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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1021-174153-44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0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基层政务平台建设经费

    目录

  一、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二、基本情况表 

  三、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基层政务平台建设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四、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基层政务平台建设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R 

  项目名称:  2018年基层政务平台建设经费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11532526064275142N   

  支出科目编码:         101102             

  项目单位: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组织方式:主管部门□        财政部门R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R         专家组□       评价组□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基本情况表 

一、基本情况 

单位负责人 

马宏伟 

联系电话 

18908736136 

地址 

弥勒市弥阳镇莲花路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1月-2018年12月 

计划投入额(万元) 

121.70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121.70 

实际支出(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85.81 

省财政 

 

省财政 

 

市财政 

121.70 

市财政 

121.70 

其他财政资金 

 

其他财政资金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标准分值 

评分分值 

投入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规范性 

1 

1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2 

绩效指标明确性 

2 

2 

资金落实 

资金预算合理性 

6 

0 

资金到位率 

2 

2 

资金到位及时性 

2 

2 

过程 

业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2 

2 

制度执行有效性 

6 

6 

档案管理规范性 

2 

2 

财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5 

5 

资金使用合规性 

10 

10 

会计核算规范性 

10 

10 

产出 

项目产出 

实际完成率 

10 

10 

资金使用率 

10 

7.05 

质量达标率 

10 

10 

效果 

社会效益 

公众满意度 

20 

15 

合计 

100 

86.05 

三、评价结论 

标准分值 

优(≥95) 

良(95>得分≥85) 

中(85>得分≥60) 

差(<60) 

评价分值 

86.05 

评价结果 

 

四、评价人员 

姓名 

职称 

单位 

签名 

鲍梅 

会计师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徐世桂 

评价人员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阮婷 

评价人员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梅永芳 

评价人员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基层政务平台建设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受弥勒市财政局的委托,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于2019年6月对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基层政务平台建设经费进行绩效评价。在弥勒市民政局报送绩效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现场对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资料检查,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于2017年10月启动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政务服务办事实体大厅建设、政务服务办事网上大厅建设、政务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开标室和评标室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异地评标室建设以及支撑几个平台运行的网络系统建设。2018年财政预算批复该项目资金121.7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绩效评价前期调研及相关资料显示,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做到政务服务线上“一网通办”,大幅提高政务服务的便捷性,实在不能完全线上办理的,要做到老百姓线下“只进一扇门”,积极推动线上线下融合,而且还要精简政务服务的环节和办事材料,让老百姓办事“最多跑一次”。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弥勒市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组织人员收集整理2018年基层政务平台建设经费项目的相关文件、资金台 

  账等资料,提交了“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了解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基层政务平台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二)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2.《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管理的通知》(云财绩〔2013〕46号); 

  3.《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政办发〔2007〕233号文件); 

  4.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 

  5.《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71号文件); 

  6.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云财评审〔2017〕39号); 

  7.《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预〔2017〕10号); 

  8《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弥勒市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弥财发〔2017〕68号); 

  9.《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 

  10.其他相关资料:项目文件、资金文件。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的规定,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1)指标体系设置 

  根据项目特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并按照15%、35%、30%、20%的权重进行评分。具体评分标准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对应的考核内容和范围进行确定。 

  “投入”指标由“项目立项、资金落实”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细化为6个三级指标,11个评分项,包含3个定量评分项和8个定性评分项。主要考核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预算合理性、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及时性。 

  “过程”指标由“业务管理、财务管理”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6个三级指标和13个定性评分项。主要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档案管理规范性、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会计核算规范性。 

  “产出”指标由“项目产出”1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1个二级指标分解为3个三级指标,3个定量评分项。主要综合考核项目实际完成率、资金使用率、完成及时率情况。 

  “效果”指标由“社会效益”1个二级指标、“公众满意度”1个三级指标,1个定性评分项。主要综合考核公众满意度情况。 

  (2)评价标准 

  主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分标准,共设置28个评分项,其中6个定量标准、22个定性标准。定性标准采用两段评分法和分段评分法,定量标准主要针对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等按百分比计算得分,具体评价标准详见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基层政务平台建设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5分)、良(85分≤得分<95分)、中(60≤得分<85分)、差(得分<60分)。 

  3.评价方法 

  本次针对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基层政务平台建设经费绩效评价,采取项目承担单位与中介机构共同评价的办法。为确保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真实可靠,采用审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评价、数据分析、问卷调查法等方法进行评价进行。 

  (1)审阅资料 

  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查阅项目立项申报文件、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具体为:①对实施单位上报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审阅,核实项目单位的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评价完成的效果和质量,收集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②对项目实施单位填报的资金使用情况表、项目完成情况表进行审阅,对资金使用通过实地调查、原始凭证查阅等进行核实;③收集项目绩效的相关资料并结合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结果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 

  (2)现场调研 

  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结合项目特点制定评价指标体系。 

  (3)实地评价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评价。在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收集评价数据、资料;同时发放调查问卷调查项目的综合满意度及其他与评价相关的信息。 

