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tpjd/2025-00000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太平街道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10
  • 有效性
    有效

太平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太平街道实际编制形成本报告。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按照要求于弥勒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公布,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平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弥勒市锦屏路80号214办公室,联系电话:0873-612229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在弥勒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太平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1-12月,太平街道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2条,通过“太平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发布及推送信息700余条,在弥勒头条“太平街道办事处”订阅号发布信息170余条。积极转载国务院、省州市相关政策措施及解读共计200余条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度太平街道办事处未接到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拟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逐级审核上报,对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公民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进行重点审核,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严格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在政务新媒体公开的信息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确保发布的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

(四)平台建设方面。2024年,“太平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弥勒头条“太平街道办事处”订阅号等正常使用,在街道办一楼大厅设立政务公开栏、各村社设置村务信息公开栏,对当前重要信息进行公开,方便群众随时查阅、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信息内容发布审核。街道纪工委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街道、村社两级政务公开栏公开内容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街道部门及村社在信息公开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面完成良好,得到辖区群众的广泛关注和认同,特别是在便民服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方面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发布的信息内容审核不到位,太平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出现过严重表述错误的情况;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公开内容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审核把关力度,严格落实好“三审三校”制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确保发布的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二是根据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目、政务服务系统变动情况,及时对业务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扩大公开领域,丰富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太平街道无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