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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xfj/2025-00000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弥勒市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结合信访工作实际,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编制形成本报告。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2024年通过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共30条,其中:信息17条、年度财政预决算2条、绩效管理3条、年度报告1条、公示公告7条。主要公开组织职能、政策解读、部门财政预决算、绩效、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本局未收到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上级部门的规范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

(四)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本局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发生。

(五)监督保障。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高效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目标任务,同时,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与良好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存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总量不够多、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增强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继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保证公开时效性,确保信息公开的迅速、及时、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单位无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