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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swwj/2025-00003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红河州弥勒市水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可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hml.gov.cn/)上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弥勒市行政中心副楼4-38,邮编:652399,电话:0873-6122297,邮箱:ms6122297@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弥勒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推进政务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深化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有效保障了公民权益,显著增强了水务部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营造了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弥勒市水务局积极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方位多渠道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202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其中主动公开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8条、取水许可决定书12条、公示公告5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情况15条、财政预算、部门决算、绩效自评报告4条,其他事项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要求,健全完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2024年,弥勒市水务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严格遵守发布流程。

(四)平台建设方面。弥勒市水务局无自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

(五)监督和保障方面。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有关要求,弥勒市水务局完成了2024年度公开考核任务。同时对照上级政务公开反馈问题,及时查找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整改提升。截至目前,弥勒市水务局未发生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政务门户网站专栏实现了公开事项的集中统一高效发布,极大地优化了信息检索与获取的便捷程度,紧密围绕以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为核心,精益求精提升服务品质,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为民服务的崇高理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水资源费征收639.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195.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弥勒市水务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市水务局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弥勒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政策解读力度还不深不细。下一步,市水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要求,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精准度,对标对表,细化分工,持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弥勒市水务局无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的情况,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