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hxzzfj/2025-00023
- 发布机构弥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12-24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弥综行执罚决书〔2025〕第233号)
案由:弥勒市宋策建材经营部占用城市道路
处罚类型:罚款
处罚日期:2025年12月3日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弥综行执罚决书〔2025〕第233号
处罚名称:弥勒市宋策建材经营部占用城市道路
处罚内容:罚款玖佰玖拾元(¥990.00);
处罚依据: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机关:弥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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