个总投资3亿元以上工业标志性项目;引进的省外到位资金中六大产业

 

  项目资金占比不低于40%;市政府常务会研究招商引资工作不少于2次;主要领导亲自招商、洽谈、签约、推动项目开工不少于2个,分管领导不少于4个。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弥勒市投资促进局按照弥勒市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组织人员收集整理2018年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的相关文件、资金台账等资料,提 

  交了“弥勒市投资促进局2018年市级预算招商引资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了解弥勒市投资促进局2018年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的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二)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2.《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管理的通知》(云财绩〔2013〕46号); 

  3.《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政办发〔2007〕233号文件); 

  4.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 

  5.《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71号文件); 

  6.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云财评审〔2017〕39号); 

  7.《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预〔2017〕10号); 

  8《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弥勒市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弥财发〔2017〕68号); 

  9.《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 

  10.其他相关资料:项目文件、资金文件。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的规定,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1)指标体系设置 

  根据项目特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并按照15%、35%、30%、20%的权重进行评分。具体评分标准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对应的考核内容和范围进行确定。 

  “投入”指标由“项目立项、资金落实”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细化为6个三级指标,11个评分项,包含3个定量评分项和8个定性评分项。主要考核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预算合理性、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 

  “过程”指标由“业务管理、财务管理”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8个三级指标和17个定性评分项。主要考核管理机构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质量可控性、招商引资统计制度、档案管理规范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会计核算规范性。 

  “产出”指标由“项目产出”1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1个二级指标分解为12个三级指标,12个评分项,包含11个定量评分项和 1个定性评分项。主要考核2018年度省外投资完成率、2018年度省外到位资金增长率、2018年度实际利用外资完成情况、2018年新增注册外资企业情况、资金使用率、新签约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新签约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工业项目省外到位资金、产业导向完成率、工业标志性项目、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组织质量达标情况、成本节约率。 

  “效果”指标由“项目效益”、“社会效益”2个二级指标、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5个三级指标,5个评分项,包含4个定量评分项和1个定性评分项。主要综合考核世界500强企业累计引进效益、国内500强企业累计引进效益、招商引资项目带动行业发展效益、引入高新技术企业完成效益、受益对象满意度情况。 

  (2)评价标准 

  主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分标准,共设置45个评分项,其中18个定量标准、27个定性标准。定性标准采用两段评分法和分段评分法,定量标准主要针对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等按百分比计算得分,具体评价标准详见弥勒市投资促进局2018年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5分)、良(85分≤得分<95分)、中(60≤得分<85分)、差(得分<60分)。 

  3.评价方法 

  本次针对弥勒市投资促进局2018年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绩效评价,采取项目承担单位与中介机构共同评价的办法。为确保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真实可靠,采用审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评价、数据分析、问卷调查法等方法进行评价进行。 

  (1)审阅资料 

  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查阅项目立项申报文件、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具体为:①对实施单位上报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审阅,核实项目单位的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评价完成的效果和质量,收集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②对项目实施单位填报的资金使用情况表、项目完成情况表进行审阅,对资金使用通过实地调查、原始凭证查阅等进行核实;③收集项目绩效的相关资料并结合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结果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 

  (2)现场调研 

  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结合项目特点制定评价指标体系。 

  (3)实地评价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评价。在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收集评价数据、资料;同时发放调查问卷调查项目的综合满意度及其他与评价相关的信息。 

  (4)问卷调查法 

  通过现场调查与交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建议,着重对项目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项目实施效果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基础。 

  (5)数据分析 

  依据项目设立时的预算申报文件、预算批复下达文件,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项目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果和效益实现程度。 

  4.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弥勒市财政局预算科牵头,云南永盛会计事务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前期准备:评价工作组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研究设计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 

  组织实施:一是弥勒市投资促进局组织填报资金使用情况表,提供与该项目相关的文件及资金台账。二是评价工作组开展现场绩效评价工作。 

  综合评价:整理、分析弥勒市投资促进局报送的绩效评价工作资料,结合现场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情况指标满分为15分,实际得分8分,占该项满分分值的53.33%。具体分析如下: 

  1.项目政策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细化分解、可量化。 

  弥勒市投资促进局2018年招商引资专项经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发文,申报程序符合要求。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符合《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弥勒市2018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弥办发[2018]35号)工作目标。 

