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hxzzfj/2025-00024
- 发布机构弥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12-24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弥综行执罚决书〔2025〕第236号)
案由:余桂仙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空心砖钢架彩板瓦房一案
处罚类型:责令退还土地、没收地上建筑物、罚款
处罚日期:2025年12月10日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弥综行执罚决书〔2025〕第236号
处罚内容:
1.责令余桂仙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非法占用的0.49亩(323.86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太平街道吉山社区者林寨村小组;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23.86平方米土地上建盖的空心砖钢架彩板瓦房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3.处以非法占用的耕地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罚款6477.2元(323.86平方米×20元/平方米)(大写:陆仟肆佰柒拾柒元贰角)。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版)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版)第四十二条
处罚机关:弥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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