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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lcj/2026-00000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林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梳理总结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现将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公布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通过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和更新各类信息。共主动公开信息8条,其中:部门文件2条,公示公告2条,财政预决算和审计信息2条,公开年度报告2条。公示内容主要涉及森林资源管护、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集体林地公示公告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涉及“我市林木面积、森林蓄积量”等相关信息,已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作为信息公开主要渠道,充分利用现有的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栏等,及时发布最新的林草法规政策、通知公告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管理

在本年度工作中,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对计划通过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的信息,全部依照规范填写《弥勒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并经由局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再予以发布。截至目前,本局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均未发生个人隐私泄露的情形。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专门组建了保密审查领导小组,清晰界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了分管领导与具体责任人员,以此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稳步推进。

2025年期间,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也未接到任何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与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42.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刻,重视程度不够。二是群众的参与程度还不够高。群众对参与和监督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大部分持不关心或无所谓的态度。截至目前,未收到群众对公开内容的反馈意见。三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各类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方法不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下一步改进计划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机关单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提高执法水平、服务水平的一项重点工作,建立责任制,狠抓落实,进一步严格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监督检查。二是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为确保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公正性,加大对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明确公开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及其岗位职责。三是进一步突出重点,注重时效。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同时对突出问题的解决办理情况的公开要及时,体现为民务实理念,树立良好形象。四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广泛宣传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加大对服务对象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关注公开情况,监督公开情况,努力营造公开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月19日