  (4)问卷调查法 

  通过现场调查与交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建议,着重对项目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项目实施效果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基础。 

  (5)数据分析 

  依据项目设立时的预算申报文件、预算批复下达文件,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项目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果和效益实现程度。 

  4.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弥勒市财政局预算科牵头,云南永盛会计事务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前期准备:评价工作组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研究设计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 

  组织实施:一是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填报资金使用情况表,提供与该项目相关的文件及资金台账。二是评价工作组开展现场绩效评价工作。 

  综合评价:整理、分析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报送的绩效评价工作资料,结合现场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情况指标满分为15分,实际得分9分,占该项满分分值的60.00%。具体分析如下: 

  1. 项目政策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细化分解、可量化。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基层政务平台建设经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发文,申报程序符合要求。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2.资金保障责任明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但预算不合理。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基层政务平台建设经费预算数为1,217,000.00元,实际经费支出为858,100.00元,结余358,900.00元,资金预算准确率为141.82%。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情况指标满分为35分,实际得分35分,占该项满分分值的100.00%。具体分析如下: 

  1.项目管理方面。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挂靠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行政机构,机构规格正科级,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有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健全,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制度执行有效、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2.财务管理方面。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资金实行专账核算,纳入国库管理,集中支付,有效保证了资金安全。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情况指标满分为30分,实际得分27.05分,占该项满分分值的90.17%。 

  1.持续改善政务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及政务服务环境。 

  2018年,政务服务大厅进驻部门窗口数由原来的21个增加到47个;进驻部门由原来的19家增加到31家;进驻事项由原来的74项增加到383项,占全市975项审批事项的39.28%(行政处罚及内部审批事项除外),办事只进“一扇门”成效不断凸现。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37号)文件及相关会议要求,政务服务大厅将搬迁到市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附1楼。新政务服务大厅使用面积为2100㎡,设置140余个办事窗口,在现有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的基础上,还可以满足医疗、教育、住房、企业设立登记等便民服务事项进驻,政府机构窗口服务能力将得到全方位提升。 

  2.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快速推进。 

  2018年,全市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办件126867件,办结126867件;发布通知公告、工作动态3214条;收到咨询、投诉意见32件,均已督促各部门在时限内进行了答复;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共受办理审批项目301个,受办理审批事项633件,投资概算244.87亿元,综合办理提速率达80%,按时办结率100%; 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共发布公告70个,选取结束项目70个,签约项目88个,履约结束60个,项目总成交额689.44万元,节约资金158.57万元,综合提速率1.72%,按时履约率83.6%;全市共有53家单位接通96128专线,有专线联络员61人,实现了政务信息查询城乡全覆盖。 

  3.全力推进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 

  截止2018年12月,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有开标室2间、评标室2间、监标室1间、询标室1间、远程评标室1间;在开标、评标区域安装了音视同步频监控系统,配备了开评标嵌入式终端、远程异地评标、密函打印机、手机封存柜等设备,为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的使用提供了有力保障。2018年,共完成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项目共219个,其中工程类进场交易项目32个,交易金额27812.72万元,节约资金979.92万元;政府采购项目187个,实现采购预算金额18351.4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6733.45万元,节约资金1618.03万元,平均节约率8.82%;异地远程评标项目共15个,其中工程类14个,政府采购项目1个,工程进场交易项目实现异地远程评标常态化。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情况指标满分为20分,实际得分15分,占该项满分分值的75.00%。具体分析如下: 

  1.通过现场满意度调查,项目实施满意度为84.44%,满意度未达90%,主要表现为公众认为通过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办公没有节约办事的时间成本;“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不能满足办事需求;对“您对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的服务水平是否满意”、“对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的服务态度是否满意”、“您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是否满意”等6个问题,16.67%的被调查者表示不满意。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在项目立项、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都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及目标进行,在相关领导及部门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为弥勒市的政务服务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基本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基层政务平台建设经费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6.05分,评价结果为“良”。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安排建议 

  (一)以后年度预算应用安排建议 

  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在因政策变动导致项目建设内容变更时及时上报预算调整,保证预算资金的准确性。 

  (二)评价结果公开 

  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将基层政务平台建设责任具体分解,明确项目建设数量及目标,落实责任人,细化各项考核指标,绩效指标与项目计划相对应。 

  (二)存在问题 

  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37号)文件及相关会议要求,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决定将政务服务大厅搬迁至市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附一楼,因办公地点调整,部分设备未按计划采购、安装,导致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基层政务平台建设经费结余358,900.00元,预算准确率为141.82%,资金使用率为70.51%。 

  2.经过调查发现,部分公众认为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在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办公的效率及满意度方面需加强。 

  (三)相关建议 

  1. 建议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在因政策变动等原因导致项目建设内容发生改变时及时向财政上报预算调整,保证预算资金的准确性。 

  2. 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出发,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渠道多样、简便易用的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