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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lcj/2025-00000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林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17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州、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完善和公开重点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明确了相关信息公开的事项、内容、时限、方式和责任主体,制定完善了相应公开制度、细化了公开办法、明确了公开清单。2024年,我局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关注森林网等平台主动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生产、森林资源管理及保护、造林绿化等各类林草政务信息、工作动态共54条,其中:通过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和更新各类信息11条,其中:部门工作计划总结1条,绩效管理3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公开年度报告1条,行政许可事项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并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各项流程,明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工作,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要求在处理依申请公开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确保答复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并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严格执行。对答复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我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申请通过邮寄要求公开相关数据,已按申请人要求按时回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以及实际工作需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全面修改,更加清晰地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和时限等内容,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更加便捷、准确的指引。二是围绕林草方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以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作为信息公开主要渠道,充分利用现有的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栏等,及时发布最新的林草法规政策、通知公告等信息。2024年6月,局领导班子做客《弥勒热线》1期(次),主动回应社会各界对我局生态建设及有关情况的关注与焦点,并结合实际工作,对当前的热点政策(如国土绿化、森林资源管护、国储林建设、护林防火工作等)进行解读。同时,充分利用“关注森林网”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传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拟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均严格填写《弥勒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出现泄露个人隐私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保密审查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分管领导、责任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2024年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部分信息未能在第一时间进行公开,导致公众获取信息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二是公开内容的丰富度还需加强。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存在内容较为单一、不够全面的情况,不能充分满足公众的需求。

(二)下一步改进计划

一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加强对信息发布工作的管理,明确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确保各类信息能够及时公开。建立信息预警机制,对重要信息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发布。二是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加大对林草政策法规、生态建设成果、项目实施情况等方面的公开力度。同时,采用多种形式呈现信息,如图片、图表等,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吸引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