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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hxzzfj/2025-00023
  • 发布机构
    弥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2-24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弥综行执罚决书〔2025〕第233号)

案由:弥勒市宋策建材经营部占用城市道路

处罚类型:罚款

处罚日期:2025年12月3日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弥综行执罚决书〔2025〕第233号

处罚名称:弥勒市宋策建材经营部占用城市道路

处罚内容:罚款玖佰玖拾元(¥990.00);

处罚依据: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机关:弥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