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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nyj/2025-00002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能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2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能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弥勒市能源局工作实际,编制形成本报告。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弥勒市能源局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弥阳街道双桥路118号能源局办公室,邮编:652399,电话、传真:0873-612233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能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及要求,紧紧围绕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定位,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功能作用,健全制度规范,优化方式渠道,提高公开质效,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市能源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云南政务服务网(“互联网+监管+监管”工作门户、监督+督查平台)、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等载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66件。其中,“互联网+监管+监管”工作门户公开监管行为信息92条,监督+督查平台公开行政权责清单46条,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7条,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公示相关工作信息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市能源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并采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式,向社会积极主动公开,切实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公众对部门信息工作知晓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市能源局2024年没有自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公示政府信息主要依托云南政务服务网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五)政府信息监管保障方面。严格落实《弥勒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一事一审”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承办人员初审、分管负责人审核、主要负责人审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政府信息,严禁公开敏感信息及涉密信息。自觉主动接受市人民政府工作考核、市人大工作评议,2024年本单位无被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公开范围不够广;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三是机关工作人员力量不足,工作落实有差距。
(二)改进措施:一是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全面和常态化;二是广泛宣传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加大对服务对象的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关注面,努力营造公开和监督的良好氛围;三是增强工作力量,保持队伍相对稳定,抓实业务培训工作,在规范和创新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