  2.资金保障责任明确,因资金未专账核算无法对预算准确性进行判断,且资金到位不及时。 

  《弥勒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弥财发〔2018〕12号)批复弥勒市投资促进局2018年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预算数为1,000,000.00元,因资金未专账核算所以无法对预算准确性进行判断;2018年招商引资专项经费到位1,0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截止2018年3月15日,资金到位500,000.00元(50%),资金到位不及时。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情况指标满分为35.00分,实际得分34.00分,占该项满分分值的97.14%。具体分析如下: 

  1.项目管理方面。弥勒市投资促进局2018年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机构健全,《中共弥勒市委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决定》(弥发〔2013〕23号)、《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弥勒市2018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弥办发〔2018〕35号)明确了弥勒市招商引资的任务、要求及重点。招商引资方式为主要领导带头招商,每年外出招商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全力招商,每年外出招商不少于4次;其他领导合力招商,每年外出招商不少于1次。签订了招商引资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分管领导和招商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制度执行有效,并有专门的人员对招商引资结果进行统计上报,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2.财务管理方面。弥勒市投资促进局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记账、报账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但2018年招商引资专项经费与其他经费一起核算,未实行专账核算、管理。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情况指标满分为30分,实际得分28分,占该项满分分值的93.33%。 

  1.2018年省外投资实际到位资金完成情况。 

  州委、州政府2018年下达弥勒市招商引资任务数为年内引进省外实际到位资金100亿元。2018年弥勒市投资促进局共申报招商引资国内经济合作项目98个,其中结转及在建项目34个,新增上报项目64个;省外协议总投资287.87亿元,省外实际到位资金101.82亿元,同比增长16.7%,完成目标任务数100亿元的101.82%。 

  2.2018年外资完成情况。 

  2018年弥勒市投资促进局完成州委、州政府下达的弥勒市招商引资任务,新增注册外资企业2户,注册资本分别为1263万美元、1.6万美元,但无实际利用外资统计数据。 

  3.2018年工业项目到位资金完成情况。 

  州委、州政府2018年下达弥勒市招商引资任务数为工业项目省外到位资金30亿元,引进并新开工2个总投资3亿以上工业标志性项目。2018年弥勒市投资促进局共申报工业招商引资国内经济合作项目33个,工业项目省外实际到位资金32.32亿元,引进并新开工2个总投资3亿以上工业标志性项目。 

  4.投资3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新签约项目完成情况。 

  2018年弥勒市投资促进局共申报投资3000万元以上新签约项目17个,协议总投资236.35亿元;申报投资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17个,协议总投资125.26亿元,均完成下达目标任务数11个的154.55% 。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情况指标满分为20分,实际得分19.78分,占该项满分分值的98.9%。具体分析如下: 

  1.引入国内、世界500强及高新技术企业。 

  截止2018年12月,共引进国内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项目在弥勒投资建设7家;引入深圳市维泽科技有限公司等高新技术企业。 

  2.招商引资项目带动行业发展效益。 

  截止2018年12月,弥勒市招商引资国内合作项目涉及农业、林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28个行业。 

  3.通过现场满意度调查,项目实施满意度为97.27%,调查结果显示有98.67%的受访者对弥勒市招商引资环境满意,96.67%的受访者对弥勒市招行引资工作水平、工作能力、服务态度、服务结果表示满意。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弥勒市投资促进局在项目立项、业务管理、项目产出等方面都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及目标进行,在相关领导及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为弥勒市的招商引资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基本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弥勒市投资促进局2018年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9.78分,评价结果为“良”。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安排建议 

  (一)以后年度预算应用安排建议 

  建议下一年度提高资金到位及时率,适当增加招商引资专项经费,保障招商引资工作的持续开展。 

  (二)评价结果公开 

  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责任具体分解,明确项目建设数量及目标,落实责任人,细化各项考核指标,绩效指标与项目计划相对应。 

  (二)存在问题 

  弥勒市投资促进局2018年招商引资专项经费因未设置专项核算,与其他资金一起核算,无法对资金预算的合理性进行判断。 

  (三)相关建议 

  为保证资金安全运行,防止被挤占挪用,根据项目管理的要求,应当将项目建设的核算与单位日常核算分离,以单独反映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准确核算建设项目成本并同时反映出预算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