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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mzzj/2025-00001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1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弥勒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中央、省、州、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民政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着重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不断提高网上履职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较好的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主动公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相关科室对照公开事项和公开内容,及时主动做好信息的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通过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弥勒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做好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信息86条,发布政务微信121期,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平台,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解答24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群众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进行办理。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持续加强民政领域高频、核心政府信息集中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信息收集、审查、处理工作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要求,对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供基础支撑。同时,优化信息公开栏目,通过“养老救助补贴”“社会组织信息”等栏目,及时发布各级重要会议、活动、政策以及基层民政工作动态,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规范管理,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为群众提供全面、准确、方便信息查询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了“弥勒民政”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及转发内容169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管理,公开要求应公开、尽公开,公开内容至少两人校稿,经分管领导审核后进行公开,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确保公开内容不涉密,涉密内容不公开,公开内容规范、全面、无差错,坚决维护群众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认真做好微信公众号的常态化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布民政业务信息,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务新媒体的正常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力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覆盖面不够广,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

2.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部分科室开展相关工作后没有及时将工作内容公开,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1.加大信息发布力度。积极适应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对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等方面进行完善,并及时在网站上进行发布。进一步扩大信息覆盖面,全面发布民政动态、宣传民政惠民政策。

2.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做好牵头作用,做好日常的检查,督促业务科室及时规范地发布相关信息,推动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同时,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运用,积极挖掘数字化、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解读,提高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率,扩大群众的知晓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